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恩格斯 恩格斯的自然观是什么
恩格斯的自然观是什么
摘 要] 恩格斯的自然观实即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由恩格斯系统阐发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它不应被归结为自然辩证法理论,甚至也不以自然辩证法理论为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而是在批判地扬弃旧的自然哲学的基础上形成的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其突出特点是以实践观点为基石、以自然辩证法理论为方法论依托。
恩格斯的自然观集中地论述了人与自然的分化过程、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与自然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恩格斯具体地考察了人类的起源亦即人与自然的分化过程,指出劳动就是人类借以从自然界分化独立出来的根本力量。
其次,恩格斯深刻地分析和说明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认为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在于人对自然界的有目的的改造活动即劳动。
再次,恩格斯还精辟地论述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
他指出,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和统治必须建立在正确地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而要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既要克服那种对于自己支配和统治自然的行为后果的短视,也要从根本上变革那种妨碍人们正确运用自然规律的社会机制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
恩格斯的自然观、特别是其对于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的阐述,对于分析和解决当代的全球性问题、促进当代人与自然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恩格斯;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
作为马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之一,恩格斯曾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作了最为系统、最为集中的阐发。
一百多年来,虽然随着人类实践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与周围自然界的关系发生了时代性的变化,但恩格斯的自然观亦即恩格斯所系统阐发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不但没有过时,反而愈益显示出巨大的理论魅力。
恩格斯在自然观上所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论断,对于我们今天考察当代人与自然关系上的各种全球问题、探寻当代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途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恩格斯曾经写道:“马克思和我,可以说是把自觉的辩证法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出来并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唯一的人。”[1] 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的。
那么,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如何将自觉的辩证法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的呢?或者说,由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创立并由恩格斯系统阐发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究竟是何种性质的自然观?长期以来,一些人对这一问题存在着重大的误解,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把恩格斯的自然观或恩格斯所系统阐发的马克思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归结为恩格斯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所阐述的自然辩证法理论,或者至少是把自然辩证法理论视为恩格斯自然观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有的人甚至还由此出发对恩格斯的自然观大加责难,指责恩格斯的自然观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哲学。
看来,要正确地理解恩格斯的自然观,首先必须对哲学自然观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本质特征作些必要的分析。
什么是哲学的自然观?在这一问题上,学术界有一种流传很广的观点,那就是认为哲学的自然观是关于自然界本身的哲学理论,是人们从哲学的角度去把握自然界而形成的关于自然的普遍本质和一般规律的诸多观点的总和,亦即哲学的“自然图景”。
这一观点也恰好构成了上述那种把恩格斯的自然观归结为自然辩证法理论的看法的基本前提。
然而,这一前提却是很成问题的。
众所周知,自然观历来就是哲学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领域,而哲学作为世界观不过是对于人与世界关系的总体性的反思。
与此相应,自然观决不是什么关于自然界本身的哲学理论,而是对于人与自然关系的哲学思考。
诚然,为了深入地探析和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哲学的自然观也必须对于包括人在内的整个自然界本身作出某种统一的理解和把握。
从这个角度看,自然图景也确是哲学自然观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
但是,自然图景并不就是哲学自然观,甚至也不构成哲学自然观的最根本、最核心的内容,而是从属和服务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的。
