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为什么要套定额 什么是清单计价
什么是清单计价
什么是清单计价
一项一项的计价的。

清单计价:就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1、我国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1.2措施项目清单
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夜间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采用综合报价,即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如模板及支架,费用共多少元,脚手架,费用共多少元等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1.3其它项目清单
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
1.3.1招标人部分
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
1.3.2投标人部分
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1.4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
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工程量清单计价,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无法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为单位的方式计价,应包括除规费、税金外的全部费用。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其他项目清单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本办法第第六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计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规费和税金应按应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实行本办法计价的工程,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
什么是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
定额计价是针对建设方而言,主要做概预算,而清单报价是针对施工方而言,主要用于编制投标报价,其中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文件提供,施工方只需要提供投标综合单价 。所以,现在招投标不是都用清单计价吗,人家只看你的报价,工程量是他提供的,你只需要报价.但是这个报价是怎么来的呢,还是需要你用定额计算出工程量,然后套上定额的价格.所以,2者总价是一样的,只是单价和工程量不一样了...但是如果你企业感觉有好的施工措施,好的管理,可以调整定额的单价,那套到清单里面,单价不是可以减少了吗,但是定额就是死的,不能改变的,价格就是这么多,定额是分部分项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 这3样组成的. 而清单计价就多出 (利润)和(管理费)
这里说一下,上面提到的土石方工程,定额的计算规则是有放坡量的,挖土深度超过1.5米开始放坡。而清单则是无论基础多深,都按直立不放坡计算工程量。这部分量体现在哪儿 了呀,就是体现 在单价里面了。呵呵,说到这里还想再伸入一点,定额是体现 的社会平均水平,而清单则是体现的社会先进水平,强调的是竞争。还是那个挖土方的例子,企业水平不一样,施工组织设计也可能不尽相同。土方按坡的坡度就不一不致。挖土的多少也就不同,终造成的单价就不同,最终就把企业优势体现到清单单项工程的单价上面。而定额,是死的计算规则。人人都是那么算,无所谓什么竞争。所以说是社会平均水平。
什么是清单计价,什么是定额计价。不懂怎么用啊
清单计价是招投标用的,定额计价是企业内部计算工程计价用的,清单是算立方体积,定额是放坡体积是实际施工的计价模式。
什么是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有何区别和联系?
联系是:计价方法和基本原理都相同,都是从分部分项往单项工程的分部组合计价方法,基本原理都是用单价乘以工程量汇总计算。
区别是:定额中的工程量用的是方案量,单价只包括人、材、机单价;清单计价中工程量用的是工程实体的净尺寸计算的工程量,单价包括人、材、机单价和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什么是措施项目清单计价?
措施项目指 为了完成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 主要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
2、垂直运输
3、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4、构件吊装机械
5、脚手架工程 六、施工排水、降水 七、环境保护 八、冬雨季施工增加费用 九、桩静载、动载、钻孔取芯检测费 十、临时设施 十一、二次搬运 十二、大型机械设备出场及安拆
考造价员要带清单还是清单计价规范
清单计价规范
和定额
什么是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它有效保证了投标人竞争基础的一致性,减少了投标人偶然工程量计算误差造成的投标失败。这种计价方法有助于形成“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建筑市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
1、我国清单计价规范下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基本构成:
建筑安装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它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
1.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编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单位、工程数量。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1.2措施项目清单
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夜间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采用综合报价,即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如模板及支架,费用共多少元,脚手架,费用共多少元等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1.3其它项目清单
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
1.3.1招标人部分
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
1.3.2投标人部分
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1.4 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
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