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税金及附加怎么计算 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计算啊
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计算啊
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怎么计算啊
小规模纳税人先计算出应交的增值税,在根据应交的增值税分别计算出应交地税局的税金及附加税。
应交增值税=价税合计/1.03*3%
应交城建税=应交增值税*7%
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增值税*3%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2%
分录如下:
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即: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即:不含税销售额*3%)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能否进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不计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的比例是多少?应怎样计算?
小规模的增税率为3%
72000/1.03=69902.91
69902.91*3%=2097.09
小规模纳税人,未交税金是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 "缴纳税金后是入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
小规模纳税人的未交税金是已经计提但尚未交纳的增值税、城建税等税金
计提时,记在应交税费科目的贷方,交纳时记在借方,贷方余额为未交税金
小规模增值税怎样计算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怎样申报?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列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具体申报的税种和税率:国税申报增值税,每月申报期限1-15日,无收入就零申报,开了发票就要有收入申报,税率3%,应交增值税=应纳税额*3%,所得税季报,具体看专管员如何核定,一般有按损益征收和核定征收,申报日期为4月申报1-3月份,7月申报4-6月份,10月申报7-9月份,次年1月份申报10-12月份。如果有地税登记,还应交地税附加税,城建税=增值税*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3%,堤防费=增值税*2%,价格平抑基金=主营业务收入*0.001,地方教育发展费=主营业务收入*0.001,印花税(收入*0.000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和应交税金问题
1、新会计制度下,相关的科目是“营业税金及附加”,不再是“主营”。
2、资产负债表中有“应交税费”一项,这就是以前的应交税金。相应的应交税金科目,现在为应交税“费”。
3、附加税在计算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急)小规模纳税人交纳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时怎么登帐
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贷银行存款
小规模纳税人做凭证时怎样做增值税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都是通知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并即时付款。 账务处理:开票时:借: 应收账款-某公司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按缴费比率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河道管理费 缴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河道管理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结转: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核定征收的个体户或小规模纳税人的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如何计算?
一般来说,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金额=应交税费科目下应交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贷方发生额之和,至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如何算,请查阅相关财税资料。此处省略2000字。。。。。。
小规模纳税人国税也要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吗?怎么交呢?
至于各税种的计税基础(如销售额、所得额、等等)和适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根据税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各有不同。具体到你,一般在办理税务登记后,主管税务机关会为你核定需要交纳的税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和税率或征收率等税收征收内容,你应当以此为依据计算交纳应交的各种税金。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