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面积是建筑面积吗 4 、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4 、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4 、什么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答: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分滩标准是多少
没有固定标准
知道房屋哪些共有建筑面积应该分摊吗?
不应分摊的有:作为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车库、车棚;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设备用房、管理用房;用作公共休息用的亭、走廊、塔、绿化等建筑物;用作公共事业的市政建设的建筑物。据说有些建筑是不计算面积的,能举例说明吗?又有哪些建筑只计算一半面积?不计入面积的情况有: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骑楼、过街楼的底层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利用引桥、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沉降缝等。
谁知道什么是小区共有建筑面积?
●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房产测绘单位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实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需在图中标注出尺寸)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
●此外,对小区“车库”的权属问题,正在审议的《物权法》草案专门规定:有合同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清的,除非建设方举证,否则归全体业主所有。
业主对分摊面积有何权利?●共有建筑面积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已纳入分摊面积的共用部位的产权,属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出租、出售。
●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将已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用于出租、招商,需与业主协商并征得业主同意;出租及招商的收益及收益支配权,归全体业主。
居民楼楼顶是否为共有建筑面积
看是否有屋顶和它的层高是多少
房屋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产使用的建筑面积称为共有建筑面积,它主要包括哪些部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公产房屋有建筑面积吗
你也可以自己测量一下自己房内的实际面积啊.公产房产证上的面积确实是指房内的面积.如要拆迁还要加上附助面积.A乘B=C.才是你家的建筑面积.如要拆迁和出售按C平米计算.
房产证上有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两个。我想知道什么是房屋的建筑面积。
苏信评估答: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房屋测量规范》里的“共有建筑面积”与《物权法》里的共有部分意思相同吗?谢谢
《房屋测量规范》
共有建筑面积: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物权法》
共有部分: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总体来说《物权法》里的“共有部分”应该是包括了,《房屋测量规范》里的“共有建筑面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