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利弊 营改增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对小企业有什么影响?
作为结构性减税和财税制度创新的重大举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自试点以来已满一周年。在2013年继续推行“营改增”试点政策的背景下,按照现有思路,“营改增”将有序地扩大试点,适时将邮电通讯、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并根据中央和地方财力,逐步扩大到全国。但是,不少企业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因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或操作失当而存在较多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营改增”的实施效果。因而,笔者认为,将与“营改增”有关或所牵涉的诸多要素,提升至企业管理布局中仔细地加以审视和分析,是非常必要的,甚至是十分迫切的。
一、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1.“营改增”关系到国家巨集观调控成败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形势的变化,“营改增”对于巨集观调控体系的重要意义日趋凸显。
(1)在由18个税种组成的现行中国税制体系中,减少税收当然可有多种选择,但是,将现行税制体系格局与“十二五”税制改革规划相对接,或者,即便仅仅出于均衡税收收入体系的考虑,减间接税而非直接税,减收入所占份额较大的主要间接税而非所占份额微不足道的零星间接税,无疑是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点。
(2)在现行税制体系中,收入所占份额较大、可称为主要间接税的,分别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2012年,这三个税种的所占份额分别为39.8%、15.6%和9.0%。将这三种税放置于税制改革的棋盘上并同税制改革的既有程序相对接,便会发现,只有增值税,才是最适宜作为结构性减税的主要物件。正在上海等地试行的“营改增”方案,本身恰是一项涉及规模最大、影响范围最广的结构性减税举措。
2.“营改增”系政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营改增”本身即是基于调整经济结构的需要而提出并设计的。在我国的货物和服务两个流转领域,并行着两个一般流转税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前者主要适用于制造业,后者主要适用于服务业;前者不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轻,后者则有重复征税现象,因而税负相对较重。故而,几乎从1994年现行税制诞生的那一天起,这两个税种,便一直处于彼此之间税负水平差异的矛盾之中。为了推进服务业的发展进而调整产业结构,让增值税“吃掉”营业税,从而在整个商品和服务流转环节统一征收增值税,便成为一种自然的选择。
二、“营改增”试点情况总结
自“营改增”试点的一年来,试点地区已基本实现“营改增”税制平稳转换,征管系统顺畅执行,相关税款及时入库,结构性减税实现预期目标。“营改增”税制的成功转换主要体现在纳税人成功转换、征管系统平稳执行、顺利打通抵扣链条、新增值税入库顺畅和制度体系基本建立五个方面。
1.纳税人成功转换
在纳税人转换方面,目前共有102.8万户试点纳税人,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其中,一般纳税人21.6万户,占21.0%;小规模纳税人81.2万户,占79.0%。从行业分布看,交通运输业16.1万户,占15.7%;现代服务业86.7万户,占84.3%。
2.征管系统平稳执行
在征管系统执行方面,各试点省市都已达到“能开票、开出票、开好票”的要求。2012年已开出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19.5万张,税额720.7亿元。其中,开往省内2134万张,税额399.4亿元;开往省外987.5万张,税额322.4亿元。纳税申报率达到99.8%。
3.顺利打通抵扣链条
在打通抵扣链条方面,试点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的抵扣链条已经打通,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初步统计,12个试点地区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
4.新增值税入库顺畅
在新增值税入库方面,12个试点省市试点期间共入库税款422.6亿元。
5.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在制度体系建立方面,国家层面已释出“营改增”的“一方案、一办法和两规定”,地方层面也建立了配套的制度,为改革试点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从各地情况看,“营改增”试点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完善了税制,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试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税负,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抵扣增加,税负下降;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新办企业不断增加,业务量大幅增长;促进了制造业创新发展,推动了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鼓励了装置更新和科技创新;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了企业经营组织模式转变和内部管理加强。
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不同企业的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一方面,可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企业效益。另一方面,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基础,增值额越大,产生的税款缴纳越多。而对于增值税抵扣较少的企业,“营改增”反而增加了企业税负。因此,企业规模不同、性质不同,“营改增”对企业造成的影响不同。笔者主要从纳税人性质以及行业型别两个方面分析“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影响。
1.“营改增”对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影响
对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营改增”税制改革以后,相关税负只降不升。以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A公司为例,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年有300多万元的广告费支出,目前,长期为A公司提供广告服务的B公司缴纳营业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税款。实施“营改增”后,若B广告公司改缴增值税并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支付给B广告公司的广告支出,就可以按6%抵扣进项税,每年可以少缴税款18万元。
此外,A公司每年运费支出700多万元,以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可以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的7%抵扣进项税50多万元,“营改增”后,从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运输企业获取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按运输费用金额的11%抵扣进项税,A公司能够多抵税款近30万元。
以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研发和技术、资讯科技、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取得的发票,都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实行“营改增”后,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这六个领域数十个行业都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因此少缴税款数亿元。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参与试点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国家为了支援现代服务业中的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将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提高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都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前,研发和技术、资讯科技、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和鉴证咨询等六个领域现代服务业都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改革后都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整体税负都将下降40%以上。
