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安全的四大因素 古代四大改革的影响
古代四大改革的影响
古代四大改革分别是: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北魏孝文帝改革、北宋中期的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一、商鞅变法
商鞅在秦国掌权二十余年,他的新法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得到较为彻底的推行。
惠王即位后,商鞅虽然遭车裂,但新法未变,最终实现了秦由落后变强盛的巨大飞跃。
1.经济繁荣,军力强大。
商鞅变法使秦国成为当时先进的富强国家。
由于新法鼓励农耕,使秦国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出现了“家给人足”的局面。
范文澜在《中国通史简编》中说:“秦国新法十年,秦民大悦,路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成为第一大强国”。
同时,由于推崇战功,使秦国军队的战斗力大大增强。
统一度量衡,使全国上下有了标准的度量准则,推动了商品交换。
县制、爵制以及什伍连坐制等的推行,虽有压制人民的一面,但给民众带来某种安定,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富国强兵。
2.天下人才汇集于秦。
由于商鞅变法,秦国强大,经济繁荣,天下济世之才广集到秦。
秦出现了吸收和使用外国人才的高潮,高级官员多由外国人才充任。
比如武王、昭王两代先后为相者13人,其中12人非秦人。
秦国还形成了一套吸收、使用外国人才的制度即客卿制度,造就了清明吏治。
著名思想家荀况对此描写说,“百吏肃然,莫不恭俭敦敬,忠信而不 ”,朝廷“听决百事不留,怡然如无治者”。
3.军事胜利,领土扩张,国力增强。
商鞅变法使秦国的对外战争也取得了重大胜利,领土扩张,国力进一步增加,从而扭转了长期以来落后被动的局面。
公元前355年,秦孝公与魏惠王在杜平相会,结束了秦长期“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的局面,提高了秦国在诸侯国之间的地位。
总之,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使一个“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的新秦国,出现在中国西部大地上,对以后中国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二、北魏孝文帝改革
孝文帝的改革是北魏政治、经济发展以及鲜卑族进一步封建化的必然结果。
但从另一方面,孝文帝的改革也促进了北魏政治、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民族融合的巨大作用。
鲜卑族用武力征服了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但却不得不被汉族较高的文化所征服, 并从中吸收了汉族文化精华,更加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巩固了封建统治。
同时汉民族也从中吸收了鲜卑族文化中优秀的部分,使自己的发展更为完善。
孝文帝的改革体现了民族融合的巨大推动作用。
1.北方社会经济有了明显发展:农业生产工具得到改进,兴修水利、开垦荒地,粮食产量增多,畜牧业得到发展。
手工业生产日益活跃,商业活动也日趋活跃。
2.政权封建化加速:迁都洛阳以后,鲜卑统治者接受了汉族先进文化制度,大大加速了北魏政权的封建化进程,对北魏社会政治生活乃至整个中国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促进了民族的交流和融合:北魏孝文帝改革不仅缓和了民族矛盾,巩固了封建统治,更促进了民族的大融合,为结束长期分裂局面,重新走向国家统一奠定了基础。
促进了民族大融合。
三、庆历新政
宝元二年(1039年),同判礼院宋祁上疏,以为国用不足在于“三冗三费”。
宋祁说:“今天下有定官,无定员”,“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
宋祁本人亦拥妓醉饮,宋庠讽刺宋祈说:“听说昨夜烧灯夜宴,穷极奢侈,不知还记得某年同在州学内吃虀饭时么?”[1]宋仁宗庆历三年(1043年),宋朝对夏战争惨败,内部动荡已是山雨欲来之势。
仁宗遂罢去宰相吕夷简,任命富弼、韩琦等为枢密副使,范仲淹、富弼等人综合多年来的经验,于九月将《答手诏条陈十事》(即《十事疏》)奏折呈给宋仁宗,作为改革的基本方案。
朝廷表示赞同,并颁发全国。
澄清吏治
明黜陟:改革文官3年一次循资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称职者和在任犯罪者。
