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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火烧 2022-07-10 22:38:11 1064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在一个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对那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负总责”,任重权力;在一个领导班子,“一把手”处于“班长”位置,地位特殊。如何强化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在一个地方和单位,“一把手”对那里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负总责”,任重权力;在一个领导班子,“一把手”处于“班长”位置,地位特殊。如何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已成为摆在全党面前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现就这个问题通过调研并结合基层实际工作情况,从以下三个方面作一肤浅的分析和研究。 一、近年来,各级党组织按照中央的要求,普遍重视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对各级“一把手”的管理监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仍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管理方法,以致一些地方和部门的“一把手”长期处在管理监督的“空档”,影响了正确决策和领导班子的团结;也有少数人自我放纵,滥用权力,乃至违法乱纪。在中纪委最近编辑出版的《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干部读本——大案要案剖析》一书中,“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就占了69%。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分析这些人由小错到大错,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除了个人主观上放松世界观改造,逐步蜕化变质外,也与一些党组织放松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有关。其表现为: 一是重选用,轻教育。绝大多数党组织对选准配好“一把手”很重视,都要经过深入考察、民主推荐、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后方能到位。而当这些干部就任后,上级组织往往认为“一把手”是精选出来的,思想政治素质可信赖,放松了跟踪教育培养,对他们思想变化情况缺乏了解,批评帮助不够。有的被委以“一把手”的重任后,素质未能继续提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有的素质反而下滑,工作没有起色,令人失望。此外,也有一些属于选人用人上的失误。有的把个别素质较低、德才平庸的人推到了领导岗位。甚至少数德才俱劣人,靠拉关系、走后门、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仍得以擢升,影响很坏。 二是重实绩,轻品行。有些上级党组织只重视检查下级“一把手”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而对其思想作风、道德品质方面的情况有所忽视,对下级“一把手”抓工作多,讲学习少;布置任务多,谈思想少。有的往往把一个单位的成绩全记在“一把手”身上。只看到其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看不到或容忍其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足。致使少数“一把手”自以为是、居功自傲、行为放纵、不注意自身形象。 三是重自律,轻监督。有的单位光强调干部自律,而忽视组织监督。特别对“一把手”的监督,更显得乏力。有的党组织集体领导“弱化”,战斗力不强,对同级“一把手”不敢和监督或监督不了。有的上级领导组织对下级“一把手”很少监督,以体现“用人不疑”,有的怕监督严了会挫伤下边的积极性,影响上下级关系等。从一些“一把手”违纪违法的情况看,相当一部分是组织上事先没有察觉,当问题暴露后才匆匆忙忙“亡羊补牢”,吸取教训。 四是重激励,轻儆戒。对下级“一把手”予以支持、激励和保护,这是上级组织和领导的责任,也是调动“一把手”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办法。可是,也有一些上级领导对下属“一把手”一味地捧、抬、哄,对下属“一把手”不正确甚至是错误的行为,不批评、不制止。有的对“一把手”存在的问题,掩掩遮遮,处理起来也是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起不到教育和儆戒作用。 二、“一把手”是群众之首、事业之帅 如果“一把手”素质低下,甚至腐败变质,其负面作用和危害性不容低估。 其一,搞乱人们的思想和是非标准。在我国,各级“一把手”大都选举产生的,党组织重用的。群众信任他们,往往认为他们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比一般干部要强。在某种程度上,群众把他们看成是党和政府的化身。人们可以原谅一个普通党员、一般干部犯错误,却很难接受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社会上多年流传的一句话:“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支部”。就反映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响。如果“一把手”违法违纪案件有增无减,会搞乱人们的思想和是非标准,会使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大打折扣,甚至影响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风气。 其二,阻碍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多年的实践已经证明,一个地方,一个单位,其兴衰存亡固然有众人的作用,但核心是领导班子,关键是“一把手”。在一定程度上说,“一把手”掌握着一个地方或单位的命运,决定着这个地方或单位的前途。当一个党性强、作风正、勤廉皆优的领导班子与“一把手”的权力结合起来时,一个落后的单位可以因为这个“一把手”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敬业精神而使众人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再创生机。相反,当一个只善于投机钻营、见钱眼开的干部出任“一把手”时,他想的不会是事业,而只能是一已私利;他不再为别人,而是为自己。他会把公共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在这种情况下,众人不会相信他,而失去工作积极性。最终可以使一个本来相当不错的单位在短时间内陷入困境,甚至跨掉。一个胡建学几乎使整个泰安市领导班子烂掉;一个于志安卷走了国家的巨额资财就是最好例证。 其三,影响干部队伍建设。“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一把手”人格上的缺陷和思想道德修养方面的不足如果得不到纠正,则必然影响其下属,使下级干部跟着或被迫学坏。