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刀砍我抢过来砍死他 别人拿刀砍了我一刀,然后我把刀抢了过来,把他给砍死了,请问我是正当防卫吗?我有刑事责任吗?
别人拿刀砍了我一刀,然后我把刀抢了过来,把他给砍死了,请问我是正当防卫吗?我有刑事责任吗?
别人拿刀砍了我一刀,然后我把刀抢了过来,把他给砍死了,请问我是正当防卫吗?我有刑事责任吗?
你把刀抢过来,他对你的非法侵害就结束了,此时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一般条件,你把他砍死了,就是你的不对啦,是故意杀人罪啊要负刑事责任的。
他人拿刀砍我一刀,我夺刀把他给伤了,算正当防卫吗
你夺刀伤他,不是用刀伤的就是正当防卫,提前是你们没有发生口角,纯属陌生人,如果是熟人发生口角才这样的,就不算正当防卫了。
我被人拿刀抢劫,他砍了我一刀。我一把抓住了刀,用自己的匕首把他捅了2刀他重伤,是正当防卫吗
如果在发生抢劫过程中,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拿刀砍商铺,我拿刀砍死闹事的人,算正当防卫吗
不属于正当防卫,你可以报警,正当防卫有时很难认定的,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别人喝了酒拿刀来砍我,我把他骨头打断了,是正当防卫吗?要赔偿吗?
别人喝了酒拿刀来砍,如果把其骨头打断了,不是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有人要拿刀来砍我,他先动手砍把我砍伤了、我拿刀把他砍伤了,是不是正当防卫
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但是仍有几个疑点:
你说他拿刀砍你,是否你之前有言语刺激或者其他行为刺激挑起这场斗殴,如果是这样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另外如果是故意的相互斗殴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再者,你用刀砍伤对方是否是在不法侵害发生时,如果对方已经离开你反过去砍他,也难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最后你的防卫是否超过了限度需要有法院来认定,如果是正当防卫即使是防卫过当也会减免责
任。
(可以详细说明具体情况追问)
别人拿刀出来我把他给推到了算正当防卫吗?
算是正当防卫,这种情况下。你只要不拿刀,用拳头把他脸打碎都没有事。
有人拿刀砍我,还没砍刀我,我就把他杀了,这算正当防卫吗?
这要看当时情况
1.如果是危害行为正在发生时,你处于保护自己而将他人杀死,属于正当防卫,这是你的应急行为,不构成犯罪
2.如果危害行为已经结束,或依当时的情形已经明显的对你不会构成危险,这时你要是杀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3.如果是事先有预谋的激怒某人,致使他人对你作出危及自己生命的行为,再采取看似正当防卫的行为也是构成犯罪的.
别人拿刀来我家杀我,而我把他的刀抢过来反伤了他是正当防卫吗?用判
如果你的描述无误的话,是构成正当防卫的,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即不需要判刑。
别人拿刀要砍我、我把刀抢到、砍了他。谁的责任大
你这属于防卫过当,
1.防卫目的的正当性
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实际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有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物件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防卫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2.防卫行为的不正当性
防卫人虽然出于防卫的目的,但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而造成了重大的损害。所以说防卫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刑法典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至于在什么情况下减轻处罚,什么情况下免除处罚,刑法没有明文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防卫过当行为裁量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时,应综合考虑以下情况:
(1)防卫行为的起因;
(2)防卫所保护利益的性质;
(3)防卫过当所明显超过限度的程度及造成危害的轻重;
(4)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当时的处境;
(5)造成防卫过当的原因。
对防卫过当的犯罪人,在处理时应当正确适用刑法分则的有关条款,依法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从审判实践看,对防卫过当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5条和233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可以使用缓刑;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应当免除处罚。对于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的,分别按照刑法典第234条和第 232条规定的相应量刑幅度应当减轻处罚;如果具备缓刑条件的,可以适用缓刑;如果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应当免除处罚。
应当指出,对于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但客观事实能够证明防卫人主观上确实不具有故意,也不具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事件,不应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