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司威胁我 我刚离开公司了,但是以前的公司又没给签劳动合同,有没给交社保我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刚离开公司了,但是以前的公司又没给签劳动合同,有没给交社保我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刚离开公司了,但是以前的公司又没给签劳动合同,有没给交社保我还可以要求补偿吗?
可以
双倍工资补偿(就是,你以前是2千的工资,告他可以要求再补偿你每个月2千的工资)
补交社保
找所在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问问
关键是要证据,比方说,工资卡,工作证,等等跟你单位有关系东西都可以
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这个网上搜搜就知道怎么写了。

员工以公司没给员工购买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几天后可以离开公司?
这个没有规定多长时间。一般来说,你在知道单位没有给自己缴纳社保后,就能以未缴社保为由向劳动仲裁提出申诉,投诉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和社保基金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
我自动离职了 我不知道在那个公司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但公司却没给我交社保 我想进其他公司 签合同可以吗
离职后不影响你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即使之前有合同,你算自离,合同终止,但原合同里如果有违约条款,原单位可以告你违约,但他们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也不敢告
我进入公司,公司没给我缴公积金,我离开公司后因为劳动仲裁公司才给我缴补缴了公积金,我还可以告公司吗
如何办理补缴的。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稽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稽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稽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稽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稽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稽核,即补缴成功。
以上是公积金断缴后补缴的办理方法,要办理补缴的人员按照上述步骤办理可以加快补缴速度,避免浪费时间和精力。
续签合同没有写自愿放弃缴社保,公司也一直没缴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社保是法律规定单位必须缴纳的,放弃也是无效的(违法)
单位不缴纳社保,可以直接拿劳动合同是社保稽核部门投诉,要求单位从入职开始补交。现金补偿只能和单位协商
如果以单位不缴纳社保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作年限补偿金。和单位无法协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公司没有给我交社保,我自己交了3年,可以要求补偿吗?有没有时效期。
可以,将你自己缴纳的保险单储存好,再拿你的劳动合同就好,
27没有劳动合同辞退只给12个月补偿我还可以申请社保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应当向劳动者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其赔偿金。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我是被开除的,已经离开公司20多天了,今天发工资,老板没给经济补偿,我还可以要求吗?
用人单位开除你分三种情况,你对照下属于哪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每工作一年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支付你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N;如未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无需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要是和以前的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给补偿金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该条公司应该在你办理完工作交接(即离职退场手续)后支付,应该认为是立即支付,或跟你约定具体的时间支付。
法律上没有写明支付的具体的时间,不过为你办手续的时间要求是15天内,也可以认为公司应该在15天内办理完所有相关手续,包括提供证明、转移关系、结算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现在已经办理完所有离职手续后,公司仍超过15天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建议你向公司询问清楚,约定明确的支付时间。如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诉,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期已过了半年公司还没给我续签,我离开公司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补订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由此可知你是应当获得经济补偿金及“两倍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