如一个地区“一把手”好大喜功、弄虚作假、任人唯亲,沾染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则这个地区的县(市)区、乡镇乃至企事业单位和农村的领导干部也会跟着学。从而从上到下出现一批华而不实的“优秀干部”,使后备干部的基础产生动摇,导致干部队伍整体结构出现危机。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三、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积极寻求对策,多管齐下,多方努力,综合施治 对策之一:要在提高素质上做文章。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新形势下全党面临的历史性课题。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素质,要靠法规和制度的约束,要靠内外部的监督,但根本的还要靠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要解决世界观和人生问题,最重要的是深入学习马列主义、md思想和dp理论,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这方面,“一把手”要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些,努力用十五大精神和dp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带头身体力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共产主义道德,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凝聚人心,带动群众。 对策之二:要在选人用人上把好关。选用干部具有导向性,选拔使用“一把手”更要严格把关,慎之又慎。若选用不当,不仅会造成干部、群众的不满,增强离心力,给管理监督带来困难,而且会直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两个文明建设。jm总书记在《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一文中强调:“各级党委决定干部任免,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决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因此,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四化”方针,建立完善“优秀者上、相形见绌者下”的机制,拓宽选拔干部的视野、渠道和途径,加大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力度,切实改变一些地方和单位“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不正常情况,真正将那些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确有真才实学的优秀人才提拔到各级“一把手”岗位上来。 对策之三:要在严格监督上出实招。各级党组织不仅要管好“一把手”的选择任用,而且要管好他们的思想和作风。一要健全制度,规范行为,保证对“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当前重点要建立健全“一把手”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以及财务审批、个人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离任审计等制度,形成系统配套的监督体系。二是实行一级抓一级、上级党组织监督下级“一把手”责任制。“一把手”上任时,上级党组织要严格要求,教育其正确动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发现“一把手”有了毛病、缺点,要及早打招呼,严肃批评指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及时将群众反映和考核掌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如实向下级“一把手”反馈,早打预防针,警钟长鸣。上级党委、纪委还要通过与下级“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形式,明确“一把手”当好班长,管好自己,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的责任。三要大力推行干部交流制度,使“一把手”队伍在动态中优化。干部交流中,“一把手”是重点,也是难点。不能因为任职时间长的“一把手”贡献大、情况熟、路子广、专业强、离不开等理由予以迁就照顾。“一把手”在一地一岗工作,一般不宜超过五年,党政重要部门和政法、行政执法、金融等系统的“一把手”,更要加速岗调整。 对策之四:要在权力制约上下功夫。当前,首先要尽快建立完善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公权制衡机制,将“一把手”置于集体领导之中,凡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都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对少数“一把手”不讲民主、重大问题个人说了算的行为,上级党组织要严肃批评,屡教不改的要免职或调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党纪处分。同时,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发挥班子整体制约效能,对“一把手”的不正确意见或错误行为,不要唯命是从,甚至庸俗地迎合,要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敢于思想交锋,以权力制约权力。其次,要实行政务公开,强化人民群众对“一把手”用权的监督。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要深化改革,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为此,要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须向社会和单位内部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应有严格的规定。“一把手”作出重大决策和处理重大问题时,必须广泛征求意见,自觉接受大人、政协、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发生。 对策之五:要在执行纪律上动真格。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必须健全和完善惩处机制。即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管是哪一级“一把手”,也不管其党龄长短,功劳大小,只要是违反了纪律,决不能心慈手软,要发现一个,严肃处理一个。特别是对于跑官、买官、卖官者,要进行严厉惩治,以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真正起到震慑违法违纪、教育领导干部的作用。

如何加强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对企业一把手进行监督
