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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属于哪里 木兰县的历史沿革

火烧 2021-11-17 05:33:44 1106
木兰县的历史沿革 先秦时,境内为濊貊族活动区域。秦汉年间,濊貊族-夫余,建夫余国,境内为北夫余属地。汉末,挹娄族兴起,境内属挹娄西境。魏晋时期,北夫余之裔在夫余国故地建寇漫汗国,境内遂属其辖。南北朝时

木兰县的历史沿革  

先秦时,境内为濊貊族活动区域。

秦汉年间,濊貊族-夫余,建夫余国,境内为北夫余属地。

汉末,挹娄族兴起,境内属挹娄西境。

魏晋时期,北夫余之裔在夫余国故地建寇漫汗国,境内遂属其辖。

南北朝时期,勿吉族建国,境内受勿吉黑水部辖。

隋代,勿吉演变为靺鞨,境内遂为靺鞨黑水部辖。

唐代,黑龙江地区纳入唐朝版图,黑水靺鞨,改治黑水都督府,境内遂为其辖地。

五代时期,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神册元年(916年)建立辽王朝,原黑水鞨靺归辽,境内遂归东京道术甲部所辖。

宋代,完颜阿骨打于天庆五年(1115年)建金,1125年,金灭辽,境内遂属金国上京会宁府(阿城)所辖。

金辖地被鞑靼占领后,境内便成为成吉思汗幼弟帖木格斡赤斤的封地。

1271年,元世祖忽必烈建元后,改行省制,境内初属辽阳行中书省开元路,后为合兰府水达达路所辖。

明代,东北实行都司卫所制,境内属奴儿干都指挥使司所辖。

木兰县属于哪里 木兰县的历史沿革

永乐五年(1408年),设置木兰河卫,亦称哈夫卫。

清代,初为盛京将军(最初称留守盛京内大臣,顺治三年改为昂邦章京)管辖。

顺治十年(1653年)为宁古塔昂邦章京管辖。

康熙元年(1662年)改为宁古塔将军统领境内军政事宜。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十月,曾设黑龙江将军衙门,境内遂属其辖。

雍正十二年(1734年)归呼兰城守尉直辖。

同治元年(1862年)呼兰城守尉下设呼兰厅(巴彦县),境内遂为其属地。

光绪五年(1879年)改呼兰城守尉为呼兰副都统,境内仍归其辖治。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建东兴镇。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巴彦苏苏旗营协领迁至东兴镇,置协领公署,归呼兰副都统管辖。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副都统升呼兰厅为呼兰府,移治呼兰,而于原呼兰厅治设巴彦州,隶属呼兰府,将蒙古尔山(蒙古山)以东大、小木兰达、白杨木河一带从巴彦州划出,置木兰县,与东兴镇均隶属巴彦州。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废将军,改行省制,木兰为黑龙江辖境。

民国元年(1912年),撤东兴镇协领公署,划归木兰县管辖。

民国2年(1913年),实行省、道、县制,撤府、州,木兰县公署成立,遂归黑龙江省绥兰道管辖。

民国16年(1927年),置东兴设治局,脱离木兰县,归绥兰道直辖。

民国18年(1929年),改省、县制,木兰县、东兴设治局直属黑龙江辖治。

1932年(伪满大同元年)9月,日军占领木兰,建立伪县公署,为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

1933年(伪满大同2年)8月,撤东兴设治局,建东兴县(丁等县),亦为伪黑龙江省公署管辖。

1934年(伪满康德元年)省辖范围划小。

木兰、东兴两县均划归滨江省辖治。

1945年“八·一五”东北光复。

9月6日,李兆麟将军派抗联将士陈德山、赵连升、何有才抵木兰,进行建党、建军、建政工作。

1946年2月,木兰、东兴两县相继解放,分别建立民主政府。

两县归松江省哈北专区管辖。

1947年11月,东兴县制撤销,并入木兰县,仍归松江省哈北专区管辖。

1949年,县民主政府改为县人民政府,为松江省政府直辖。

1954年8月,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木兰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5年,县人民政府改为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3月,划归黑龙江省绥化地区管辖。

1958年8月,改属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

1960年5月,木兰划归哈尔滨市辖。

1965年6月划出,仍归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管辖。

1967年7月,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了县人民委员会,为松花江地区革命委员会领导。

1978年11月,改属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管辖。

1980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县人民政府,仍属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领导。

1997年,松花江地区行政公署与哈尔滨市合并,划归哈尔滨市管辖。

1980年,东兴公社改称东兴镇人民政府,其余13个公社改称经济管理委员会。

至1981年末下辖164个大队,814个生产队。

1982年开始,先后将12个公社改为12个乡,生产大队改为衬、屯。

1984年,木兰镇改称木兰镇人民政府,柳河乡、利东乡、大贵乡改为镇建制。

至此,木兰县有5个镇、9个乡、169村、400屯、11个街道办事处。

1992年末,木兰县位于黑龙江省中部,松花江中游北岸。

北以青峰岭与庆安县分界,东与通河县为邻,南与宾县隔江相望,西与巴彦县毗连。

总面积3600平方千米。

总人口24.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55万人;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3%。

共辖14个乡镇。

(《黑龙江省志·地名录》)

2002年,撤销五站乡并入木兰镇,撤销满天乡并入东兴镇,撤销龙江乡并入大贵镇,撤销石河乡并入柳河镇,撤销新民乡、新胜乡合并设立新民镇,撤销东风乡并入建国乡。

调整后,木兰县辖6个镇、2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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