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超级大国潜力 法国在二战之后的经济是如何发展的
法国在二战之后的经济是如何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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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二战前后加剧,各地区发展差距不断扩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二战后法国历届政府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法国的地区发展差距主要表现
(一)东西部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差距
法国东部包括10个大区(科西嘉除外),约占国土面积的45%,全国人口总数的三分之二,包括巴黎、马赛、里昂、里尔等大城市,沿海还分布有许多重要的港口城市。
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500家最大的企业和集团中,476家分布在东部。
东部工农业都较为发达,还拥有许多著名的高等院校,人力资源非常丰富;西部地区则资源比较贫乏,工业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落后于东部地区,居民收入也大大低于东部地区。
据统计,西部家庭平均收入比东部低20-30%。
(二)城乡人口分布严重不均
二战后,法国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形成非常突出的社会现象。
据统计,1949年,法农业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25.4%,到20世纪70年代末,已减至8.5%,30年间减少了三分之二。
仅1960-1978年间,就有约一半农业劳动力离开农村。
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造成城市人口急剧膨胀,就业、交通和环境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则人口日趋老化,劳动力严重不足。
(三)传统老工业区产业萎缩,日趋衰落
20世纪60年代起,随着新兴工业和制造业的兴起,作为东北老工业区三大经济支柱的冶金、煤炭和纺织业开始走下坡路,企业亏损严重,大量工人失业。
1973-1974年的经济危机使老工业区的“结构性危机”空前加剧,经济日趋衰落。
二、法国解决地区发展差距的主要做法
(一)将缩小地区发展差距问题纳入国家计划,并建立一整套相应机构
20世纪60年代,法国先后成立了“国土整治和区域行动评议会”及“国土整治全国委员会”等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地区整治行动,解决地区发展差距问题。
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后,又进一步改革了计划的实施方式,由各地区成立“地区计划委员会”,制定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计划。
中央政府则通过签署“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合同”,以多种方式扶持地区经济发展。
(二)实施国土整治政策
所谓国土整治,主要是指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在政府的推动下对国土进行平衡整治。
这是二战后法国政府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方式之一。

国土整治行动始于1950年,时任法国建设部长的珀蒂向政府提交了一份“国土整治计划”,首次提出“国土整治就是要依据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来寻求人员在全国范围内的最佳分配”。
1955年,根据国土整治的需要,法国政府将本土划分为22个大区,以加强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推动区域发展。
这一时期,法国政府重点加强了北方、中央高原等区域的经济发展,着重解决这些地区的就业问题。
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现象更加突出。
为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国政府加大国土整治力度,制定了一系列区域经济发展远景规划,重点整治西部、西南部、中央高原和东北老工业区等区域。
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后,国土整治计划将过去缩小地区差距的目标,扩展到了教育、就业、培训、环保等各个方面。
事实证明,二战后40多年来,法国国土整治政策的实施,对缩小地区差距起到了积极作用,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某些发展中的农村地区和外省大城市的经济活力明显增强。
(三)二战后,法国逐步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城市发展、农村改革、山区开发和保护及老工业区结构改造政策,对缩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加快落后地区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一,城市发展政策的主要方针是控制大城市的发展,鼓励地方中小城市的发展,建立中心城市,以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发展,改变欠发达地区落后面貌,主要内容有:采取措施严格限制巴黎等特大城市的发展;调整全国城市结构,改革旧有城市体系,加速发展里昂、马赛、里尔等地区中心城市,促进人口和经济活动向这些城市流动;制定城市发展规划,鼓励发展中小城市和卫星城镇。
第二,农村改革政策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对农村实行结构改革,重点开发西部、西南部和中央高原欠发达农业区,主要内容包括:
1、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法国西部、西南部和中央高原等地区交通相对落后,缺少通讯手段。
为迅速改变这些地区的面貌,法国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发展交通和通讯的计划,并投入大量资金。
20世纪70年代初,专门制定了有关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的特别条例,由中央同地方合作,兴建基础设施大型项目。
经过努力,历史上形成的东西部之间交通网络分布不均的状况正在逐步消失。
2、加速欠发达地区农业现代化进程。
20世纪70年代起,法国政府把欠发达地区的农业现代化作为改变地区落后面貌,促进农业区域平衡发展的重要手段,并制定相关法令,推行农业现代化开发计划。
政府通过低息贷款、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欠发达地区农场进行设备更新和现代化投资。
开发计划的实施大大促进了欠发达地区农牧业的发展,对稳定这些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当地发展起了很大作用。
3、鼓励发展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
法国政府在促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还十分重视扶持适合各地区特点的工业、手工业和第三产业的经营活动,尤其在西部、西南部和中央高原等重点改革区,实行了一系列财政激励和扶持政策,鼓励这些地区发展农村工业和第三产业,增加农民收入。
4、稳定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人口。
20世纪70年代以来,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口不足和农业劳动力老化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法国政府把稳定农村人口作为执行区域发展政策的重要目标,采取多项奖励措施,鼓励人口向农村流动。
5、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
20世纪60年代起,法国政府不断增加农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贷款和补贴。
到80年代中期,这方面的支出约占国家农业拨款的3%。
政府还通过补贴等措施,普及落后地区的视听和影像教育。
政府还同地方签署文化教育合同,促进农村地方教育的发展。
第三,实施山区开发与保护政策。
山区约占法国国土总面积的2%。
20世纪60年代起,法国政府提出应根据山区的不同特点,在保护山区自然资源的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其他经济活动,繁荣山区经济。
80年代初,又出台了保护和开发山区的四条方针,包括因地制宜,发展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经济活动,尤其是扶持山区工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大力发展旅游业;有效保护资源;重点改善人烟稀少、偏僻山区的交通和通讯基础设施,发展服务业,改善山区生活条件等。
第四,推动老工业区结构改造。
1979年以来,法国政府对老工业区采取了一系列结构调整措施。
20世纪60-70年代是改造的第一阶段,先后提出了“钢铁工业改组计划”和“拯救钢铁工业计划”,主要通过增加投资来推动企业现代化,但未取得预期效果。
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后,对老工业区的改造进入第二阶段,初期实行扩大煤、钢生产的“振兴”计划,结果加剧了原有的“结构性危机”;后由于经济严重不景气,又转而实施“紧缩”政策,加速结构调整,使生产由“低效数量型”步向“高效质量型”转变。
(四)实施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财政和税收制度
20世纪50年代起,法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有利于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的财政奖励制度,先后设立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地区开发奖金、手工业企业装备奖金、农村开发与国土整治部际基金、工业现代化基金等,为巴黎和其他大城市外迁企业和机构提供补贴,并重奖在边远、落后地区进行投资的企业主。
80年代初社会党执政后,将这些名目繁多的奖金和补贴一律改称“国土整治奖金”,并对资助手段作出重大改革。
此外,对参与区域发展的企业,政府还根据地区和就业人数予以不同程度的税收减免。
(五)实施地方分权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
二战后,法国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但中央权力主集中,限制了地方积极性,造成地区之间条块分割,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自20世纪60年代起,法国开始实施向地方分权的政策,中央政府行使的部分权力下放到大区和省。
80年代起,进一步下放权力,实行自治管理体制,扩大地方自主权,各地区可按本地区的特点和需要制定发展规划,从而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
右翼政府2002年重新上台执政后,于今年3月在议会通过有关地方分权的修宪法案。
右翼政府强调,地方分权是一场重要的政治改革,将使各地区释放出可达国内生产总值1%的新的经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