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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以后工资是不是当场结清 我被辞职,公司给我结清了工资,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火烧 2021-06-21 17:00:4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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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辞职,公司给我结清了工资,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我被辞职,公司给我结清了工资,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仲裁时效只有一年,如果超过了一年,就会丧失胜诉权。在仲裁时间内可以,胜诉机会非常大。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任何工资
4、搜集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当然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的。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双倍工资。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和我签订合同但是公司没有安照合同给交纳五险

要看你合同签订的时期了,就2010年才规定缴纳五险的,之前只要求缴纳三险。
公司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话,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也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的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补交社保,并要求补偿。

我入职一年超了,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还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公司是否违法

当然违法,没签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双倍工资,你可以以这个理由去恐吓公司,要不然就把它告上法庭(先是仲裁庭)。

我2005年进公司,现在辞职中,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保险,

......你厉害,3年了,不签合同,不较保险,你居然都没感觉.
这样的情况,你保留好你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工资单,税单,考勤卡等等.
然后先要求该公司补偿你的经济损失以及补缴你进公司以来的保险,公司不同意的(看你公司的样子,估计也不会同意).去劳动仲裁部门投诉,再不行的,就去法院.

离职以后工资是不是当场结清 我被辞职,公司给我结清了工资,但是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我入职一年超,现在我辞职了,公司还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和我买社保,公司违法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支付经济补偿。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关于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

1、A4纸打出来的合同合法 。在哪里签不重要,关键是有公司盖的章。
2、可以和同事互相作证,被炒的同事也可以作证。
3、你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从实际用工开始计算。即从入职开始。
4、公司没有与你签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从10月份开始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并补交社保。
工衣 、工牌加上证人作为证据已经足够。指纹打卡记录和工资发放表由公司承担举证责任。
5、把证据准备好,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不收费用。
6、若单位因此辞退你的,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 82条、87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条、5条。

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现在我不想干了,口头告知公司要离职,公司可以不付工资吗?

1.作服押金的收据,和工牌还有工服绝对可以作为强有力的证据。
2.你口头说自己走的话,单位扣你一个月工资的。
3.估计你没有买社会保险,你可以以公司没有买保险为由来辞职,快递发个辞职通知给单位,回头反过来可以要求单位在支付你一个月工资补偿给你。
4.08年起不签合同第二月起要给员工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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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合同,但是给我交纳了社会保险.我辞职的话可以立即走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据新劳动法规定获得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边工资补偿(主动辞职就没有,但是如果你到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强调你是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就不一样了,可以获得),如果你不要双倍工资补偿,可以立即走人,但是医疗保险卡,养老保险手册你必须从单位要回来,或者要求单位将你的社保关系转移到社保中心冻结起来

没有合同就不存在约束,但劳动合同法承认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你立马走人当然可以,但最好是与单位结清手续,并且依法与单位协商补偿或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
可以据理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劳动局申诉,要求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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