或者说,哲学自然观的目的主要不在于说明自然界本身,而在于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作出理解和阐释,以便为人们处理自身与自然的关系提供某种范导。
日本著名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岩崎允胤等人在其《科学认识论》一书中曾说:“什么是自然观呢?现在我们把世界图景和自然图景大体看作是同义的,所以首先最好是把自然观同世界观联系起来理解。
当然,世界观比自然观更广阔。
而自然观不过是涉及‘人--自然界[客观实在]关系的世界观的一个方面、一个构成部分,从‘人--自然界[客观实在]’的观点出发,可以仅仅与如何来理解自然界(同社会区别的自然界,人化的并是人类基础的自然界)这一点发生关系。
这样,我们大体可以把自然观同自然图景区分开来。”[2] 他们认为,自然观与自然图景也是相互过渡、相互渗透的,不能在两者之间划定明确的界限,所以最好还是把作为世界观的一个方面的自然观看作是狭义的自然观,而把同时也包含着自然图景的自然观看作是广义的自然观。
应该说,岩崎允胤等人关于“狭义的自然观”与“广义的自然观”的区分是很有道理的。
这一区分表明,在广义的自然观中,自然图景是服务于狭义的自然观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的。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切哲学自然观关注的共同主题。
不过,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旧哲学自然观虽然也包含着一些合理的因素,但从总体上看都没有能够正确地理解和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
黑格尔的自然观可谓是旧的哲学自然观发展的最高成就,他不仅从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和有机统一来说明人与自然的关系,克服了过去那种静态的自然观的缺陷,而且还汲取了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思想,把劳动视为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中介,立足于劳动活动来说明人的生成、自然界的变化以及人与自然界的统一。
可见,黑格尔的自然观中包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然而,黑格尔的自然观是建立在把人与自然界精神化、神秘化的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
在他那里,作为主体的人变成了自我意识,作为客体的自然界变成了自我意识的对象即意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变成了自我意识与意识的关系。
黑格尔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唯心主义歪曲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费尔巴哈的批判,后者力图以其自然主义的一元论对人与自然的关系作出唯物主义的说明。
但是,费尔巴哈在批判黑格尔自然观的唯心主义实质的同时,也丢掉了黑格尔自然观中所包含的合理的辩证法思想,尤其是丢掉了黑格尔关于劳动中介性的观点,因而看不到人通过劳动活动对自然界的能动改造及其引起的自然界的巨大变化。
在他那里,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过是两个自然物之间的关系,亦即自然界同自身的关系。
因此,费尔巴哈仅仅只是从直观的角度去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解是非历史的、抽象的。
与费尔巴哈完全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不仅承认自然界的客观实在性及其对于人类的优先地位,在自然观上坚持了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而且批判地汲取了黑格尔关于劳动中介性的观点,确立了从实践出发去考察人与自然关系的视角,既从实践去理解人与自然的分化与对立,又从实践去探寻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从而真正揭示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全部奥秘,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建立在科学的实践观基础之上的,实践的观点同样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首要的根本的观点。
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对旧的哲学自然观、特别是黑格尔哲学的自然观的积极扬弃。
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恩格斯说马克思和他是从德国唯心主义哲学中拯救了自觉的辩证法并且把它运用于唯物主义的自然观的唯一的人。
应该说,早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就已提出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一些基本思想。
然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集中而系统的阐发却是在写作于19世纪70年代中后期的《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以下简称《劳动》)一文中完成的。
这其中的原因,恩格斯本人曾作过说明,那就是“要确立辩证的同时又是唯物主义的自然观,需要具备数学和自然科学的知识”[3]。
也正是基于这一需要,70年代以后,恩格斯先后用了8年时间力图“使自己在数学和自然科学方面来一次彻底的”“脱毛”[4],并在总结和概括自然科学发展新成就的过程中对自然界的辩证法作了艰苦的探索。
《劳动》一文就是恩格斯在对自然科学的各个领域和自然界的辩证法有了较深入的研究之后写成的,也就是说,恩格斯在《劳动》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系统阐发是建立在他对自然科学发展的新成就的概括和总结、对自然界的辩证法的深入探索的基础之上的。
值得着重指出的是,我们反对把恩格斯的自然观或恩格斯所阐发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归结为自然辩证法理论,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理论不重要,而是说相对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确立而言,对自然辩证法的探索本身并不是恩格斯的目的,他的这一探索乃是要为系统地揭示人与自然关系的奥秘提供正确的方法论基础。
