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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是终止还是中止?

火烧 2021-09-22 15:10:09 1045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是终止还是中止?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是终止还是中止?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是终止还是中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143条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是终止还是中止?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依法被撤销;

(二)解散;

(三)依法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当企业因依法被撤销时,企业法人( ) A分立 B中止 C终止 D破产

C终止

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什么并公告

《民法通则》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

民法通则关于证据的规定:我和企业因终止合同,证据在企业那里,仲裁或法院可否要求企业提供证据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无论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因依法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进行清算,法人主体资格消灭不消灭

1、无论是企业法人还是非企业法人,在被依法撤销,或者解散,或者宣告破产等进行清算后,法人主体资格消灭。
2、被依法撤销是指相关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成立的企业或者非企业单位予以注销登记的行政行为;解散是指公司股东通过决议的方式,终止企业的经营,清算公司资产的法律行为;宣告破产是指法院依法对资不抵债的企业采取的强制清算程序。
《民法通则》
第四十五条 企业法人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 依法被撤销;
(二) 解散;
(三) 宣告破产;
(四) 其他原因。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被称为()。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被称民事法律行为。

一、这是法条《民法通则》第五十四条多的原文填空题。
二、民事法律行为特征:

(1) 民事法律行为是人为的法律事实

(2) 民事法律行为是一种表意行为

(3)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述为要素

(4)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

(3)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

(4)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四、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1、口头形式

2、书面形式

3、视听资料形式

4、默示形式。

五、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其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为的纯获利民事行为有效,其他民事行为要经过其代理人的追认,因此可视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双务民事行为需要经过其法定、指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未追认期间效力待定;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其中,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行为确定无效,损害个人利益的行为为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六、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另外,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期限,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所附期限届满时生效。

法律上“中止”与“终止”的区别

执行终止与执行中止有区别,前者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后者是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条件具备时,执行程序仍要恢复

拓展资料

(一)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执行终止

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的,结束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在案件执行中,当事人容易对执行中止和执行终结的适用产生误解,影响自身权利的维护,还不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

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使执行程序暂时停止,待这种情况消失后,再行恢复执行程序的,叫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是案件执行的完全结束,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消灭。二者适用的情况是不同的,根据我国2007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而根据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什么叫中止婚姻关系,不是终止,是中止

中止,就是合同期没到,一方提出要结束;终止,是合同起到了。

合法独立的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企业如何描述?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享有名誉权的主体是( ) A.公民 B.法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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