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国税和地税有什么区别?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由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我国现行税种共有24个,按照财政分税制的要求,将24个税种按照实际情况划分为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方税三种。其中,中央税归中央所有,地方税归地方所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分配后分别归中央与地方所有。
为适应分税制的要求,全国税务机关分为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和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负责征收不同的税种。国税主要负责征收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地税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他们之间的征收管理分工一般划分如下: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因此,纳税人涉及具体税种应当向哪个税务系统缴纳问题时,还是应当以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的实际分工及其具体要求为准。
国税负责征收范围: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及2002年1月1日以后设立的内资企业)。
地税负责征收范围: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专项基金,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烟叶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区别如下:
国税又称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是中央政府收入的固定来源,归中央所有。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正部级)。
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它属于地方财政的固定预算收入。
国税负责征收的税种是负责征收管理的税种和征管范围:
1.增值税。
2.消费税。
3.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出口产品退税。
6.中央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后新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许可证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7.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9.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10.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11.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12.车辆购置税。
13.燃油税(暂未开征)。
14.中央税、共享税的滞、补、罚收入。
15.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其他有关税费。
简单地说收缴后划归中央(国家)财政的就是国税,划归省级及其以下财政的是地税。
每个纳税人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除单一从事饮食、服务等行业的由地税部门单独管理,称为单管户外,其他的业户国税和地税都要管理。
一、国税征收的项目有:
1.增值税; 2.消费税; 3.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 4.企业所得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外资银行、地方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暂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6.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及地方附加; 7.海洋石油资源开发的各项税收; 8.出口产品退税; 9.个体户和集贸市场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10.中央税和共享税滞纳补税罚款收入; 11.铁道部门、金融、保险业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2.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二、地税征收的项目有:
1.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3.土地增值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5.车辆使用税;6.房产税;7.屠宰税;8.资源税;9.城镇土地使用税;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11.地方企业所得税;12.印花税;13.筵席税;14.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15.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地方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一、(国税) 国家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 增值税、消费税
2、 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
3、 各银行总部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
4、 中央固定收入的中央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5、 外资企业所得税;自2002年1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所得税
6、 证券交易印花税
7、 含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8、 车辆购置税
9、 国税局征管税收的滞、补、罚收入
二、(地税) 地方税务局的征管范围
1、营业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
2、企业所得税(不含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以及从2002年1月1日起新办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储蓄存款个人所得税);
4、资源税;
5、城镇土地使用税;
6、土地增值税;
7、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
8、房产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城市房地产税);
9、车船使用税(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车船使用牌照税);
10、印花税;
11、屠宰税;
12、筵席税(全国大部分地区未开征);
1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已停征)。
14、地方税务机关还负责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15、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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