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费用 在什么情况下,不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什么情况下,不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什么情况下,不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
办理程式: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或者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必须分别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手续如下:
1.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专案的有关档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定点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用地专案的性质、规模等,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初步选定用地专案的具体位置和界限;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征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用地位置和界限的具体意见;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向用地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5)稽核用地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般程式是:
(1)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有关批准档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
(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
(3)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并综合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审定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方案;
(4)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稽核建设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图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设市城市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其他建制镇,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核发。
[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3号公布
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专案的有关档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档案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档案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1990年1月5日]建设部《关于宣传贯彻(城市规划法)的通知》(90)建规字第1号
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未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档案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批准档案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非法占地。
不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都属违法行为,根据影响城市规划的程度和情节,给予限期改正,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的处分,并处罚款。
[1990年2月23日]建设部《关于统一实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通知》(90)建规字第66号
根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城市土地利用与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将实行法定许可证制度。为了体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法律严肃性,促进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我部决定制定统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是否代办: 否
以我的理解,只要原来的用地性质不变,就可以不办理用地规划许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什么情况下规划局可以收回
申报人以虚假资料的情况下,可以撤销。
什么情况下需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办理范围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专案;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专案。二、申报材料 1、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专案(1)、
专案立项(发改委)-专案选址(规划部门出具选址意见)-用地预审(国土部门)-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部门)-用地批准书办理(国土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许可证(建设部门)-施工验收(规划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核原件) (3)、经规划局核发的“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原件) (4)、政府投资专案当年度立项批文(影印件1份,核原件)或发改委备案原件;(5)、办理建筑设计红线规划手续的需提供建设专案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数审查意见,高层建筑需要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 (6)、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最新);(7)、与专案相关的批文、图件等资料。2、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专案(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1份)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影印件1份,核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规划条件及附图(影印件1份,核原件) (4)、办理建筑设计红线规划手续的需提供建设专案规划设计方案的基数审查意见,高层建筑需要提供日照分析报告(原件) (5)、建设专案发改委的备案档案等(6)、1:500或1:1000电子地形图(7)、与专案相关的批文、图件等资料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么办理
答:以招标、拍卖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凭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如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办程式
1、建设单位在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以下同)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视窗(以下简称视窗)申报。
2、视窗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如发现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如发现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视窗工作人员在核收申报材料时,应进行专案建设报件登记并注明收件内容及日期。
4、申报材料经视窗工作人员核收后,将申报材料转专案经办人。
5、专案经办人接到视窗转来的申报材料,经稽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档案,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视窗,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6、经稽核申报材料合格后,专案经办人进行现场勘察,符合规划要求的专案,由专案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视窗发给专案单位;经研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报件,由专案经办人填写“退件通知”经视窗回复建设单位。
7、如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程中,发现该建设专案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8、如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需要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听证程式按《长春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工作规定》执行)。
9、申请人要求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应重新提出申请,按照规定程式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逾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申请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应当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提交材料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人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档案、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单位公章);
2、立项批覆;
3、《建设专案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影印件);
4、专案合同(影印件)。
5、经国土资源部门确认的、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1:500或1:1000勘测定界图3张(蓝晒图,现状地形,长春市统一座标、统一高程,包括各类地上、地下管线、建构筑物位置),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材料;
6、关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出示原件)。
7、经土地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专案还需提供: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影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影印件);
(3)法人资格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程式码证)(影印件);
(4)如属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专案,还需提供开发公司资质证明(影印件)。
注:1、影印件需出示原件;
2、除特殊说明外报审材料均为一份;
根据土地使用权不同分为两类1.土地使用权型别为划拨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位申请,《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专案批准、核准、备案档案(发改部门),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修建性详细规划。
2.土地使用权型别为出让的大致需要6项:建设单位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测量成果(用地红线定位),专案批准、核准、备案档案(发改部门),修建性详细规划。
两者不同的地方就是划拨要选址意见书,出让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按规定应当先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既然先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按规划部门要求补齐手续。
一、申报: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专案所在地的辖区规划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专案报建服务申请表》申报时需附带以下材料:1、用地书面申请;2、村委会或居委会审签意见;3、属出让转让须附送双方协议及土地权属证件;4、国家大中型建设专案或其他特种行业须附计划立项档案和建设专案选址意见书。
二、受理:规划所收集齐报建材料后,交到规划报建中心,报建中心核实报建材料,在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开具《武穴市规划局建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三、初审:规划报建中心通知规划股对已经受理的建设用地专案进行初审。规划股根据规划规范要求,通过现场踏勘对专案初步审查,如基本符合规范要求或有争议的,上报局规划审批例会集体讨论研究,如根本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交建设单位或个人。
四、测图:对于规划股初审通过的建设用地专案,报建中心开具测图通知单,通知规划勘测院测绘1:500用地现状图。测图的目的是为规划设计提供基础性的地形资料。
五、设计:报建中心收到规划勘测院测好的地形图后,开具规划设计通知书,通知规划设计院作平面布置规划,交规划股绘制建设用地红线图。
六、审批:每星期五规划局召开规划审批例会,对规划股初审合格后经过测图、设计的所有建设用地专案进行集体审批。参加审批例会的人员有:规划局领导班子成员、规划股全体员工、规划设计院院长、规划勘测院院长、执法大队长、城东城西规划所所长。在例会的召开过程中,规划股工作人员对各用地专案的位置、范围以及初审情况作一一介绍,对于重大的或有争议的专案,局领导班子带领参会人员现场踏勘了解情况,然后分别发表意见和看法,对每一专案的审批都实行集体举手表决,半数以上同意的才予以审批通过。同时规划股做好审批例会记录。对于审批未通过的专案,规划股开具《规划局不予建设行政许可证习定书》,由相应规划所送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七、收费:对于规划审批例会,审批通过专案,经过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领导及市政府会管市长在红线图上签字后,晒制成兰图,报建中心根据收费标准开出计费通知单交付相应规划所,规划所根据计费通知单向建设单位或个人收费。公建专案有五种收费专案,即测量费、放线费、变形观测费、规划修建设计费、规划咨询费,私建专案有三种收费专案,即测量费、放线费、规划咨询费。
八、发证:建设单位或个人向规划所交费后,规划所到规划股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用地红线图,经局办公室稽核收费情况并登记盖章后,规划股再在红线图上加盖出图专用章,规划所将规划用地许可证及规划用地红线图发给建设单位或个人。
九、放线: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到土管部门办好土地证后,到报建中心申请放线,这主要是指大型用地专案或公建专案,也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需要施放用地红线,设立用地界限,对于私建用地专案,只需在办理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通知书后一次性放线即可。报建中心开具放线通知单,通知规划所、测绘办、执法大队、测绘人员实地放线,由测绘办填写放线记录交付报建中心。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怎样办理?
首先,规划局视窗的工作人员说的没错,办理《土地使用证》大致的程式应该是:
1 规划部门按规划给未出让的地块出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然后将图纸交由国土部门征地和规划(所以,有很多专案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上的建设单位都是土地储备中心);
2 国土部门按照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进行征地和挂牌出让;
3 专案业主摘牌成功签订出让合同后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 办理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再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你遇到的这个问题在我们这边算是比较普遍,往往第3步都被国土局直接忽略了,很多都是直接跳过第3部办理了《土地使用证》。
这个补办因该不是很麻烦,我们这边需要这些材料: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报告
3 土地证
4 相关核准或批准档案(就是发改委下的立项批文之类的)
5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或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