一方面,要强化思想教育,使其不想为。对企业“一把手”的教育要把握重点,注重实效。其一,要强化职务责任教育,使其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只能服务于党的事业和职工群众。其二,要强化职务规范教育,使其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做到遵章守纪,依法办事。其三,要强化职务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廉洁敬业的职业道德风尚。另外,随着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进程的加快,还要积极探索建立与市场相匹配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要采取年薪制、期股期权、风险抵押等分配形式,以体现个人价值与贡献成正比的关系,使那些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企业“一把手”,忠于职守,奋斗进取,不会因为个人收入与市场价位差距过大而(下转第13页)(上接第31页)出现工作分心,心理失衡甚至出现违纪违法的现象。
另一方面,要加强行政监督,使其不能为。行政监督要体现在企业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环节上。首先,对企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要实行及时监督。监督其是否体现所有者的利益和企业长远利益,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法规和科学发展观。其次,是对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实行跟踪监督。重点监督企业重大投资、基础工程施工、技改等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立项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重大采购和施工单位的选择是否通过招投标,项目的预决算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其三,是对企业重大资产重组活动实行捆绑式监督。审核企业在兼并、联合、破产、收购、出售、股权(产权)变动等资产重组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经济政策。实施程序是否规范,国家利益是否受到损害,职工安置是否符合政策规定。其四,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实行规范监督。监督企业盈利是否真实,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规定,投资收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第三方面,要建立健全制度,使其不敢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是约束不规行为人的一道障碍。要使国企“一把手”规范行事,勤政为民,就是要加强国企廉政制度建设,使监督工作有法可依,增加约束的强制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议事决事制度建设,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约“一把手”随意决策行为。要加强公开办事和规范工作制度建设,向职工群众公开敏感事项、热点问题,严格按原则、内容、要求、程序去工作,促使企业“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加强向职代会报告述职制度建设,将国企“一把手”置于职代会监督之下。尤其是将自身廉洁自律情况作为重点,向职代会公开,接受监督。要加强组织生活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设,使“一把手”的个人活动、组织生活、领导行为完全处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中。监督国企“一把手”使其不敢为的关键,是要抓好责任追究。只要违背了法纪条规,就要严格按制度办事,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对待“一把手”,更不能搞特殊化,要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该处分的要处分,该撤职的要撤职,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只有这样,管理才有束缚力和威慑力,才能真正实现使其不敢为的目的。

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全程监督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如何加强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是新时期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从本质上说,腐败现象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由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法制和各方面的具体制度还不完善,我国历史上几千年封建社会的残余思想仍然存在,再加上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效应,确实诱使不少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滑坡、扭曲甚至错位,在酒绿灯红面前打了败仗。一些同志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够坚定;在政治风浪面前,头脑不够清醒;在腐朽的思想文化面前,没有自觉抵制;在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面前,不能自觉服从大局。也就是作风不够过硬,久而久之容易导致腐败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是新时期阶级斗争在思想领域里的反映。在新的历史时期,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开展党内积极的思想斗争,彻底改变党内思想不纯、思想混乱的状况。只有这样,才能把党建设好。当前,少数乡镇党政一把手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掌握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不够,存在着实用主义的态度和倾向。所以,我们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乡镇党政一把手监督工作的首位,作为根本,任何淡化和轻视思想建设的观点,都是错误的、有害的。
(二)改进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考核办法。摒弃那种片面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决定干部政绩和升降去留的考核办法。建立全面、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一把手思想政治素质方面的内容和比重。促使一把手干净干事,廉洁自律,应该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制度。要把年度干部考核与经常性的干部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既要坚持定期考核干部,又要适当缩短干部考核周期,克服不换届不考察、不使用不考察、不出问题不考察的倾向。还应引入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将乡镇党政一把手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三)充分发挥纪委在加强对乡镇一把手监督中的职能作用。《党章》规定了在党内无论职务高低、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有超越党组织和党的纪律之上,不接受监督的特殊人物。驾驭党内监督,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各级纪委要敢于监督,用好用足《党章》和《纪检工作条例》赋予的职权,进一步加强纪委的作用,成为强有力的党内监督机构,抓住对一把手党内监督的重点。实行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坚持上级纪委派员参加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强化对一把手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对一把手在经济工作方面提出严格的纪律要求。
