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员回国证明邮寄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可以办理吗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可以办理吗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可以办理吗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影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资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后怎么办理
首先,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之后,要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今,大多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留学人员需登入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登记资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 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这里是广西民大义大利部为你做的解答,希望有帮助。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符合如下条件之一:持有效的学生签证(STUDENT),在英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含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留英学生;持学术访问签证(ACADEMIC VISITOR),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WORK PERMIT (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英国停留须满6个月以上;
上述人员就读的大学应为列入中英两国政府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之内(有关名单的详细资讯查询:中国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资讯网”站)
2.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可不贴照片(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入报到登记系统后,即可列印登记表)。
(2)同意驻英使馆教育处向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须本人签名,请见模板样式)。
(3)凡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本人已获得学位证书的影印件。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将于何时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内容须包括: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将于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相关负责人签名及单位盖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络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凡访问学者、博士后人员,需提供进修或科研工作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科研工作证明信原件(需注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络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抵英签证页影印件;
1.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影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影印件(照片页);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影印件;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影印件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教育部统一印制,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发放的,用以证明出国留学人员在海外正规学历教育机构的学习经历,及所获得的有关学历证明、证书等情况的重要凭证。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式三份。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提交影印件。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第三联,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哪些用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1)、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3)、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3、哪些人可以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凡在国外正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留学、研修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校际交换学生等皆可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4、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持哪些材料?
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须提供以下材料(按留学生身份不同分为四类)
A.普通留学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入证(3)学位证(4)成绩单
B.校际交换生
(1)护照(2)外国人登入证(3)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4)成绩单
C.博士后
(1)护照(2)外国人登入证(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
D.访问学者和高阶研究学者
(1)护照(2)外国人登入证(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档案。
留学证明是在国外的中国使馆办理的,已经回国了就办不了.凭这个证明和其他材料在国内办理学历认证.没有的话向教育部门说明,应该也是可以办理的.
其他所需资料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上有,以及各省的办理点.
达利通留学祝您顺利留学!走向完美未来!
日本留学回国,国内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这个要在日本办
如果你已经回国 那只能托在日本的友人帮你办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可以在国内办理吗
不可以的,必须本人或者委托别人在回国之前办理(本人必须在当地),回国了以后就办法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