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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辞退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

火烧 2023-01-29 04:10:47 1063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有,但这个也看你当时入职时和对方咋谈的,比如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是正常工资的80%用人单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

有,但这个也看你当时入职时和对方咋谈的,比如一般情况下,试用期是正常工资的80%

用人单位规定试用期辞职没有工资是否合法?

你们公司规定试用期内辞职不计发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的报酬,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及时足额的支付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工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 试用期7天、我干了4天、用人单位把我炒了、请问有没有工资

招教一年试用期,我干了三个月想离开,请问有工资吗

有啊

公司规定低于15天试用期没有工资我干了12天能不能要求要工资,合法吗

当然不合法,干一天活都应支付一天工资。

试用期没过被用人单位请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试用期没签合同干了4天自离有工资吗

试用期没签合同,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公资
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试用期3个月,压半个月工资做了20天有工资吗,用人单位突然告诉我不用干了,我只想问能不能要工资

你好,试用期期间是有工资的,可以得到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工资低辞退员工有补偿吗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辞退员工的,构成违法解除
,需要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试用期被解聘用人单位不给工资,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以及自己的工资。
一、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我们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用人单位试用期可以不支付工资吗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需要提供劳动,自然享有劳动报酬——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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