(四)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用制度保证党内监督渠道的畅通。xj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一是在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坚持乡镇党政一把手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自身廉洁情况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制度,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增强领导干部的宗旨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巡视、经济责任离任审计等制度。
二是加大监督的执行力度。党内监督条例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党的领导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重要的是在于树立这些东西的权威性,其关键在落实这一点上,这些年党内制定的规定中对一把手的约束很多、很具体,但关键就是落实不了。归根结底是要是严格执行和维护党规党法的权威和尊严。党内监督条例要有很强的操作性和现实的针对性,不仅要规定应该怎么办,而且要规定不这么办又该怎么办。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权利运行的制约机制。建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硬约束”机制。以往对于已制定的种种制度的执行。我们主要依靠执行者的素质和觉悟,这种约束,实践证明难以保证各种规范落到实处。因此必须加强“硬约束”机制的建设,主要是加强专门监督机关──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建设,切实保证这一机关能够对党的领导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探索新时期权利运行机制建设。如:龙陵县实行的党政主要领导五项不直接分管机制(不直接分管财务、干部人事、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对一把手权利运行起到从源头杜绝的作用。
四是把党内监督同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结合起来,把自上而下的监督和自下而上的监督结合起来,拓展更多的渠道,逐步形成强有力的监督体系。改变只有上级对下级的约束,使监督制约形成一个有机联系的完整的体系,使乡镇党政一把手处在有力的监督制约之下。要积极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方便群众参与监督,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是从体制上改变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局面。一把手权力过分集中,难于监督,主要是现行领导体制和权力结构造成的,实际工作中突出一把手的作用和不恰当的舆论宣传,加剧了权力向一把手集中,而一把手权力的高度集中又强化了一把手的地位和作用,使得许多具体工作对一把手产生依赖,进而导致法治思想萎缩、人治思想泛滥,形成恶性循环。因此,必须从体制上解决权力过分集中于一把手的状况。一要赋权适度,合理配置权力,改变上级一把手只找下级一把手了解情况,下级一把手只向上级一把手汇报情况的“单线联系”的做法,以保证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的领导是真正的组织领导,而非个人行为。二要规范一把手权力的运用,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健全和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和运行机制,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不能由一把手个人说了算。三要增加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领导班子制定的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适宜公开的内容,都应以适当方式公开,同时减少决策层次。
“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精神境界要高尚,“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应当自觉从思想行动上同封建社会那种“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为官之道彻底划清界限。但是,由于封建主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在我国的影响范围广,渗透的程度深,在短时期内很难彻底铲除,而是需要一个经常的、反复的持久过程。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与管理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行业,单位(部门)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三)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忽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