C公司是一家广告企业,每年销售收入约300万元,以往每年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约15万元,实行“营改增”后,C公司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政策,改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营业税是价内税,3%的征收率换算成价内税只有2.91%,比如取得100元的收入,营业税的计算方法是100元*3%=3元,而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是100/1.03*3%=2.91元,C公司每年只用缴税8.73万元,税收负担下降近41.73%。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近10%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整体税负下降约45%。
2.“营改增”对不同性质企业的影响
第一,对现代服务业来说,“营改增”税制改革有利于促进服务业专业分工,提高盈利能力。营业税的重要特点是全额征收、没有抵扣,因此,税负繁重是现代服务业资本市场不太活跃的重要原因。因此,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于服务业来说,消除了重复征税,促进企业放下包袱,向细分化和专业化迈进,提高盈利能力。例如: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外购劳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转嫁而来的营业税,然而当其造成的成本增加额度高于专业分工产生的实际收益时,企业宁愿放弃专业分工,不考虑劳务外包,选择企业内部承担。而基于“营改增”的税制改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进行专业分工,选择劳务外包,以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减自身增值税应交款项,从而降低企业税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第二,“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但行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是下降的,因为虽然改革前的税率和改革后的征收率都是3%,但由于增值税是不含增值税税款本身的价外税,营业税是含营业税税款本身的价内税,同样是100元的运费收入,“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会少交0.09元税款,税收负担下降3%,再考虑随营业税和增值税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负下降更多。
第三,“营改增”税制改革可能加重建筑业的税务负担。以企业税负平衡为目标,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可以扣除进项税的进项业务发生额所占比重(以下简称“进项占比”)至少达到50%以上。如果低于此比例,“营改增”将可能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
从行业的角度来看,建筑工程行业的特殊性导致企业成本支出中进项占比较低,大部分建筑工程企业的税负可能在“营改增”中有所加重;从上市企业的角度来看,上市建筑工程企业成本支出中,除劳务和其他费用之外几乎均可获得增值税发票,较高的进项占比可能使上市企业在“营改增”中获利。上市建筑工程企业的成本支出中,原材料的占比一般为60%,人工成本与其他成本(水电费、机械租赁费等)一般无法抵扣销项税。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采用劳务分包的建筑工程企业而言,由于支付劳务分包费用时往往也能获得增值税发票,因此人工成本也可以抵扣销项税。
第四,“营改增”税制改革减轻融资租赁业税负,提高利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明确将租赁业务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并且在111号档案规定,对试点中一般纳税人在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中,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因此,“营改增”税制的这项规定,使融资租赁企业的税收负担大大减轻,有利于提高企业利润。借助这个契机,融资租赁业应把握机遇,对企业业务进行重新规划和整合,创新经营战略,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第五,“营改增”税制改革对部分从事技术服务的软体企业经营带来一定挑战。“营改增”之前,技术服务企业适用5%的营业税,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合同可以享受营业税的免税政策。“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而其主要成本为人员投入的研发支出,难以取得抵扣税项,尽管目前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但由于开具的免费发票,购买方不能抵扣进项税,为满足购买方的需求必须要开具纳税发票,直接增加了税收支出。
四、小结
总体而言,“营改增”后,企业实际税负加重或减轻主要取决于企业自身的发展阶段、所处的市场地位、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成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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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物流企业有什么影响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
随着“营改增”实施,部分物流企业也对自己的企业进行了测算,以便知道“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有企业测算后得出的税负直线上升。“营改增”后交运企业不只在流转税方面税负提高了,所得税也受到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不抵减收入,而营业税是价内税,可以抵减收入。假设一个企业的营业额为1000万元,在交营业税的情况下,企业应该交的企业所得税为(1000万元-费用-营业税-附加)×25%;而如果改为缴纳增值税,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为(1000万元-附加)×25%,企业应缴所得税款直接提高。如果按目前试点执行,预计七成以上物流企业税负将增加。
营改增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什么影响
营改增”可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产生的影响如下: 1. 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影响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转让销售及持有自营阶段,均涉及营业税纳税问题,主要体现在: a. 开发建设阶段: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营业额包括应税劳务及工程所用材料、装置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不含甲方供材),按照营业税率3%计征 b. 转让及销售阶段: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商品房及其他建筑物与构筑物、其他地上附着物),均按照转让及销售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或不动产的受让或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以5%税率计征营业税 c. 持有自营阶段:出租房地产,按租赁服务业以5%税率计征营业税 结合税制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可以看出,如果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进行“营改增”税制改革,那么它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影响是系统性的。首先,税率的直接变化(由3%∕5%营业税税率变为11%∕17%增值税税率),税率均大幅上升,虽然增值税可以抵扣相应进项税额,但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特殊性与复杂性,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专案往往难以抵扣,并且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直接上游企业,其受“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影响必然会波及甚至转嫁至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而造成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一系列影响。