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怀疑一个人是传销 广西传销国家为什么不打击
广西传销国家为什么不打击
广西传销国家为什么不打击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参与传销者只能说服、教育、遣散,没有抓捕和拘留的权力,对于组织和领导传销者,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拘捕。但是在传销体系的中下层严格意义上说都是受害者,对于这样人群只能通过说服劝解。可悲的是传销人员把这种劝解当成打“负面”,更加事无忌惮的参与传销活动。最终受伤害的还是自己。每一次工商公安接到举报,对于民房里的传销人员只能没收传销工具,而对传销人员最多说的一句话就是“你们在做传销,尽快回家”。 前面刚驱散,两三个小时之后他们又聚集在一起了,只要不是限制人身自由,不是打架斗殴,久而久之,警察就懒得管。
传销国家都是打击的,不打击肯定是时机没到等养肥了在一锅端这才是政府的真正想法!
好国家为什么不打击传销打击传销广西迅速行动
广西打击传销就是剪羊毛,把羊养肥了,就剪羊毛,每年都是这样。剪完羊毛,继续养养。这也是劳动致富的一个方法,当然,致富的主题是广西某些地方主管。

广西传销国家为什么不管?
管了~只是抓了放出来又卷土重来~比小强还厉害~可能要加强打击力度才可以
是不是传销?是传销国家为什么不打击呢?
怎么没人管呢?一听到这句话,我就苦笑一声,久久不能回答。说什么好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去年底颁布实施,打击传销早已有法可依了。这都是我们中国的国情呀,可能在美国等国家感到不可思议的事情,在我们中国就司空见惯了。政令不通,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中国的特殊国情。现在,改革开放,全国人民向“钱”看,都忙呀!传销是穷人整穷人,对富人没有丝毫影响,富人做了平静的看客,看穷人是如何瞎折腾的。传销对国家的稳定影响不大,他们也知道,搞传销的人都是穷人,赔了钱只有灰溜溜回家,也不可能闹事,也没有钱闹事,不会威胁到他们的政权。 另外,现在一切唯利是图,执法人员也一样,如果没有油水可捞,他们才懒得答理呢。因为传销组织胜过保密局,自我保护工作是做的最好的。上课的时候是不准带手机.现金和银行卡的,所以执法人员抄课堂时根本没有什么收获,最多拿走坐的凳子,后来传销人员吃一堑长一智,干脆凳子也不买了,用砖头加木板代替,执法人员更加一无所获了。到寝室也一样,除了锅碗瓢盆,被子行李,没有别的值钱的东西,手机没有几个好的,银行卡上也没有几个钢板,因为他们都是穷鬼。拉到派出所和工商局去审问,他们全部守口如瓶。实在榨不出什么油水,执法人员也就懒得理了。即使有人举报,只不过驱散一下,传销人员大不了搬搬家而已。这样猫抓老鼠的游戏做久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根本就不当一回事。相反更加助长了传销人员的嚣张气焰,使他们坚信那个行业不犯法。 打击传销不要只停留在口头上?要付诸于行动!非法传销的受害者都不是富翁,他们是工人、农民、下岗职工、还有很多大学生,他们的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不是大风刮来的,是辛辛苦苦赚来的,是每月一百、两百元攒下的,我只是希望坐在宽敞、明亮办公室的那些人民公仆,人民求求你们为人民做点实事好吗?你们不要总坐在上面高谈阔论,有时间你们下来看看,看看那些可怜的人们,看看那些凄惨的场面!难道穷人就应该受骗吗?难道农民就应该受骗吗?难道没文化就应该受骗吗?难道低素质就应该受骗吗?难道下岗职工就应该受骗吗?他们已经从穷人变成了穷人中的穷人!他们需要我们的帮助、需要每个有良知的人的帮助、更需要那些手握职权的人民公仆的帮助!你们真的还能漠视吗? 在当今的中国,各形各色的骗局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抛开一些小的街头骗局,大型的骗术就有传销骗局,短信中奖骗局,信用卡中奖骗局,连锁加盟骗局等等!“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在中国,这是永远也不会过时的话题。因为它长期存在着,它有着充足的“水分”和“空气”,并有着得以滋生的环境和得以繁衍的土壤。这也算是一大中国特色吧,这也算是与时俱进吧。请记住!“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愚以为“天下都在骗,骗得是好汉,被骗是笨蛋”!!!!!!虽然"天上不会掉馅饼"这句话说了这么多年,但就是有人会在某一个时刻鬼使神差相信天上会掉下馅饼来,这就是骗子们诈骗成功的秘密。我们自己要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所以断绝我们的贪心可能是我们自救的一个最重要办法!!!人生就是这样,充满了曲折,充满了欺骗,也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机会,不要想一夜暴富,不要做白日梦,每走一步要脚踏实地,一步一步的向前走,我们之中大多数还是普通人,过好我们普通人的生活就行了,平平淡淡才是真。所以在最后,奉劝人们,人生中有很多选择,但是每一次选择都要慎重. 希望我们在骗局中慢慢的成长。 慢慢的聪明。投资者往往觉得自己选择是有眼光的,别人被骗了是别人太笨,他自己是不会选错的(当他明白时黄瓜菜都凉了)!经济的社会里,金钱的魔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在金钱的诱惑下迷失了(自己何曾不是?)!对于那些执迷不悟的人,我们也只能哀其不幸,怒其不醒! 被人欺骗是可怜的;自我欺骗就是可悲了。
是否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广西传销为什么不打?
主要还是那些人遵纪守法,严格要求自己,既不控制外来人的人身自由,也不没收身份证手机,你只要坚持要走,也没人会去勉强你 。因为留下来的都是自愿的,你怎么打? 证据都没有。那么多的外地人去了广西,带动了当地经济,只要你不违法,我巴不得有人去我们那里投资消费呢。
广西百色为什么不打击传销?
既然知道是传销就报警吧,国家不会不管的
国家为什么不打击传销集资诈骗其
国家和政府一直在严厉打击传销,最近尤其严厉,所以不要再自欺欺人了。
普及一下关于传销的知识,希望更多人能了解传销的本质和危害。
传销最初表现为组织者假借“特许加盟经营”、“网络销售”、“市场营销”等名义从事传销的行为,逐步演变为现在的借用传销组织体系形式和计酬方式,不销售商品或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行为,本质是一种有组织诈骗活动,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
尽管各种变相传销的名字表述不同,但其行为却如同一辙: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
云数贸既然是传销,国家为什么不打击?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国家为什么不打击直销
原来国内是没有”直销“这个词语的,98年之前中国和国外一直都叫传销。2005年12月《直销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允许单层次直销,对多层次直销(即官方定义的“传销”)是明令禁止的。从这个时候开始一些传销企业改名叫直销。直销是个管制行业,没有牌照的都违法,还划定经营范围和经营类别。直销员只按本人推销产品计算报酬,拉人头和团队计酬都非法。
违反直销法的才可能会被打击,某些采用传销手段来营销的直销企业,因为网络传销比较隐蔽,或无人举报,或难以掌握证据,或危害不大(谋小财不害命),从而躲避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