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效率太低下 我国国企的薪酬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我国国企的薪酬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我国国企的薪酬制度改革为什么要兼顾效率与公平
从2015年开始,72家央企高管工资单上的数字要小了,他们享受的职务消费也将被严格规范。
2015年1月1日,《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实施。改革首批将涉及72家央企的负责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国移动等组织部门任命负责人的
为什么要兼顾效率和公平
在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是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
①效率是公平的物质前提。只有提高经济效率,大力发展生产力,增加社会财富,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没有效率作为前提和基础的公平,只能导致平均主义和普遍贫穷。
②公平是提高经济效率的保证。只有给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公平,才能激发劳动者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率的积极性。
③实现效率与公平的正确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兼顾效率与公平”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矛盾吗?为什么 ?
两者当然存在矛盾。但正是这种矛盾关系的相互制约,才有可能导致一种均衡状态。类似于经济学中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2者的相互作用才能决定一个均衡价格,即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
效率与公平也是如此,一味追求效率就会损失公平,但只强调公平,也会影响效率。所以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在两者间找一个平衡点,不能厚此薄彼,过分强调其中一个方面而忽视另外一个方面。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兼顾效率与公平”
“兼顾效率与公平”是十四大的决议提出的。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开始,在效率与公平关系问题的提法上有一个新的变化,即把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改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十七大对社会公平给予了高度重视,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旗帜鲜明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gcdzg的一贯主张,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任务”。并强调,“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明确摒弃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
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一、如何兼顾效率与公平:
1、要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个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带动其他地区和个人致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差距悬殊;既要落实分配政策,又要提倡奉献精神;在鼓励人们创业致富的同时,倡导回报社会和先富帮后富;
3、必须正确处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与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二、效率与公平的含义:
1、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效率,分配中的效率原则就是指社会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要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提高企业与国民经济的效率为目标。
2、公平相对于效率而言,就是社会成员之间利益和权利分配的合理化,或利益和权利的平等。
三、效率与公平的对立统一关系:
效率与公平是对立统一关系。
1、其统一表现在:效率与公平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
1)一方面,效率是实现公平的物质基础和根本途径。生产效率的高低决定着收入分配的价值内容、规模和具体方式。按照效率原则调节分配关系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可以为公平分配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奠定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解决分配不公平的根本途径。
2)另一方面,公平是效率的必要条件和力量源泉。实行公平分配,可以调动社会各阶层和群体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人们增加投入和提高效率。
2、效率和公平又是矛盾的。效率原则不会自动的实现公平;公平原则也不一定会促进效率的提高。效率原则的实现主要以市场机制为基础,公平原则的实现则要靠政府的调节。片面的效率原则有可能导致人们的收入差距扩大,从而会威胁社会公平,其最终也会妨碍效率提高;片面的公平原则会导致平均主义,从而会抑制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如何改革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
题目:
国有企业的EVA革命
我国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研究
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制与会计信息透明度的关系研究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薪酬激励研究
新经济下我国企业薪酬体系的问题研究
怎样做好地方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其一,清晰表明对央企、国企负责人适用“党管干部”原则,以更刚性的行政制度管理央企、国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和待遇。这特别体现三个方面:对央企负责人的七项职务行为首次设置上限;明确对四种公款消费行为设置禁令;严格限制金融企业负责人高年薪。强化行政管理,既将央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纳入中央“八项禁令”范畴,也符合央企、国企负责人的现行用人机制。
其二,清晰表明了央企薪酬制度改革与国资国企改革的关联性。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首次提出推进这项改革要坚持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方向。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目标。过去,这成为一些国有企业拿高薪酬的依据,但实际上失之偏颇。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通过“明确坚持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等表述,透露出根据不同经营性质实施差异化薪酬的思路。这也意味着,公共服务性国企与一般竞争性国企,将有不同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标准。
而这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企的功能,这也正是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试点的主要着眼点。由此,央企薪酬改革也纳入了国资国企改革的大盘子。从推动央企薪酬改革的速度可以断定,以划分国企功能、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将在各地得到迅速推动。只有先行推动国资国企改革,薪酬改革才有操作平台。