长期以来,谈到监督问题时,往往强调监督与被监督的统一性或相互支持和“合作”,而忽视监督者及其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甚至讳言监督与被监督的“异体性”。受此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专门监督机关常常被置于被监督者的控制之下,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受制于、依附于被监督者,使监督者实际上没有多少独立性。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专门监督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使“铁面无私的监督”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四)依赖于被监督者的“自觉”,而忽视监督的强制性 。由于监督主体的行为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把加强监督寄希望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而理论和经验都证明,被监督者由于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的本性使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竭力逃避监督。把加强监督寄托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是不现实的,靠不住的。正因为被监督者一般来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主动性,才需要监督;反过来,如果被监督者能够自觉或主动接受监督,那监督也就没有必要而成为多余的了。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把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上级领导和下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依靠干部群众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干部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或其代表在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群众”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二是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在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具体到工作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只有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事业。
二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能,克服畏难情绪,要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工作方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能。要积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执纪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制约

对一个地方和单位来说,党政“一把手”是“引擎”,是“总舵手”。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如何,一个部门工作开展得如何,党政“一把手”的思路和作风起着关键性作用。党政“一把手”能正确行使权力,一个地方,行业,单位(部门)就能凝心聚力、蓬勃发展;反之,党政“一把手”不能正确用权,则会导致一个地方歪风滋长、发展停滞不前甚至后退。因此,必须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一把手”在抓班子、带队伍、干事业中的作用,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意义
(一)权力的二重性决定了对权力必须进行制约和监督 。权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指一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根据其意志、愿望或者达到某种目标,对他人的行为加以控制或者决定的力量,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政治力量。权力在本质上具有二重性,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权力,是因为人类社会需要权力来管理。一方面,权力是用来给人民当好公仆的,首先是表现为一种信任、责任和奉献;另一方面,没有约束的权力容易导致腐败。公共权力如果不受制约,就一定会导致腐败。
(二)腐败的发生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腐败行为发生的内在规律表明,任何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公共权力、腐败动机和腐败机会三个必要条件,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形成腐败行为发生的完整链条,而公共权力在其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何将党政一把手所掌握的权力进行有效地规范和制约,对预防腐败,构筑权力防线具有重要意义。
(三)权力运行的现实问题决定了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 我国目前正处在历史转型期和矛盾凸现期,体制机制尚未健全完善,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权力的滥用还不同程度存在,权力过分集中,分权制衡不足,专门监督机构独立性和职能发挥受限,民主监督作用还不能有效发挥、制约监督手段还很缺乏,这在党政“一把手”的制约和监督方面表现的尤为明显,人民群众对此还不是很满意,对由此导致的消极腐败现象,已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的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置于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进行考虑,保证党政一把手正确行使手中权力。
二、当前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政“一把手”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乏力,导致自身不愿监督,上级不会监督,同级不便监督,下级不敢监督、群众不能监督。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少数党政“一把手”政治理论素养较低,宗旨观念较为淡薄,没有从思想深处解决“为谁掌权”的问题,不愿接受监督,甚至习惯于家长制、一言堂,工作中作风霸道,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千方百计回避或拒绝监督,自身不愿被监督和制约;少数上级领导和上级组织过多地注重“选人、用人”,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育人、管人”,重“自律”,轻“他律”,重任用、轻管理,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自身的廉洁寄托在“一把手”个人的修养上,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从外部、从制度上进行监督,对下级工作情况的了解也仅仅是通过年度工作考核和班子民主生活会听取汇报,通过民主测评和征询意见建议,导致很难及时发现问题,大大弱化了上级监督力度;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往往害怕监督“一把手”影响班子团结、影响相互之间的关系,更害怕受到打击报复“穿小鞋”,影响个人政治前途和利益,这也严重影响了其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很难实施有效监督;现实工作中,下级对上级的监督难度更大,往往名存实亡,无法发挥作用,成为“多余”的摆设;在群众监督方面,少数地方、部门以及单位决策过程、权力运作仍然不够公开透明,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领导活动和政策规定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无法参与干部监督工作,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