正如恩格斯本人所说:“要精确地描绘宇宙、宇宙的发展和人类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就只有用辩证的方法,只有不断地注视生成和消逝之间、前进的变化和后退的变化之间的普遍的相互作用才能做到。”[5] 因此,没有对于自然辩证法的深入研究,没有自然辩证法理论的依托,也不可能有恩格斯在《劳动》一文中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深刻阐发。
明确这一点,不仅有助于我们认清恩格斯的自然观或恩格斯所阐发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本质特征,而且也有利于廓清国内外学术界对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理论的种种歪曲和误解。
二被编入《自然辩证法》一书中的《劳动》一文,原是恩格斯为他计划中的另一部著作《奴役的三种基本形式》所写的导言。
后来,恩格斯曾把该文的标题改为《对工人的奴役。
导言》。
由于该著作没有完成,恩格斯最后给他已经写成的这篇导言加上了现在这个标题,并把它放进了《自然辩证法》一书手稿的第二束材料中,该束材料的标题为《自然研究和辩证法》。
有意思的是,单独地看,无论是《自然辩证法》手稿第二束材料的标题《自然研究和辩证法》,还是这篇论文的标题《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都不足以充分地反映该文的内容,但如果将这两个标题联系起来并将后者置于前者之下,那么该文的主题就一目了然了,那就是要立足于生产劳动这一人类实践的最基本形式来阐明人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法。
换句话说,在《劳动》一文中,恩格斯所系统地阐发的就是一种以实践观点为基石、以自然辩证法理论为方法论依托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
首先,恩格斯具体地考察了人类的起源亦即人与自然的分化过程。
人是怎样产生的?《旧约全书·创世纪》上说,人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照着他的形象造男造女。”[6]在人类的起源问题上,西方思想史上长期占统治地位的就是这种基督教神学的上帝创造说。
与此不同,黑格尔曾以哲学的方式来看待人类的起源问题。
在《精神现象学》一书中,他在思想史上第一次提出了人类是通过劳动而自我创造和自我生成的这样一个卓越的思想。
虽然由于其唯心主义的哲学前提、特别是由于其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归结为自我意识与意识的关系,黑格尔不可能真正科学地解决人类的起源问题,但他的上述思想却为科学地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在《劳动》一文中,恩格斯汲取了黑格尔的上述合理思想,并充分地利用了达尔文生物进化论所提供的材料,对人类的起源问题作出了科学的解答。
恩格斯指出,人是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的,是从高等动物即类人猿进化而来的,而劳动就是人类借以从自然界分化独立出来的根本力量。
他说,劳动“是一切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7]。
由于劳动,猿类不发达的手逐渐变成了人手,并且愈来愈自由,愈来愈灵巧,愈来愈完善。
而“随着手的发展、随着劳动而开始的人对自然的统治,随着每一新的进步又扩大了人的眼界。
他们在自然对象中不断地发现新的、以往所不知道的属性。
另一方面,劳动的发展必然促使社会成员更紧密地互相结合起来,因为它使互相支持和共同协作的场合增多了,并且使每个人都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共同协作的好处。
一句话,这些正在生成的人,已经达到彼此间不得不说些什么的地步了”[8],于是产生了语言。
“首先是劳动,然后是语言和劳动一起,成了两个最主要的推动力,在它们的影响下,猿脑就逐渐地过渡到人脑”,而“随着脑的进一步的发育,同脑最密切的工具,即感觉器官,也同步发育起来”[9]。
“脑和为它服务的器官、越来越清楚的意识以及抽象能力和推理能力的发展,又反作用于劳动和语言,为这二者的进一步发育不断提供新的推动力。”[10]在这种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特别是随着劳动的进一步发展,人最终脱离了动物界,从自然界中分化出来。
其次,恩格斯深刻地分析和说明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
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问题也就是人的本质特征问题。
应该说,这一问题早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创立的时候就已得到了正确的解决。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不过,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有着极为丰富的内涵,需要结合人与世界关系的不同方面加以具体阐发,因为人的本质正是通过人与世界关系的不同方面表现出来的。
在《劳动》一文中,恩格斯是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来看待人的本质问题的,就是说,他是从与自然的关系上来分析和说明人的本质或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的。
他所讲的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实即人和动物在与自然的关系上的本质区别。
恩格斯指出,动物通过它们的活动也改变外部自然界,动物也具有从事有计划的、经过思考的行动的能力。
“但是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地球上打下自己的意志的印记。
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12]“如果说动物对周围环境发生持久的影响,那么,这是无意的,而且对于这些动物本身来说是某种偶然的事情。
而人离开动物越远,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就越带有经过事先思考的、有计划的、以事先知道的一定目标为取向的行为的特征。”[13]“一句话,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
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14]在这里,恩格斯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角度并在与动物的比较中对人的本质的论述,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是完全一致的,是对马克思这一论断的具体化,因为“人类社会区别于猿群的特征在我们看来又是什么呢?是劳动。”[15]
