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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与外祖父 单亲妈妈属于唯一扶养人吗?外祖父、母有能力扶养,却不愿意扶养的情况下

火烧 2022-02-01 10:38:03 1060
单亲妈妈属于唯一扶养人吗?外祖父、母有能力扶养,却不愿意扶养的情况下 单亲妈妈属于唯一扶养人吗?外祖父、母有能力扶养,却不愿意扶养的情况下无论正常家庭或单身家庭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祖父,祖母,外祖父

单亲妈妈属于唯一扶养人吗?外祖父、母有能力扶养,却不愿意扶养的情况下  

单亲妈妈属于唯一扶养人吗?外祖父、母有能力扶养,却不愿意扶养的情况下

无论正常家庭或单身家庭抚养孩子是父母的责任。祖父,祖母,外祖父,母是无义务的。你更没有权为要求他们来抚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责任。

有遗赠扶养人的情况下,亲属有无继承权利

你好!没有,除非有其他遗产没有列入遗赠,则可按法定继承来处理

小孩被扶养人情况证明 因小孩父母系残疾人,小孩由其姨妈扶养。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
一、管辖原则
1、我国一般原则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我国的特殊原则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需由婚姻缔结地法院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原结婚登记地或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这类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如所在国以当事人的国籍所属为理由拒不受理,双方回国要求人民法院处理的,可由被告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5)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二、涉外离婚中的财产和抚养纠纷
(一)、财产纠纷的解决方式
世界各国的民法规定中都规定了: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有以下几种情况应当注意:
1、基于这一条规定,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财产纠纷,不一定能够在离婚时一并解决。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办理离婚时,还有部分不动产是在其他国家或地区,那么在办理离婚的法院,只能处理位于该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和动产,对于不在离婚地法院的不动产,双方只能另行在该不动产所在地解决该不动产争议。
2、离婚双方已经在其他国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涉及不动产在中国尚未分割处理。如果双方对位于中国的不动产不能协议解决而需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双方应当首先向提出申请一方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双方在国外的离婚是有效的,之后才能请该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财产纠纷。
(二)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
中国法律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络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络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2)、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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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隐瞒孩子下落能变更扶养权吗

要有实际的证据与想取代的人实际情况(如经济.与居住条件都比现扶养人优胜)

被扶养人有精神病还能拍卖扶养人的房产吗

务工费前提是有工作收入,被抚养人生活费可以申请,如果是精神病还是得看法院判决。也可以咨询当地的派出所,谢谢

多个被扶养人的扶养费如何计算

【案情】 2007年10月24日9时25 分许,桂贤荣乘坐黄莲枝的人力三轮车,沿港口街镇港口村12组路段由北向南行驶,与被告陈某驾驶赣G07/20087变形拖拉机会车过程中与被告廖某堆放在马路上砖石相触导致侧翻,造成黄莲枝受伤,桂贤荣死亡的交通事故。九江县交警大队对该起事故进行责任认定,被告陈某及其被告廖某在本起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死者桂贤荣不承担责任。死者生前被抚养人桂训普(系死者之父, 1933年5月25日生)和李冬莲(系死者之母,1940年11月29日生),起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两被告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10217元。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就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产生了不同观点。
【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被扶养人为两人,应该分别按他们的实际年龄计算至八十周岁,桂训普和李冬莲已经年满六十周岁,应该年龄每加一岁便减一岁,因此,桂训普的被抚养年限为6年,李冬莲的被抚养年限为13年,二人共计19年,且他们共有儿女5人。因此,他们的抚养费按2006年江西农村人均年消费统计资料计算,故抚养费为:2688.84元/年×19年÷5人=10217.59元。
第二种观点认为,被抚养人为数人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第二款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因此,桂训普的被抚养年限为6年,李冬莲的被抚养年限为13年,二人重合了6年。如果计算两个6年,则超过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故二人的被抚养年限应计算为13年,即2688.84元/年×13年÷5人=6990.98元。
第三种观点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第二款规定,应该这样理解,如果抚养人为一人,被抚养人为数人时,那么赔偿义务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即只要支付一份即可;如果抚养人为数人时,被抚养人也为数人时,应该将死者那一份抚养费先计算出来,然后加上被抚养人的人数。此时赔偿义务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对于超出部分不予支援。本案的抚养费应这样计算:首先计算两人共同的6年,即每人年赔偿额为2688.84元/年÷5人=537.77元/年,两人共计1075.54,没有超过当地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688.84元/年,那么6 年赔偿总额为537.77元/年×6年×2人=6453.22元,李冬莲的7年赔偿总额为537.77元/年×7年=3764.38元,总计为10217.59元。
【管析】笔者倾向第三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根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在确定相关费用时,既要考虑到保护受害人以及依靠其抚养的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抚养人承担抚养义务的有数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自己依法应当承担的那一部分。即本案中抚养义务人有5人,那么赔偿义务人仅承担抚养费的1/5。
二、在受害人有两个以上需要其抚养的被抚养人时,赔偿义务人所应当赔偿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额。也就是指,赔偿义务人所应当赔偿的也只是一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额,至于受害人在伤残或死亡前实际支出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多少,均不在考虑之中。本案中,被抚养人有两人,抚养义务人有5人,且有共同赔偿年限6年,那么每一抚养人的费用为:2688.84元/年÷5人=537.77元/年,也就是每一个人的年赔偿额为537.77元/年,两人共计1075.54元,没有超过当地的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2688.84元/年。因而,两被抚养人的抚养年限为共同的6年即12年,加上李冬莲的7年。故赔偿义务人赔偿的生活费为537.77元/年×6年×2人+537.77元/年×7年=10217.59元。
三、虽然第一种观点的计算结果和第三种观点计算结果相同,但所应用的法理却是截然不同。当被扶养人为数人时,首先计算获赔年限,然后看在共同的获赔年限里,每一个被扶养人的可获年赔偿总额是否超过年赔偿总额累计数的限制。即两个人的赔偿数额是否超过当地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总额。如超过则要分别计算各自年赔偿额所占比例,在此基础上计算各自在共同获赔年限中的赔偿额,如若不超过则直接计算各自可获赔偿额,最后将个别被扶养人单独的获赔年限加进去,则可以直接计算其可获赔偿总额。

被扶养人80岁以上扶养费计算5年吗

房租、水电、燃气费,电视收视费、电话宽频费,吃饭穿衣等每月至少得1500元左右吧,5年不少于10万

有多名被扶养人的情况下被抚养人生活费应当如何计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专案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 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相关费用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如何写扶养遗赠协议,某个子女可以扶养人吗?

您好,子女有赡养义务,不是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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