(二)离开权力授受关系谈监督 。 监督,归根结底,是一种特殊的权力制约关系,是权力授受关系的重要体现,也就是委托权对受托权的监督和督促。这是监督的实质问题。但是,长期以来我们往往离开这个实质问题来谈监督、抓监督,其结果,虽然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力图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然而实际效果并不能是群众满意。要从根本上改变监督不力的状况,必须牢牢抓住监督的实质,调整和理顺权力授受关系,建立起充分体现选举人意志的从基层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的依次选举的授权链,改变实际存在的由上层直接决定党政一把手人选的颠倒着的授权链。这是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深层基础。首要的和最为基础性的是充分行使基层干部群众自己的民主权利,通过直接或间接的选举产生党政一把手并实施授权。只有处理好这种权力授受关系,才能谈得上强有力的监督。
(三)过分强调支持和配合,忽视监督的相对独立性 。
长期以来,谈到监督问题时,往往强调监督与被监督的统一性或相互支持和“合作”,而忽视监督者及其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甚至讳言监督与被监督的“异体性”。受此思想观念的影响,一些专门监督机关常常被置于被监督者的控制之下,几乎在一切方面都受制于、依附于被监督者,使监督者实际上没有多少独立性。这就从根本上导致专门监督机关难以独立行使监督权,使“铁面无私的监督”成为不可能的事情。
(四)依赖于被监督者的“自觉”,而忽视监督的强制性 。由于监督主体的行为缺乏独立性,必然导致把加强监督寄希望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而理论和经验都证明,被监督者由于手中所拥有的权力的本性使然,几乎都不愿意接受监督,甚至竭力逃避监督。把加强监督寄托于被监督者的自觉或主动,是不现实的,靠不住的。正因为被监督者一般来说没有这种自觉性或主动性,才需要监督;反过来,如果被监督者能够自觉或主动接受监督,那监督也就没有必要而成为多余的了。
三、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因此,要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提高工作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公开办事制度,特别是办理人、财、物等事项,要做到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结果“五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以公开保公正。把党政“一把手”的廉洁自律情况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单位的凝聚力。
二是要实行决策民主化。决策民主化是实现决策科学化的前提。要建立健全上级领导和下级领导及干部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避免因“一把手”个人主观武断而造成的决策失误。
三是要加大评议发言权。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是依靠干部群众制约和监督领导班子的有效措施。干部群众与党政“一把手”工作、生活在一起,对他们的能力大小、功过是非、廉政与否最了解,也最有发言权。随着党政“一把手”工作透明度的提高,应让更多的干部群众或其代表在党政“一把手”的奖惩、任免中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党政一把手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只有使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对“一把手”的升降去留拥有发言权,才能真正使“一把手”产生“怕群众”的心理,从而使自下而上的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发挥集体作用,强化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相互监督。要抓好对“一把手”的监督,最重要的是要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作用。主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正确对待班子内部的不同意见。来自班子内部的监督,目前主要靠班子成员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应当看到,领导班子内部相互开展批评、存在不同意见的情况,具有二重性,它既可能形成各执已见、互不相让的局面,也可以起到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作用。作为党政“一把手”来说,要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对待不同意见,善于集中不同意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来说,不能因为下级班子中有不同意见,就认为这个班子有“内耗”、不团结,关键要把握好相互制约的“度”。
二是要注意优化领导班子的不同结构。在领导班子的选配上,既要注意班子成员能力的多样性、文化的差异性、专业的多元性,也要注意班子成员年龄的层次性、性格的互补性、气质的协调性。既要选配好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知人善任、见贤思齐,能充分发扬民主、虚心听取意见的一把手,又要配备有意志坚强、思想开拓、锐意进取、勤政务实,勇于发表意见、敢于坚持原则的领导成员,以形成一个搭配合适、结构合理,既相互制约、又团结共事的班子,避免领导班子过于“铁板一块”、“一团和气”而失去相互监督的作用。
三是要坚持各项制度措施的不断完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包括民主集中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议事规则等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有关工作制度,以及定期交心通气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用民主的、科学的、具有法规性质的制度管人、管事,防止“一言堂”和权力过分集中。这样,才能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用,保证对一把手的监督有依据、有力度、有效果。
(五)把握监督重点,强化对党政“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 搞好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重抓好对“一把手”在权力运用上的监督。具体到工作实际,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重大决策权的监督。只有加强对重大问题决策的监督,使决策做到民主化、科学化,才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党政“一把手”只有在重大问题决策中,自觉让职工参与,主动接受监督,才能与干部群众同舟共济,共赴患难,减少失误,办好事业。
