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业执照 开淘宝店铺卖食品,现在需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怎么办理呢?
开淘宝店铺卖食品,现在需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怎么办理呢?
开淘宝店铺卖食品,现在需要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个人怎么办理呢?
我是准备开淘宝卖特产食品的,不知道需要的证件怎么办理,求救
请问你是怎么办理的?能否教一下我?
淘宝店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怎么上到店铺的
通过淘宝后台上传图片,或者产品详情传图片,看你是想传到哪里展示就传哪
你先发布一个宝贝,所以资讯填写完,主图、详情上传完、邮费你设定好后,点击发布
然后淘宝会提示你,不能释出,需要上传特种经营许可证
然后你按照淘宝的提示,上传就可以了
如果有什么不明白,可以直接问淘宝的客服
淘宝卖家开食品店必须有营业执照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同时营业执照法人,经营许可证与淘宝店主身份需保持一致,所以目前个人店铺需要先有营业执照(个体营业执照),再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再根据要求上传就可以了
怎么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条件和手续: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九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装置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装置或者设施;
(三)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装置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十条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装置、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档案;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字件;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专案的,还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个人开淘宝店卖食品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吗
需要的。不过现在改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了,不是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办理个人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怎么办理
根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二)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食品流通许可证》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交虚假材料申请或者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四)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对于提供伪造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式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个体工商户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的;(三)违反法定程式作出准予登记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个人开淘宝店卖食品需要办理什么证件,怎么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你去工商局问一问就知道了,你当地的工商局毕竟有食品流通许可证能够让你的店铺显得更正规,也更专业,手续也合法,如果没有证件也能释出,只是权重不高。
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需要什么手
一、办事专案 : 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三、申请范围: 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自产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许可;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四、办理程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乡镇食药所受理视窗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已设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影印件,新设企业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新设个体工商户提交《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影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申请字号名称的,可免交)。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影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2)租赁房屋的提交租赁协议,出租方房屋产权证原件、影印件、《经营场所平面图》;
(3)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应分别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经营场所平面图》:
①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房屋销售许可证影印件;
②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③出租房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④使用军队房产作为经营场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影印件。
申请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平面图》上用红色水笔勾勒出“从事食品流通的经营和储存的场所”。
(4)填写经营场所应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没有门牌号、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
(1)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交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影印件。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
A.企业法人的负责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业的负责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D.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长
E. 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个体工商户业主
②新设企业还须提交负责人任命书(个人独资企业不需提交)。
A.企业法人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职档案
B.合伙企业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全体合伙人的委派书
C.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的任命书是指:成员大会关于理事长,即法定代表人的选举决议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负责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影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从事食品质量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负责人员。
②申请人还须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负责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书》。
③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④食品经营者聘用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⑤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装置、工具清单;
⑥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档案;《经营设施空间平面布局图》(应标明用途、面积、装置设施位置等,对于经营散装食品的,该布局图应体现出单独的销售区域);食品操作流程档案,如供货、销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字;
(1)食品经营企业和许可专案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销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贮、运输制度、冷链销售制度等,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事食品批发的经营者还应当有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2)不需要现场核查的食品经营者,可将上述制度合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补充说明:
(1)委托他人申请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外籍人员护照等)原件、影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请人签字”处签字的,指定(委托)人应当在指定委托书的“其他委托事项及许可权”处详细注明。
(2)关于许可申请人
①已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②新设企业申请的,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
③企业新设分支机构申请的,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
④已设或新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⑤不得作为许可申请人的情形:
A.许可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B.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申请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
(3)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影印件的,应当在影印件上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新设企业)、营业执照(已设企业)的原件和影印件。影印件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收取该影印件,并将原件归还申请人。
(二)受理
1、乡镇食药监所负责受理 受理服务视窗对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三)稽核
受理后,由乡镇食药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办法》等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稽核。
(四)审批 食药监局依据稽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
(五)发证 作出准予决定并应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向申请人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办理机构/部门 食药监局、乡镇食药监所
六、办理时限
1、收到申请材料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受理后二十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作出准予决定后十日内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