存货清查盘亏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时,发现盘亏,如果是原材料,是否对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换做包装物或低值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时,发现盘亏,如果是原材料,是否对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换做包装物或低值

企业进行存货清查时,发现盘亏,如果是原材料,是否对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如果换做包装物或低值
首先你区分这个盘亏时正常的盘亏还是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按照规定,如果是正常的比如保管使用过程中的合理损耗盘亏,是不需要做进项转出的;如果是非正常的,比如保管不善丢失等,这时候要进项转出,计算转出的基数应该是生产这个成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的成本,可以说成是你理解的那样,产品里扣除人工和制造费用之后的金额
在实务中,一般少量的盘亏,其实不一定要做进项转出的,就当做正常的损耗计入营业外支出就行了,不需要做转出
医药行业药品过期、破损是否需要作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为什么?
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原材料乙盘亏100千克,价款1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进项税额为170元,无法查明原因。
原材料乙盘亏无法查明原因,那只能做盘亏的账务处理啦: 一、材料盘点表做原始凭证
借: 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
贷: 原材料--乙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转出) 170 二、领导签字同意后: 借:营业外支出 --盘亏 117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0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原理以及视同销售行为如何区别
区别:
增值税的进项税额转出原理:就是把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冲回,不能进行抵扣了。
视同销售行为:就是相当于销售,需要交纳销项税。
如果购入的存货,由于某种原因退货,是否要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退货的凭退货证明去税务局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进项税,不需要转出进项税。
你的账务处理是对的,同意一楼,二楼的说错了。
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有留抵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除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因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因此,对于留抵税额的抵扣并无时间上的限制。
如何正确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和进项税额转出?
如何正确区分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和进项税额转出有两个标准:先看是否增值,二看对内还是对外。
1、看是否增值,若增值一切都视同销售。
生产的产品和委托加工的产品都属于增值,不论对内(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还是对外(分配、捐赠、投资)都为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
2、如果未增值,则看对内还是对外,对内不得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对外视同销售。
购进的材料,属于未增值,对内(消费、职工福利,用于非应税等)不得抵扣进项,要作进项税转出。
若购进材料,对外(分配、捐赠、投资)视同销售,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视同销售的八种行为中的(四)—(八)种行为中容易混淆,并且难以准确判断,具体可以这样来判断:
1、如果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一律视同销售。
2、如果是外购的货物,对外才视同销售,对内不视同销售,要做进项税转出。
月末财产清查中甲材料盘亏两千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元经调查纯属意外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340
贷:原材料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3400
增值税纳税人有免税权,购进的货物如果交了增值税,还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吗?
增值税纳税人有免税权,购进的货物如果交了增值税,不可以 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某企业本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假设金额50000元(喊分摊的运费4650元),如何计算其进项税额转出
运费的进项税=4650/(1-7%)*7%=350
材料的进项税=(50000-4650)*17%=7709.5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58059.5
贷;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8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