其三,透露了出资人与管理人分开管理、开门办国企的思路。方案提到,“薪酬改革应与中央企业负责人选任方式相匹配”。这表明,央企负责人的选任将不止一种方式。央企用人体制仍以任命为主,这容易导致央企变成冗余高官的吸纳所,也不利于央企向现代企业转变。更多元的选任机制,有利于央企深化改革。而现实的操作思路是,出资人作为国有资本的监管者采取任命制,经营负责人则采取选拔制。这既有利于政企政资分开,也利于央企吸纳社会人才。而与之匹配的薪酬,前者可以行政化,后者可以市场化,以此保持央企的激励机制。
其四,显示了着眼全局的改革视野。18日和29日的两次会议,都强调薪酬改革要“具有系统性”,并明确国资委管理央企、其他中央企业、中央各部门所属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均在薪酬制度改革范围内。这实际是在反复强调,薪酬改革的最终指向是国资国企改革和收入分配改革。以小改革撬动大改革,央企薪酬改革意在长远。
企业如何进行薪酬制度改革
企业进行薪酬制度改革,首先需努力探索建立具有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新体制、新机制, 以协调推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推进人才激励机制建设, 实现人力资源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创建企业科学激励机制的四个作用 吸引优秀的人才到企业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 市场竞争实际上是人才的竞争。在世界发达国家许多企业中, 特别是那些竞争力强, 实力雄厚的企业, 都是通过各种优惠政策、丰厚福利待遇、快捷的晋升途径来吸引企业需要的人才。激励的最终目的是在实现企业预期目标的同时, 也能让企业员工实现其个人目标, 即达到企业目标和员工个人目标在客观上的统一。留住优秀人才。要合理配置人才, 按照人才的专业取向与价值取向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与评价系统, 为人力资源优化与开发创造良好的条件。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 激发人才的持续创造潜能。尽快完善人才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 抓紧落实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 努力营造用好人才、吸引人才的良好环境。造就良性的竞争环境。科学的激励机制包含有一种竞争性精神, 它的运行能够创造出一种良性的竞争环境,进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在具有竞争性的环境中, 企业员工就受到环境压力, 这种压力将转变为员工努力工作的动力。目前在国有企业中常见的一条宣传标语今天不努力工作, 明天将努力找工作, 就是这种竞争精神的侧面写照。 以发展战略为统领构造“ 四个体系”努力构造以业绩为重点内容, 有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组成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体系, 适应公司发展战略的管控体系、科学合理的收人分配体系。改革人才评价方式, 完善人才评价手段, 应用现代化测评技术, 提高人才评价水平, 建立组织扁平、机构精简、人员精干、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坚持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不断完善收人结构, 促进收人分配向管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倾斜, 切实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完善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不断完善收人结构, 促进收人分配向管理、技术、技能等方面的优秀人才倾斜, 切实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完善企业工资总量决定机制, 建立企业工效挂钩制度运用科学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的分配模式, 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的需要。 采取激励措施完善企业薪酬制度改革 将企业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直接挂钩, 积极探索建立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这种激励机制能促使经营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探索有效的激励因素和方法对职工进行激励。而职工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 也必然会对经营者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 从而形成经营者和职工互相激励、互相制约的关系。
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是对经营者激励机制的有效分配方式。让工资报酬反映人才的稀缺性。企业收人分配制度, 是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环节, 也是企业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调动职工积极性, 增强企业凝聚力, 促进企业发展的有力杠杆。但现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工资差别严重存在着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背离的状况。低档次的劳动力得到的报酬高于其价值高级脑力劳动者所得的报酬却只有他们价值的一。这一正一反的大颠倒, 完全与市场脱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效益是分配的前提, 职工的劳动价值必须要通过市场来实现。目前企业的工资分配这种脑体倒挂的现象不解决, 企业只能是招不进也留不住自己需要的人才。所以说, 国有企业必须改革现有的员工收人分配制度, 以市场劳动力的价位作参考点, 让企业的收人分配制度充分反映价值的差别, 工资反映劳动的差别, 工资分配上拉开差距, 真正形成激励的机制。
目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 可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是改革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突出岗位要素在工资分配中的作用。加大转变思想观念的宣传力度, 实行以岗定薪, 以贡献定薪的分配制度, 并让广大职工理解、接受。二是正确处理“ 死工资”和“ 活工资” 的比例。所谓“ 死工资”是指企业根据职工提供的标准劳动或定额所必须的那部分相对固定的工资“ 活工资”则是企业根据职工的超额劳动或因企业效益状况而灵活支付的浮动工资部分。根据理论界的分析, 活工资占巧是企业的死亡线, 如果一个企业的工资中活的部分连都达不到的话, 就只有死路一条。对企业而言, “ 死工资” 和“ 活工资”持多大比例, 并没有绝对的标准, 只能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企业文化特色、管理风格和水平状况、激励意图和目标以及员工能够接受的程度等因素而定。三是做好科技人员薪酬制度的设计工作。
由于科技人员受教育的程度较高, 在知识和能力形成过程中付出了较大的成本, 因此, 在薪酬制度设计中不仅应使科技人员较一般的工作人员总体上有更高的工资、奖金收人, 充分体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 积极采取培训激励措施 知识经济时代, 科学技术知识日新月异, 知识更新、技术更新的周期越来越短, 而技术在竞争中的地位日益重要。技术创新成为企业赢得竞争的关键一环, 而技术创新的关键又在于第一流的技术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培训使员工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更新观念, 为员工个人需要的满足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提供条件, 是留住和激励员工的一个有利措施。企业对员工的培训要系统规划, 与员工的绩效和个人发展有机结合, 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方式。 企业要发展, 必须结合实际, 必须对人力资源进行科学管理, 以培训为基础, 绩效评价考核为手段, 创建完善的激励机制为保证, 造就一批适应企业发展的领导干部, 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