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过期车不能过户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车辆怎么过户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车辆怎么过户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车辆怎么过户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后,需要去工商局补办注销手续,然后凭工商局出具的注销证明办理过户手续。
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
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必须到场,过户费用一般都在200~500元之间,最高不会超过900元,开车到旧车交易市场办理过户手续。
同时可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办理提档手续,或开车到原车主身份证明所属的车管分所提档案办理转出手续。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车辆怎样过户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车辆可以过户。
第一 吊销,是剥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第二 注销,是取消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三 吊销后未注销时,虽然不能进行经营,但执照仍然有效力,可以凭执照办理经营以外的事情,因此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第四,注销完毕后工商局的给一份注销通知书,拿着注销通知书和清算报告到车管所办理过户。
企业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后会怎样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原投资人仍可投资创立新的企业。新设立的企业可以使用与原企业不同的名称,也可以在原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三年后使用原企业不同的名称,但是新设立的企业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属于不同法人主体。答案由1688财务网解答
域名注册主体企业已吊销营业执照,怎么办理域名过户?
你可以联系域名注册商,提供注销证明和新所有者证件
营业执照注销后车辆过户还是被收增置税,合法吗?
营业执照注销后车辆过户还是被收增值税,是合法的,只要有应税行为,就应当缴纳税款,
经过清算之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转让商标. 这话怎么说?吊销后连营业执照都没有,怎么可以转让?
商标是是类似于发明专利,是要经过国家申报认定的,可以看作企业的资产之一,当然可以转让的。
清算之后,要看转让主体是否具有转让资格,如果是债权人获得这个商标的使用权,他是有这个转让权利的。

广州公司六个月未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企业的车辆可以过户吗?车牌可以继续使用吗
北京创业一点通为您解答: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车辆可以过户。
第一 吊销,是剥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第二 注销,是取消经营者的市场主体地位。
第三 吊销后未注销时,虽然不能进行经营,但执照仍然有效力,可以凭执照办理经营以外的事情,因此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第四,注销完毕后工商局的给一份注销通知书,拿着注销通知书和清算报告到车管所办理过户。
企业已吊销营业执照,拖欠我的该工资怎么要?
1,去签定工伤,不给预办理,理由是没有工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如果被吊销那企业账户里的注册资金怎么处理
用支票、财务章、名章取出资金或转出资金
若公司账户已冻结,需要走个流程,清理债权债务,让工商出个文件
私企营业执照吊销,欠帐如何追讨?
一、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
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
关于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和吊销营业执照后,如何确定诉讼主体的问题
(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参加诉讼,属当事人意思自治范围,当事人不请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动追加。因无企业法人清算组织或因人员下落不明无法到庭诉讼的,可公告送达或者直接送达给清算义务人。原告只起诉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的,要区分情况:要求其履行清算义务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业法人;要求其清偿企业的债务的,如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可迳行判令企业主管部门、开办单位、股东或者出资人承担清偿责任,而不必追加企业;如企业具备法人资格,仅存在投资瑕疵的,应追加企业为共同被告。
(二)清算义务人应按照主管或投资关系确定:非公司制的国有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为其上级主管部门,非公司制的集体企业法人为其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法人型联营企业为其联营各方,中外合资企业法人为合资各方,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为其投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为其控股股东。
(三)企业法人已办理注销登记,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消灭,因未清算的遗留债权债务发生纠纷的,应以清算义务人为当事人。
企业法人未依法办理年检的,不影响其诉讼主体资格,可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除非其已被依法注销。
二、债权人能通过哪些途径讨债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 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 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