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领取丧葬费流程 在社保局算了丧葬费后才知被骗、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在社保局算了丧葬费后才知被骗、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在社保局算了丧葬费后才知被骗、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如果工伤后是在一年内,又有充分的证据,是完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baike.baidu./view/8658150.htm
丧葬费被社保局扣下怎么办
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扣下总有扣下的道理与理由。就凭你一句话无法分辨是非曲直,你只有说出真相,才会给你合理建议,隐瞒真相永远得不到准确建议。

工伤没认定丧葬费可以先给吗
没有认定工伤之前,员工或者员工家属是不能享受工伤待遇费用的,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够申请获得。因为未进行认定之前,并不能肯定是工伤,那么工伤待遇是不可能提前发放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卹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卹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卹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工伤认定成与不成是否都有丧葬费,抚养费?
不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有工伤死亡才有丧葬费,扶养费。
丧葬费在深圳申请老家还能申请吗
丧葬费在深圳申请老家不能申请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者承担丧葬义务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丧葬费。不少省市的丧葬赔偿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和交通事故发生地规定的原则办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大约3000-4000元。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购买骨灰盒费,一期骨灰存放费,以及雇请人员所支付的劳务费和必要的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但超过上述标准的,经法院审查确属必要,可以按照丧葬费的实际损失计算,予以赔偿。死者家属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有关部门限期殡葬决定的费用不予赔偿。
2,司法解释规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这个标准最简明,也最方便。
领了保险公司支付交通事故丧葬费还能不能领取社保局的职工保险的丧葬费
应该可以。交通事故这块属于一个意外商业险,社保局这块属于一个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两个保险是不同性质。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卹金,最多养老这块会有一个缴纳年限的限制。打个比方,就好比交通事故跟工伤,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原则上是可以领取双重赔偿的。
工厂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保局认定不成功家属签了认定书还能申请复议或劳动仲裁
【1】工伤认定问题,是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以认定工伤。
【2】劳动者可以去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3】这是行政机关作出结论,无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职工非工伤死亡社保申请丧葬费需要提供什么证件
户口登出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是肯定要要的,具体的事项建议你拨打投保当地的社保机构咨询,每个区域的社保要求的材料和办理时间都的有差异的。
比照工伤丧葬费
因为妻子领取的“工资”并不是实际意义上的劳动报酬,而是抚卹性质的补偿。妻子死亡后,如果家庭确实困难的,可以请求给与一定的丧葬费补偿,但不是法定意义上的必需。
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外地调查取证收费吗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局外地调查取证是不收费的,其费用应当由社保部门承担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