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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建账 个人独资企业的报税和做账与小规模企业有区别吗?

火烧 2021-09-17 05:51:34 1083
个人独资企业的报税和做账与小规模企业有区别吗? 个人独资企业的报税和做账与小规模企业有区别吗?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严格要求做账。个人独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在其他税收方面与其他内资企业一样。

个人独资企业的报税和做账与小规模企业有区别吗?  

个人独资企业的报税和做账与小规模企业有区别吗?

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严格要求做账。个人独资企业在所得税方面适用于个人所得税,在其他税收方面与其他内资企业一样。
对小型的个人独资企业而言,由于一般会计核算工作较为薄弱,具体计算应纳税额较为困难。因此,税务机关从加强税收征管原则出发,简化征收方式,采用查定征收,或者定额定期征收等方式。1。查定征收,一般称为“带征税”。一般按照所处的行业不同,确定不同的带征税综合税率,其中包括了大部分的税种(含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但不含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在内,税率在10%左右。在计算税款时,根据销售收入乘以税率即可。
2。定额定期征收,一般称为“定额税”。它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户的具体情况,核定每期应当交纳的综合税税款,并在一定期间内保持不变。纳税人只需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核定的税额,足额解交银行(国库)即可。
至于你交纳税款实际采用的方式及税率(或定额),需要在你办理完税务登记后,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来核定了,一般不是你可以自行选择的。当然,如果你的会计核算工作健全的话(需要税务机关认可),即转为正常纳税户,实行查帐征收方式,那么,在纳税方面,与一般的正常纳税户(如企事业单位)就没有区别了。
在税务机关未核定之前的税收问题,如果核定时,明确核定之前亦适用核定税率的话,在核定之后,税务机关一般会进行清算,多退少补。所以,你不用担心,最多在核定之前,你可以做的是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联系,让其对你企业的情况能够做出一个比较客观(或者说在合法条件下,有利于你)的判断。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地税怎么交

个人独资企业,除了增值税,消费税,其他税种都是在地税交。无企业所得税,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和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有区别吗

二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所谓的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应该是100%股权转让,在转让协议里注意约定两点,
1、转让人承诺转让公司未对外承担任何债务;
2、若在公司转让前确有债务发生或应付,则转让人同意用转让收入予以偿还,与被转让公司和受让人无任何关联。第一点的主要目的是说明受让人是善意的,并不知道转让人有债务,否则有损债权人的利益。在第一点的基础上第二点可以切断这种债权债务关系。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转让的形式为两种:
一是全部转让,原投资人退出企业,由新的投资人进行工商登记变更,企业性质和名称不改变,仅仅只是由新的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的整体(包括全部资产和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部分)接收;
另一种是部分转让,是原投资人仅将企业营业部分转让出去,自己并不退出企业,此种情形将出现多个投资人,从而导致企业类型的根本改变。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增值税怎样交

收入3%计提交税,如果你所在地区对小型企业有优惠政策,收入在2万元内可免交增值税税。

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报表怎么报

最好找专管员确定,这里说的不是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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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个人独资企业与国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摘要: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设立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一、定义:
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说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不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设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如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
二、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相同之处:
1.都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所讲到的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资人必须是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作为自然人的一个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名称可以叫做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3)由投资人申报的出资;对于出资数未作限制,只是规定要有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为出资,但不能用个人劳务作价出资,也不能用个人信誉或者名誉作价出资。采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等作价时要折算成货币数额,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也要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但要在设立或变更登记说明书上予以注明。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即要有与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外商独资企业法指出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其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出口。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纪,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外资企业法》还规定,中国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时,给予相应的补偿。外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国有关税收的规定纳税,可以申请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将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可以申请退还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税款。
2.其投资人均为单一的投资人
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6章48条。该法第2条规定的独资企业的概念是: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由此可见他们的投资人均为单一的投资人。
3.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个人独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所从事的经营活动,能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能给提高当地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他们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
我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三种类型,其中的外商独资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有相类似之处,即投资人仅为一人,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三、个人独资企业与外商独资企业的不同之处:
1.资本的来源不同。
外商独资企业的资本来自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外,个人独资企业的资本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商独资企业是外资企业的一种,是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其资本由一个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2.出资者不同。外商独资企业的出资者可以是单个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个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单个的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指以其财产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自然人。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投资的财产必须是私人所有的财产。关于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法并未规定其积极条件,而只规定了其消极条件,即不得成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条件。该法第1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这一规定表明,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自然人以外,其余自然人均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设立依据不同。
外商独资企业依照外资企业法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产品全部出口或者大部分出口。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设立外商独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方能持批准文件向工商管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相当宽松,设立程序较为简便,只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从业人员,企业登记机关就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登记。除非个人独资企业拟从事的业务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就不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4.责任承担不同。
外商独资企业主要是为有限责任公司(也可采取其他责任形式),个人独资企业为无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投资者的财产不可分,不能独立承担企业债务,其债务以投资人的个人财产来承担。因此,所有的个人独资企业均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外商独资企业作为外资企业的一种,也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参考文献
刘瑞复着:《经济法学原理(第二版)》
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
参见《法律部门的划分》;
赵中孚书:《商法总论》;
参见漆多俊着:《经济法基础理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的区别和联系

这类问题还是政治书找 或者是百度网页上找 回答的人 要么是百度来的
要么就是老师 老师没事泡这回答问题的不多
其他人的答案就不一定准确了

私营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私营企业,《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所称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第六条 私营企业分为以下三种:
(一)独资企业;
(二)合伙企业;
(三)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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