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股东闹翻了 医药公司法人学历要求?
医药公司法人学历要求?
医药公司法人学历要求?
现在国家还允许“申请开办药品批发经营企业”,但是比较难审批,因为需要的条件比较多,难以达到标准要求。
企业法人可以没有专业职称,高中或中专毕业的学历就可以了。
但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具有药学专业职称的人,质量负责人要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的职称,质量科长要具有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的职称。
此外,相当面积的仓储面积和营业场所,医药物流装置(立体货架、冷风机、空调、电动叉车、冷藏车等等),养护装置、场所,质量管理检测仪器、记录,温度调节装置(空调),溼度调节设施,以及其它的GSP管理资料、设施、软体等等,还要对供货商的资质备案,下游商家的营业资质也需要影印备案。还要定期接受国家局的GSP验收认证。
首先;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省级药监局在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的审批,申办人筹建完成后应该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凭上述两证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等。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批发企业直接将申请送到省局)省级药监局应当自收到申请3个月内,组织对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如还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咨询当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科”。
成立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有学历要求吗
一、当前物业管理服务中的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一) 法规不健全,司法效力不高近些年来,虽然物业管理的立法取得了不小进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的出台,对规范物业管理的运作起了一定的作用。但物业管理中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业主组织与其它组织的关系处理、物业管理权力交接等,依然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这使得许多物业管理纠纷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加之当前我国的司法诉讼程式多、费时长、效力低,物业服务欠费、接管不畅一类纠纷更是经常久拖不决,容易使得小纠纷演化成大的争执,甚至引发集体请愿、暴力冲突等一些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的事件。(二)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缺乏信任,难以建立和谐关系目前有一些物业公司依仗有开发建设单位的支援,经常对业主的呼声不予理会,粗暴干涉业主的权利,导致业主对开发建设单位附属的物业公司很反感、不信任。开发建设单位的物业公司对物业早期介入和前期管理往往走形式主义,不能真正维护业主的利益,在建筑质量、功能、配套等重大事项上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督把关作用。引致业主经常以房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承诺不兑现等而迁怒于物业公司,对物业公司不信任,关系处理不好。广州、深圳许多小区由此发生暴力冲突。(三)物业公司履约意识和能力差,物业服务不到位有一些物业公司在取得物业管理权后,没有按照合同认真提供物业服务,擅自降低服务等级,减少服务专案,降低服务标准和要求;有的公司连起码的服务合同要求都不能达到,以减少成本增加利润。有的公司甚至连清洁、保安工作都不能做好。(四)业主组织地位不明确,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 长期以来,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无法人地位和独立财产相对松散的业主自治性组织,其法律诉讼主体地位不明确,谈不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即便现在不少地方接受诉讼或仲裁,物管公司胜诉后,也难以执行。而在实际运作中业委会主任、业主代表等人又难以得到适当的激励。机制欠缺,部分业委员成员或业主代表便会不公、不当地行使自己的权力,难以发挥业主组织应有的作用。(五)业主欠费比例在有的地方较为严重根据《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的报导,北京市居民小区管理办公室对28个商品房小区进行调查,物业收费率能达到80%的只有14个小区,商品房小区平均物业收费率仅为65%。而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收费率低于80%物业公司将难以维持正常管理活动。二、物业管理服务问题产生的原因(一)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理念滞后时致今天,仍然有大量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单位管理或房管所管理模式上,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均又不成熟之处。 特别是内地这种情况更普遍。据陕西《华商报》记者调查,西安市民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可概括为六个方面:97%的业主称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不是根据业主意愿公平选聘产生,而是由开发商“钦定”的,小区业主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86%的业主认为小区物业收费不透明,更有60%的业主称不了解物业部门收费的用途,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无从谈起;参与调查的70%以上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同时认为业主无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在参与调查的市民中,有一半以上的人称不知道小区物业管理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是谁;参与者中,近90%的业主称小区不能按时召开业主大会,其中不少业主称小区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却产生了业主委员会,怀疑是物业管理部门暗箱操作;在“您对小区物业管理不满时采取何种方式解决?”的调查项中,近30%的小区业主通过“争吵”解决物业纠纷。(二)物业管理规模小,规模不经济,经营管理困难规模不经济的问题。物业管理行业有一种说法,如住宅小区的管理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下者往往是亏损的,5-8万平方米才收支平衡,8万平方米才有赢利可能。但目前很多物业管理专案面积较少,整体上很难达到规模经营水平。据据统计,物业管理较成熟的广东省,截止2004年底物业管理覆蓋率也只有为40%。物业管理企业有3000余家,管理专案1.2万个,平均管理4个专案,管理面积5亿平方米,每个公司平均管理面积只有16.7万平方米,每个专案只有4.2万平方米。[13]物业公司管理专案少,面积少的现状,反应了物业管理正常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使物业管理企业难以走出经营困境,服务质量自然难以保证。(三)行业队伍素质偏低,人才短缺物业管理作为专业化的管理,需要各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但由于我国物业管理专业教育起步晚,培养的人才有限,加之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行业管理标准和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在职专业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不足和各种上岗专业培训流于形式、监管不足,更加之观念上认为物业管理无需高素质人员的误区等,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制约了行业的良性发展,影响行业地位的提高。
公司法人更改
第一个问题,你可以把公司转让给小叔子推出公司。
第二个问题,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二、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登出登记申请书》(领取);三、公司清算组织成立档案: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关于组织公司清算组织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登出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六、税务机关关于办理税务登记注
公司法人退股!
双方签订协议或者你哥和第三方签订协议,之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就行了,至于需要注意的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找个当地律师当面咨询一下。
公司法人私章
法人私章即法定代表人的人名章,就是如同他签名一样。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人入狱
有什么问题吗
法人入狱,不影响法人身份啊
企业法人,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区分下
1、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2、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
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

法人 公司法人区别
法人的范围大,包含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您所说的公司法人其实就是企业法人,它的范围小,不包含非企业法人。
起诉公司及公司法人,
您所说“法人”是指这个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这是您误言。董事长或总经理在公司负主要责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其职务行为即为法人(公司)行为,您只要起诉该公司即可,分列两个当事人,可能反倒会影响您的利益,关键是所提供证据证明的目的是否符合最高院《民事案件证据规定》。
公司法人问题
首先是公司承担责任。法人和法人代表不是一回事,你是法人代表,应该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