二是要加强对选人用人权的监督。要积极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扩大知人视野,公开用人程序,为群众参与创造条件,严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干部选好用好。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选人用人上努力做到公开选拔、公平竞争、公道使用,切实改变“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状况和“选人不广、知人不深、用人不准”的弊端,坚决杜绝在用人问题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要加强对资金运用权的监督。财务管理实行“一支笔”制度,原意是集体研究、一人签字,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措施。但在实际工作中这一制度发生了演变和异化,变成了一人说了算,且都是一把手说了算,导致财务审批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因此,要克服“一支笔”的弊端,健全和完善资金运用上、财务开支中的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建立重大开支“会签”制度,特别是要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私设“小金库”、搞“帐外帐”等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彻底解决好资金运用中“一把手”个人说了算的问题。
(六)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职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行使工作职能,克服畏难情绪,要按照“保护、惩处、监督、教育”的工作方针,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预防,以实际行动履行自身职能。要积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惩防体系,加强党内监督;要加大惩治力度,开展执法监察,及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各类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执纪水平;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探索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新途径。
参考: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jxqf.chenggu.gov./jyjl/37718.htm

如何加强对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

 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措施。如何解决对党政“一把手”监督难的问题,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选准用好干部,形成监督的超前性。“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要求我们在选拔“一把手”时,必须十分慎重。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更多地投向那些在艰苦环境和岗位上做出政绩的干部。要切实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选人用人,大力选拔那些埋头做事、清正廉洁的优秀干部。要形成科学的用人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干部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地看待干部,科学准确地识别干部,保证那些扎扎实实为群众干实事、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的优秀干部能够进入组织选拔的视野。要改进民主推荐工作,搞好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扩大群众参与,认真贯彻中 央 纪 委、中 央组 织部提出的换届选举“十个严禁”和《关于深入整治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的要求,使那些一心干事、实绩突出的老实人能够推荐得上来。在选拔“一把手”时,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配合,确实把好政治素质和个人品质关,为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确立一个较高的起点,做到超前防范。
加强思想教育,形成监督的自觉性。一是要加强权力观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牢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受人民的委托来行使公共权力,增强实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二是要进行监督教育。要使掌权者明白,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既是新形势下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必要条件,又是一种防范,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三是要搞好正反典型教育。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优秀领导干部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还要大力宣扬本地公正用权的典型,并且委以重任,给广大领导干部以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正确导向。同时,抓好反面典型教育。如让领导干部到监狱接受教育、听服刑人员忏悔等。通过对典型案例采取深刻剖析、以案说纪和公开曝光等方式,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建立分权机制,形成监督的主动性。在现阶段,反腐倡廉的工作成效令人不是很满意,这并非是腐败这个毒瘤不可清除,而是我们目前的措施未能击中腐败者的要害部位。因为腐败的根基在于权力的滥用。没有权力的人即使想腐败也无能为力,而拥有权力的人想要腐败则易如反撑。所以惩治腐败的要害在于有无权力。必须从权力的获得处着手,建立分权机制。因此,建立分权机制对于腐败者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要实行党 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和人事工作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只对财务开支和人事工作进行审核和监督,不得在人事管理工作会议特别是干部任免会议上首先表态作导向发言。实施“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健全制度规范和约束“一把手”行为,保证执纪执法部门有的放矢地进行监督。只有把监督的着力点从“盯人”转移到“盯权”上来,才能有效杜绝权力滥用的现象,从而达到防腐的目的。