再次,恩格斯还精辟地论述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
在恩格斯生活的时代,人类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和对生态系统的破坏所导致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已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表现出来。
对此,恩格斯表示了深切的关注,并从哲学自然观的高度作了分析。
他指出,人类通过劳动不仅从自然界中分化独立出来,而且也确实实现了对自然界的支配和统治,“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
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了报复。
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16]针对当时在欧洲和美洲的许多地方出现的因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而导致的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现象,恩格斯严重地警告道:“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决不是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相反地,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我们对自然界的全部统治力量,就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生物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17]也就是说,人类对自然界的支配和统治必须建立在正确地认识和运用自然规律的基础之上,否则,就会出现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就会招致自然界的报复。
恩格斯指出,要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首先必须学会正确地认识自然规律,克服那种对于自己支配和统治自然的行为后果的短视,尤其是要克服那种“自古典古代衰落以后出现在欧洲并在基督教中取得最高度的发展”的、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18]。
“事实上,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习常过程所作的干预所引起的较近或较远的后果”[19],并愈来愈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因而也学会并有可能去支配和调节我们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远的自然后果。
“但是要实行这种调节,仅仅有认识还是不够的。”[20]这是因为,出现人与自然的矛盾,不仅有属于人类认识不完善方面的原因,而且还有属于社会关系、社会制度不合理方面的原因。
“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生产方式,都仅仅以取得劳动的最近的、最直接的效益为目的。

那些只是在晚些时候才显现出来的、通过逐渐的重复和积累才产生效应的较远的结果,则完全被忽视了。”“在西欧现今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这一点表现得最为充分。
支配着生产和交换的一个个资本家所能关心的,只是他们的行为的最直接的效益。”[21]“西班牙的种植场主曾在古巴焚烧山坡上的森林,以为木灰作为肥料足够最能盈利的咖啡树施用一个世代之久,至于后来热带的倾盆大雨竟冲毁毫无掩护的沃土而只留下赤裸裸的岩石,这同他们又有什么相干呢?在今天的生产方式中,面对自然界以及社会,人们注意的主要只是最初的最明显的成果”[22]。
因此,要真正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需要对我们的直到目前为止的生产方式,以及同这种生产方式一起对我们的现今的整个社会制度实行完全的变革”[23]。
综上所述,在《劳动》一文中,恩格斯分别从人与自然的分化过程、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人与自然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等三个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作了系统的阐发。
其中,如果说在前两个方面恩格斯主要是着眼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过去和现在的实然状态的正确揭示和描述的话,那么,在后一方面,恩格斯的分析更带有面向人与自然关系的未来发展和应然状态的规范意味。
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这一规范性分析,深刻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与历史观、马克思主义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与整个马克思主义的人类解放学说是高度一致的。
三恩格斯的自然观或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系统阐发,是建立在19世纪以前人与自然关系的实际状况和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就的基础上的。
但是,这一理论本身却具有普适性。
特别是恩格斯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规范性分析,亦即对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途径的阐述,在今天更是具有突出的时代意义。
在恩格斯所生活的19世纪,虽然伴随着近代工业技术文明的发展,人类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和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破坏已经引起了自然界的报复,但总的来说,那时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尚未充分地展露出来,也还没有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