当然,还要考虑成本税金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影响,由于上述影响是系统性的,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具体影响是加重还是减轻取决于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及相关行业的具体改革措施(特别是适用税率与抵扣机制的设计),并且因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业务型别及经营方式与税务筹划措施而有所不同。依据现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行业生态总体来看,“营改增”税制改革对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总的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普遍影响可能是 “不减反增”。 2. 财务管理与会计处理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巨集观财务管理与具体会计处理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企业出于合理降低税收负担与经营成本的考虑,会要求自身财会人员加强巨集观财务管理,甚至要求财会人员加强与内部采购销售决策与具体执行人员的联动沟通,达到合理降低税负与经营成本的目的,这一点将在第四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相关对策中进一步阐述。另一方面,“营改增”改革也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会计处理、发票管理产生直接影响,主要是上述1中企业3阶段业务的具体涉税处理转变问题,以及原涉及营业税的兼营行为、视同销售与混合销售行为的转变处理问题。 3. 企业融资与现金流的影响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业务特殊性与复杂性,要求企业必须有良好的融资能力与充足的现金流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实务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多采用预售制,营业税在确认预售收入的当期就要缴纳,占用流动资金,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营业税构成房地产企业不可忽视的现金流出。而改征增值税后,一般房地产专案建设、材料等先购入,多数时间,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因而开发之初较长的时间内无税可缴,减少企业流动资金的占用,扩大企业现金流。
金融业营改增对企业负税有什么影响
“十二大”国务院进行全面营改增,目的也是为了避免部分行业营改增,导致一些企业重复交税。比如营业税纳税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应税服务或者应税货物,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导致相关服务或产品营业税的缴纳中含有增值税成分。再比如增值税纳税企业,取得的还未进行营改增企业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也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所以所缴纳的增值税自然也包括营业税的部分,因此此次营改增将全面进行,消除上述情况导致的企业重复征税,并保证所有企业实际税负只减不增。但是因为金融行业产品及客户的特殊性,企业无法取得了相关发票或者取得了相关发票却无法凭票扣税的情况,也并不是全部能够避免,所以在金融行业推行营改增在世界上都属于难题,因此国际上甚至认为金融业就不存在真正推行增值税又能完善抵扣链条的办法。

营改增对中小企业有好处吗?
支援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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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饲料产业有什么影响
1、营改增对饲料产业没有影响。
2、营改增是原本征收营业税的改征增值税。
3、无论是饲料加工还是销售一直以来就是增值税征税范围。
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专案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阶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在全国的推开,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国务院将扩大营改增试点至8省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范围已推广到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2016年3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增值税制度将更加规范
营改增之后对企业财务有什么影响
从行业上分析现代服务业相对受益比较明显,大部分小规模企业已经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正常取得进项税票的企业税负基本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致使企业收益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而交通运输业的一些企业可能有税负增加的,因为税率为11%,而可以抵扣的部分又不能完全取得增值税专用票用以抵扣(比如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的一些费用,加油等),从而导致税负增加
再有一些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企业,他们的一些费用支出只能是针对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而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部分款项是不允许扣除的,所以导致一些企业税负增加了。
税负的增加也使企业减少了收益,有些对于税负增加的部分驾驭到客户身上,从而使一部分企业加大了成本,减少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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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蝶财务为您解答
营改增后对于企业的收益有什么影响?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从行业上分析现代服务业相对受益比较明显,大部分小规模企业已经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正常取得进项税票的企业税负基本都有了不同程度的降低,致使企业收益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而交通运输业的一些企业可能有税负增加的,因为税率为11%,而可以抵扣的部分又不能完全取得增值税专用票用以抵扣(比如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的一些费用,加油等),从而导致税负增加
再有一些可以实行差额征税的企业,他们的一些费用支出只能是针对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而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部分款项是不允许扣除的,所以导致一些企业税负增加了。
税负的增加也使企业减少了收益,有些对于税负增加的部分驾驭到客户身上,从而使一部分企业加大了成本,减少了收益。
营改增最新政策对企业有何影响 企业应如何应对营改增
第一,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蓋,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地支援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第二,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第三,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是财税领域打出“降成本”组合拳的重要一招,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阶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第四,创造了更加公平、中性的税收环境,有效释放市场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活力,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消费升级、创新创业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将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