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我去他家上两天班 我在店里上了5天班,老板辞退我,根据劳动法应该要给我工资吗?
我在店里上了5天班,老板辞退我,根据劳动法应该要给我工资吗?
我在店里上了5天班,老板辞退我,根据劳动法应该要给我工资吗?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试用期应当支付劳动报酬,并且不能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80%。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法 给老板打工 7天 老板 应当付工资么
当然要支付了,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作十天,老板要辞退我,按劳动法应该支付我多少工资,我做短工,到没到时间
按你们之间的约定,支付你十天的工资就可以的。
老板炒我走,按劳动法应该怎样结算工资
是他炒你走的,如你没合同,就是你干到那一天算到那一天,如果有合同,就是你合同上签到那一天就结算到那一天,另外还的加三个月的补偿费
根据劳动法 员工被辞退满七天者有工资吗?
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给予经济补偿。
我在我们公司做了9天,车间主任辞退了,老板不给我工资,查一查劳动法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上了两天班老板不要我了还不给工资,我应该找劳动局吗
劳动局需要你提供雇佣关系资料才能帮助你
1、劳动合同
2、缴纳保险的记录
3、公司的签到记录或工作记录
4、工资条
你把能够提供的资料带着,才能证明你和老板的雇佣关系。劳动局才能帮你维权
亲戚在干了3年的工厂里受伤,被辞退,但是没有签合同,根据劳动法应该要索赔吗
可以索赔,分几个方向。第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未按时签署劳动合同的应当补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以上未签署劳动合同的视同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署劳动合同期间,按工资的2倍赔付员工。
第二,受伤被辞退。首先没签合同估计也就没交保险,如果在工作当中负伤,企业应当负全责,所有的治疗费用误工费用都由企业支付。
最后想要达成以上两点的索赔,需要能够证明你是在这个企业工作3年,也就是说你能证明你跟这个企业有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然后去企业所在地劳动局、劳动稽查部门举报投诉,或者去劳动仲裁部门去进行仲裁。
我在私人老板打工了5年多辞退了有什么劳动法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劳动者工作了5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0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老板辞退我 不给我工资合法吗?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法条规定,从您工作第一天开始,法律上就预设为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根据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必须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辞退 .不给工资,明显违背了法律的规定,建议您去去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