完善监督制度,形成监督的可行性。各级党 委政府应该建立有关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若干规定,对监督内容、责任、程序及处理办法做出具体规定。要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党政各级“一把手”的哪些工作必须向社会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要制定严格规范的制度。要建立起严格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动真格。只有这样,才能向社会提供监督依据,才能切实监督“一把手”。
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的广泛性。从监督内容看,着重抓好对“一把手”重点时间段(得到提拔重用时、换届选举时、工作取得成绩上级表扬时和个人及家庭遇到婚丧嫁娶、逢年过节、生病住院、出国考察时)和重点环节(工程招标、项目审批、贷款、减免税收和其他收费环节)进行监督。从监督渠道看,主要应强化上级组织、班子成员、人民群众、社会舆论等四个方面的监督。上级组织要增强监督意识,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诫勉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有效行使监督权力。同时,上级组织要支持班子成员行使监督权力,在班子内部培养一种积极健康的权力制衡机制。要重视群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日制度,高度重视人民信 访和群众举 报。要重视舆论监督,为惩恶扬善优化环境。要由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会圈监督并重转变。
狠抓监督落实,形成监督的有效性。要解决好制度落实不够的问题,使已经建立的制度真正发挥作用,在制度建设中要突出责任追究的内容,明确制度不落实时监督管理者和被监督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解决好对制度落实的督察问题。必要时上级应派人蹲点督促抓好落实。这样就可解决制度的执行主观性、随意性大的问题,使得“一把手”的权力监督得到有效监督。

:news.sina../o/2008-10-27/115614636222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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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强一把手监督

完善监管机制,分散一把手权利,发挥民主监督,.......。

如何加强对“一把手”权力的有效监督制约

加强党政“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有效途径
(一)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世界观,深刻理解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各级党组织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深入理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警示教育为重点,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算好“人生大账”,在有限的人生,“多做好事,少做错事,不做坏事”,树立“一要干活,二要干净”的人生观和“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权力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头脑常清醒、行为常规范、形象常保持,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作风蜕化这一“慢性病”导致贪污腐败的“致命伤”。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有效与否,不仅事关民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抓好制度落实,强化上级组织对下级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针对党政一把手在单位中地位特殊、赋权过重的具体情况,要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行管理权与监督权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加强上级组织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一是要落实考察制度。除了结合班子成员的个别调整和班子换届工作搞好对一把手的考察之外,还要结合班子年度考核和班子平时考察,加强对一把手的经常性考察。考察时,既要注意考察一把手的任期目标、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重视对其在用人原则、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监督。
二是要落实考核制度。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结合年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定期地对下属党政一把手的工作和思想作风等情况进行一次较为全面的检查与考核。考核中,不但要听一把手本人的汇报,也要多听其他副职领导和职工群众的意见,使下属党政一把手能经常处于上级组织的监督之中。
三是要落实谈话制度。可采取分工负责、党政对口与交叉相结合的办法,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定期地找下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重点指出党性党风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凡下级党政一把手在提拔、调离或交流任职前,出现失误或挫折时,群众中有不良反映或发生、发现问题后,上级领导都要及时地找下级一把手进行谈话,有问题的还应认真进行调查,区别不同情况,或进行提醒,或提出戒勉,或作出处理。
(三)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干部职工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力度。干部职工的监督是一种最经常、最及时、最有效的监督,而实行政务公开又是实现职工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的一条有效途径。通过政务公开,把党政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内容和过程公开化,把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和事项公之于众,从而防止权力的滥用,杜绝或减少以权谋私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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