抑侥幸:严格恩荫制,限制中、上级官员的任子特权,防止权贵子弟亲属垄断官位。
精贡举:改革贡举制,令州县立学,士子必须在学校学习一定时间方许应举。
改变专以诗赋、墨义取士的旧制,着重策论和操行。
择长官:慎选地方长官,由中书、枢密院慎选各路、州的长官。
由各路、州长官慎选各县的长官,择其举主多者尽先差补。
均公田:重新规定官员按等级给以一定数量的职田,调配给缺乏职田的官员,以“责其廉节”,防止贪赃枉法。
富国强兵
厚农桑:由政府帮助人民兴利除害,如开渠河、筑堤堰。
修武备:主张恢复府兵制,先从近畿实行在渐及诸路。
减徭役:主张省并户口稀少的县邑,以减其地人民的傜役。
厉行法治
重命令:针对朝廷过去颁布的法令“烦而无信”的弊病,提出朝廷今后颁行条令事先必须详议,“删去繁冗”审定成熟后再颁行天下,一旦颁行,必须遵守,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要受到惩处。
推恩信:即广泛落实朝廷的惠政和信义。
主管部门若有人拖延或违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从重处置。
除此之外,必须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应当施行的各种惠政是否施行。
这样,就不会发生阻隔皇恩的现象了。
由于十事疏强调澄清吏治,对官吏和商人构成威胁。
守旧派朝臣习于茍安,反对新政,宰相范仲淹被迫自行引退。
庆历新政最终以失败收场。

新政失败后令宋朝的积贫积弱局面更甚而庆历新政更影响王安石的熙宁变法,令熙宁变法缺少吏治的澄清。
范仲淹提出的十事,大多以诏令的形式颁行全国,在罢黜了一批官吏之后,“论者藉藉”,富弼说:“范六丈公则是一笔,焉知一家哭”,范仲淹却说:“一家哭何若一路哭?”[2]由于官僚集团受到极大震动,史称“按察使多所举劾,人心不自安,任予恩薄,磨勘法密,侥幸者不便,于是谤毁浸盛,而朋党之论滋不可解”(《宋史》)。
由于“新政”限制了权贵、官僚的既得利益,招致了猛烈的攻击。
不久范仲淹被贬,象征新政的失败收场。
庆历新政的失败,社会矛盾更为激化严重,更形成了所谓的“朋党”之争,这更影响到后来的王安石变法。
四、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的内容很多,可分为理财和整军两大类。
前者包括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税法等;后者包括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和设军器监等。
总的来看具有进步的作用。
均输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对富商和地主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盘剥农民的行为进行打击,也增加政府收入。
方田均税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权,减轻农民的负担,增加政府收入。
农田水利法有利于农业生产。
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和设军器监则有利于加强军事力量,巩固边防。
王安石变法的进步意义,这主要表现在:(1)变法措施的推行,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加强了国家的军事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
(2)王安石变法促进了经济发展,客观上有利于社会进步。
(3)王安石能够针对北宋统治错综复杂的积弊大刀阔斧进行改革,这种勇于改革和敢于斗争的精神,值得肯定。
王安石变法以“富国强兵”为目标,从新法实施,到守旧派废罢新法,前后将近15年时间。
在此期间,每项新法在推行后,基本上收到了预期的效果,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一些限制,使中、上级官员、皇室减少了一些特权,乡村上户地主和下户自耕农减轻了部分差役和赋税负担,封建国家也加强了对直接生产者的统治,增加了财政收入。
各项新法或多或少地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豪强和高利贷者的利益,最终被罢废。
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影响:
1 客观上推动了社会的进步,所以有他积极的一面.
2 不可能使北宋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危机,所以也有局限性.
3 王安石能针对统治利弊大胆改革,这种坚持改革的精神难能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