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起诉会通知你吗 检察院撤回案件,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出来
检察院撤回案件,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出来
检察院撤回案件,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出来
检察院撤回案件,犯罪嫌疑人什么时候能出来,要根据具体情况。
有关法律条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二条 撤回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因出现一定法定事由,决定对提起公诉的全部或者部分被告人撤回处理的诉讼活动。
第三条 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撤回起诉:
(一)不存在犯罪事实的;
(二)犯罪事实并非被告人所为的;
(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四)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五)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负刑事责任的;
(六)被告人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式鉴定确认,不负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八)其他不应当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对于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或拟作无罪判决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审查并与人民法院交换意见;对于符合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撤回起诉条件的,可以撤回起诉;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第七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证据不足或者证据发生变化,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经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撤回起诉决定。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的,应当制作《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决定书》,加盖院章后送达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要求书面说明撤回起诉理由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说明。对于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的理由不充分,不同意撤回起诉并决定继续审理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继续参与刑事诉讼,建议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第十条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行起诉。新的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既可以是原指控罪名的同种罪名,也可以是异种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调取的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能够认定的证据。因为发现新的证据而重新起诉的,应当重新编号,制作新的起诉书。重新起诉的起诉书应当列明原提起公诉以及撤回起诉等诉讼经过。
第十一条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
第十二条 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强制措施的决定,依法处理对财物的扣押、冻结。
第十三条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三十日内将撤回起诉案件分析报告,连同起诉意见书、起诉书、撤回起诉决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备案。
检察院传唤,犯罪嫌疑人跑了案件多久会销案
如果被定为犯罪嫌疑人,嫌疑人未到案就不会销案,会进行全国通缉。
伤害案件到检察院了能让犯罪嫌疑人强制收监吗?
可以,取保候审期间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拘留、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络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讯;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储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检察院从容犯罪嫌疑人,老百姓能告官吗
可以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投诉、还有最高检
检察院为什么还会审讯犯罪嫌疑人?
1,检察院办理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案件,公安局当然管不著了,所以检察院要审讯犯罪嫌疑人
2,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完结后,提请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检察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要审问犯罪嫌疑人的
如果犯罪嫌疑人家属,把犯罪嫌疑人年龄18岁改成不足18岁,检察院怎么办?
你好,那就有可能涉嫌伪证了

案件到检察院开始请律师 律师要什么时候能看到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案件
案件到检察院,就进入 审查起诉期间了,律师就可以要求阅卷了
检察院用疑罪从无包庇犯罪嫌疑人怎么办
您好,不同主体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适用不同的异议程式:
(1)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被不起诉人只能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酌定不起诉提出异议,并且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如果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4)被害人既申诉又同时向法院起诉时,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对被不起诉人起诉的通知后,应当终止复查,将作出不起诉决定所依据的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检察院给犯罪嫌疑人发“委托”代表什么意思
晕……是给发了委托辩护人通知书吗?如果是的话,这是检察院的义务,检察院在受案后三日内必须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也就是告诉你这个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你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能把犯罪嫌疑人拘传到检察院进行讯问吗?
如果是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据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