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见义勇为的概念 孔子曾提倡“见义勇为”:这是对执政者的要求

火烧 2022-03-02 23:49:04 1055
孔子曾提倡“见义勇为”:这是对执政者的要求 孔子《论语》中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该祭祀的那个鬼,却祭祀它,叫做谄媚 发现大义所在而理当有所作为的事,却无所作为,叫做没有勇

孔子曾提倡“见义勇为”:这是对执政者的要求  

孔子《论语》中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意思是不该祭祀的那个鬼,却祭祀它,叫做谄媚;发现大义所在而理当有所作为的事,却无所作为,叫做没有勇气。不少学者认为这是两个小节,彼此没有多少联系。有学者做过一些合二为一的尝试,总归觉得比较牵强。钱穆《论语新解》说:“本章连举两事,若不伦类,然皆直指人心。盖社会种种不道与菲义,皆由人心病痛中来,如谄与无勇皆是。孔门重仁,乃心教最要纲领。”钱穆从“心教”角度说,似有发明。但是一部《论语》,哪一句不是“直指人心”呢?果真应当这样理解,那么一部《论语》,也就成为一小节,又何必分章分节呢?

读陆龟蒙《野庙碑》,有个发现。重读十遍以上,觉得陆龟蒙是真正弄清楚了“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与“见义不为,无勇也”两句之间的关系,《野庙碑》就是阐释这两句之间关系的一篇杰作。《野庙碑》从“碑者,悲也”起笔,看起来针砭的是“瓯越间好事鬼,山椒水滨多淫祀”,讽刺的是“其庙貌有雄而毅、黝而硕者,则曰将军;有温而愿、哲而少者,则曰某郎”之类的木雕土偶,无非就是“非其鬼而祭之,谄也”的主旨――可惜不是,至少不完全是。

后面内容更精彩

等你读到“今之雄毅而硕者有之,温愿而少者有之,升阶级、坐堂筵,耳弦匏口、梁肉载车、马拥徒隶者,皆是也”之际,不难发现,陆龟蒙矛头所指,其实是那些现实生活中“窃吾君之禄位”之人,陆龟蒙称其“乃缨弁言语之土木”。他们“平居无事,指为贤良;一旦有大夫之忧,当报国之日,则菽哟嗲樱颠踬窜踣,乞为囚虏之不暇”,这种表现,不正是“见义不为,无勇也”的真实写照吗?

孔子的这句“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在《论语》中编排在《为政》篇之末。应该说,这不是无心之举。孔子提倡“为政以德”,强调提高执政者个人素质,更注重培养革新社会政治的新人。作为执政者,既要有“见义勇为”的敏感,更要有“见义勇为”的勇气。否则,缺少政治敏感,缺失政治智慧,缺乏政治勇气,无所作为,尸位素餐,“为政以德”就必然只是一句口号。

由此可见,孔子提倡“见义勇为”,主要不是对民众作一般号召,而是对执政者个人政治素质提出的一种具体要求。后来,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见义勇为”似乎成为专门赋予普通民众的一种“专利”,一种“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的壮举。这诚然是好事。可对国家与民众来说,仅这样远远不够。陈舜俞《都官集》卷六有一篇《说义》,说当时官场之所以缺失“养民之义”“任贤之义”“教刑之义”“财赋之义”“甲兵之义”,就是因为官场无人能够“见义勇为”,许多人已经缺失“见义勇为”的品格与素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种教训,何其深刻。

见义勇为的概念 孔子曾提倡“见义勇为”:这是对执政者的要求

徐三重《信古余论》卷四释“见义不为,无勇也”,有一句妙语:“‘为’固当‘勇’,‘见’亦须真,故学以精‘义’为先。”这句话,天下“为政以德”的官员应该把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 shwc end -->

中国古代不随便“握手”:不吉利动作用在葬礼

作为今年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的国际体育盛会之一,每个人打量冬奥会的角度也不相同。我始终觉得奥林匹克的根本宗旨就是促进人与人的交流。所以,冬奥会留给我最深刻的印象除了人们脸庞洋溢的笑容,就是“握手”这个肢体动作。我甚至认为,冬奥会也是“握手”频率最高的交流会――初次见面要握手、走下领奖台握手、久别重逢时握手、最后告别也握手。看上去,通过这些握手,增进了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拉近了彼此间距离。由此可见,“握手”是人际交往的一件法宝。

可是,谁也不会想到,“握手”这件在当今世界人际交往中发挥着很大作用且畅通无阻的“法宝”,在古代的中国却是非常耐人寻味的。众所周知,中国古人常用的见面礼仪是“作揖”,即两人相见,抱拳拱手,躬身施礼,更为隆重的见面礼仪便是跪拜乃至磕头。而“握手”却与丧葬有关。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握手在古代是个不吉利动作。

史载,早在先秦时期的丧葬礼俗中,就有“握手”一称,它是指用黑色带子系在死者手臂上的物品。这种丧葬风俗不仅被世袭,还得以发扬光大。据《新唐书・礼乐志》和《大明会典・丧礼》等古籍都记述了丧葬中“握手”的规定。古人举行殡殓仪式时,要往死者嘴里放钱币、谷物等,以示要有吃有花的,所放之物称为“含”;往死者耳朵填塞棉球,以示之充耳不闻阴间鬼哭狼嚎,此填充之棉球称“充耳”;而要死者手中拿着玉或者其他物品,以示不能让死者两手空空前往另一个世界,此物则被称为“握手”。

直到晚清,“握手”依然被用作丧葬礼仪。晚清李伯元在小说《文明小史》中描述晚清官员跟意大利地质专家初次见面的情景,用的是“拉手”而非“握手”;晚清非常著名的《官场现形记》写清廷有些官员巴结洋人时用的也是“拉手”。于是,有人推断,古代中国人见面没有“握手”这种礼仪,现代流行的握手礼仪是近代从西方传入的。

然而,如果要这样一根筋地理解古代中国的“握手”,却又曲解了古代“握手”。因为古代典籍中还有关于“握手”的另一种记载,很快就颠覆了你的分析和想象。成语“握手言欢”中“握手”的含义,跟现代流行的握手礼仪所要表达的意思是几乎一致的。而这个成语就是源自于一个历史事实。《后汉书・李通传》记载了刘秀与李通初

次相见的情景:“及相见,共语移日,握手言欢。”意思是说刘秀与李通初次相见,交谈良久,彼此还握了手,双方都非常高兴。而另一个跟握手相关的成语“握手言和”中的“握手”,似乎是一种外交辞令,跟丧葬中“握手”、刘秀与李通的“握手”所表达的意思又有区别。

所以,我觉得中国古代人对“握手”这个肢体动作,发挥了极强的想象力,既跟生有关,又与礼相联,还与死挂钩,虽然耐人寻味,但却也把“握手”上升为一种“道”、一种哲学。

<!-- shwc end -->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