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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定义和特征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

火烧 2021-12-14 19:42:19 1049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1.根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

1.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2.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现实生活中非法集资者往往采用各种花样翻新的手段,以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目的,手法隐蔽,且可能涉及诸多专业性知识,很难识别。2011年1月4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2条列举了10种应以“吸收存款罪”定罪处罚的具体情形,包括: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以投资人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一、公司高管非法集资在法律上将会被怎样处罚?
要看具体案情等。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援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释出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资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
4、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另一个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编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即套用网际网路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路借款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释出虚假招标资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如何快速识别
1、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应当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保险要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发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债券),要得到财政部批准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2、看宣传方式
是不是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简讯等获取的集资资讯,或者亲戚朋友同事转发转告的资讯,包括以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吸收资金的资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资讯向市民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经营模式
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专案?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专案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专案或者虚构专案,甚至劣质专案都蕴含着巨大风险,市民要注意。
4、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物件来者不拒。这个时候,也要小心。

起诉集团非法集资需要哪些材料

首先要掌握完整,详细的公司法人,相关人的身份资讯。以及具体证据,如票据,保证书等等。建议要聚拢所有受害人一起商讨。人数众多推选5到10人为原告,不多,推选一人。联络最好找家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望采纳

非法集资定义和特征 非法集资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都有那些具体表现?如果要集资合法,需要通过哪些认可或者说法定程式?

学校集资是否合法,在法律上如何介定

是非法的
“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
实际上只有国家可以集资,
有关部门根本不会批准个人或集体的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开票时写入股与写借代在法律上有区别吗?

1、集资办厂不是法律用语,集资的方式如果包含股权入股,那么是合法的。
2、如果仅仅是筹集资金,那就更像一般的借贷

那些集资过数十万的,是非法集资吗

1.非法集资是指“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2.集资诈骗罪的诈骗方法是“行为人采用虚构集资用途,以虚假证明档案和高回报率为诱饵” 进行集资;
3.两者的联络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诈骗的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构成集资诈骗。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集资和非法同居中的非法两字该怎么定义?

未经法律允许的

故意伤害罪在法律上是怎么定义的?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损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害的行为。伤害分为四种,包括:伤害致死、重伤、轻伤、轻微伤。造成他人轻微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加害人应当承当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他人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加害人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意伤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加害人应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并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刑法条文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如果要告一个投资理财公司非法集资需要哪些证据

你所掌握的该公司的一切宣传材料、照片、录音,你所持有的合同;联合其他受害者一同去报案。

行政主体违反法定程式具体表现几种形态

你的问题可以写个论文: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程式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只要行政主体程式有违反的,行政处罚无效。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遵守法定程式,否则行政处罚无效。
法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
法定程式:简易程式、一般程式、听证程式
简易程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
个体工商户法律地位与公民同等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简易程式流程: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明)
2、现场取证
3、告知权利(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
4、执行
一般程式: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程式(详见流程图)
1、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
2、充分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之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与依据)
3、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听证程式: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定程式,属行政执法的事前监督范畴。
听证特征:
1、区域性性:听证不适用于全部行政处罚,仅限于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三类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选择性:听证不是必经程式,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事人手中,听证程式依行政机关告知而启动,而依相对人的申请而实施,相对人不申请的,则听证程式无法实施。
3、准司法特性:形式上类似于法庭审理,主持人由本案非调查人员担任,具有独立性,主持人应处在公正的立场听取行政争议双方的陈述争辩。
听证功能:
1、保护功能,听证过程中,由调查人员先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有利于当事人具体了解案情,提出陈述申辩,给相对人提供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当事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当面质证、辩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监督功能,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一要有法定程式,二要符合自由裁量权,听证实质上是个监督程式,经过听证,行政机关可直接倾听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对案件的意见,保障处罚的公正与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
听证中的期间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的7日之前,向申请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时间、地点、权利等事项。
较大数额罚款江西的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公民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5000元以上
经营活动中20000元以上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规划法有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收入和没收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规定)
行政处罚的常用适用规则:
一事不二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1、一个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由一个部门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2、同一个行为违反了同一个法律,两个以上部门都可以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3、同一个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部门都可以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满14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责令改正规则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收。
追究时效规则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法律文书送达
处罚法没有单独规定送达,处罚决定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其他文书可参照该规定。
1、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拒签的,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3、邮寄送达:
通过邮局用挂号信或EMS邮政快递送达,邮寄时附上送达回证,挂号信注明的收件日与送达回证收件日不一致的或送达回证未寄回的,以挂号信签收日为准。
4、公告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5、委托送达:
委托其他行政机关送达。
6、转交送达:(行政机关很少采用)
没有规定摄影、摄像、代收送达的方式。
期 间
包括法定期间和酌定期间
酌定期间指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合理期间,如责令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时间。
法定期间指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如:
听证申请期间:收到听证告知书起3日内提出;
复议申请期: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60内提出;
起诉期: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期间的计算:不计算开始的时与日,从次日、次时计算。
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邮寄送达的不计在途时间。
执 行
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
罚缴分离,给定的缴款期是15日。处20元以下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20元以上银行交,除非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行督促手段:执行罚,每日可加处3%的罚款。
申请执行:起诉期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除非有正当理由。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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