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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

火烧 2021-10-26 20:28:22 1146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招投标报表中的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

招投标报表中的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且无需偿还的资金。是与借入资金对称的。

财务报表中“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是指哪部分数据??

一般是指货币资金!

什么是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紧急!

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不是一回事。
固定资产在各个行业中的口径是不一样的,比如工业企业中的固定资产是指单体设备资产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资产形态。
固定资金在现在的会计制度中已取消这个会计科目了。所以也无须解释了。
流动资金是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一般按项目建成后所需全部流动资金的30%计算。
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是介于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一种可用于应急的资金。

什么是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怎么计算?

固定资金本来是生产资金的一种形式,但习惯上将非生产领域的一些耐用物,如住宅、校舍 固定资金、机关办公室、电影院等,也称为非生产性固定资金,执行着相同的职能,因为那些东西也是长期使用并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实质上,这些建筑物所占用的资金,不是本来意义上的固定资金,而是耐久性的消费资金。
广义的流动资金。指企业全部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存货(材料、在制品、及成品)、应收帐款、有价证券、预付款等项目。以上项目皆属业务经营所必需,故流动资金有一通俗名称,称为营业周转资金。狭义的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即所谓净流动资金(neorkingcapital)。依照此一定义,流动资产的资金来源,除流动负债外,应另辟长期来源。净流动资金的多寡代表企业的流动地位,净流动资金越多表示净流动资产愈多,其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因而其信用地位也较高,在资金市场中筹资较容易,成本也较低。
自有资金,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经常持有,可以自行支配使用并毋须偿还的那部分资金。是与借入资金对称的。
至于计算方法,你问问题的方式可能有些不对,不是怎么计算,比如资产购入,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流动资金则是说流动资金周转率,不同情况不同分析,
就大概情况我回答一下你吧,很多内容的,在这也只能给你讲解一个大概。
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一般有四种方法!
A、1.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应记折旧额均衡得分谈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双倍月递减法,是指再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的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4.年数总和法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B、企业的流动资金在再生产过程中,经常循环不断地运动着。它从货币资金形态开始,经过储备资金形态(购入原材料等)、生产资金形态(原材料等投入生产)、成品资金形态(加工生产完毕成为产品),最后,又回复到货币资金形态(产品销售变成货币)。这种周而复始的循环运动,叫做流动资金周转。流动资金周转的快慢,就是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相关公式:
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
其中:营运资金周转次数=360/(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预收账款周转天数)
周转天数=360/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预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预收账款余额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
预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预付账款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
回答如上,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满意,望采纳!

建筑企业投标用: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和资金利用率怎样计算?有财务基础数据。

这些东西都在每年的财务报表中,是固定资产吧?后面的几个词没听说过,总投标也没遇到过。你再看看是不是你弄错词了,你们的资质投标有点低吧

招投标制度 指的是什么

招标: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政府招投标所说的验资指的是什么

验资报告为了在投标时,界定自己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否满足。

属于程序流程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投标报表中有一项:用于周转的自有资金指的是什么

五险一金指的是什么?六险一金指的是什么?六险二金指的是什么?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准确的说是“五险一金”,您说的“六险”可能是除了医疗保险外,加上了补充医疗保险,或者是意外保险,这是额外的.也不是法定的.

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两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016年3月23日“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这意味着,未来随着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人们熟悉的“五险一金”或将变为“四险一金”。2016年12月1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城市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拟将邯郸、郑州等12地作为试点,实施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和管理。两险合并之后,未来就是四险一金了。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

"六险两金"是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增加了意外伤害保险和企业年金。

六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意外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两金: 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组成部分,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

“五险”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六险”讲的是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二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加上企业年金养老补充,一般好一点的企业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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