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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

火烧 2021-12-16 00:20:37 1059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还是不要的好!毕竟都有付出!就当交学费了!我和我女朋友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

还是不要的好!毕竟都有付出!就当交学费了!

我和我女朋友同居4年,现在她因家里反对和我分手,但在我们同居期间她一直没有工作,请问我可不可以向她提出

你是穷疯了???这种不要脸的话你都说的出口。分手了还想问前女友 要分手费????这居然也是一个男人 说的出口的???
只能说你是个窝囊废!她家里为啥不答应。。。就你这样的人 ,。。。幸亏没答应。。。。。。。。。。找找自身毛病吧
真是想不通 这话 你还有脸 在这里提问?????
四年的感情 。。。。你没想过你女友为你付出了什么????
用钱来衡量????可笑 你以为你是嫖客她是妓女???
同居四年 居然都没得到 她家人的认可 最后连女友的心都留不住 ,,可见你 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也难怪你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有这种想法。。。。。。。。。
就不是个男人。。。。。。。。。
算了算了 没话说你得了。。。。。。

我和女友同居五年了,她妈不同意结婚,我可不可以到法院申请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事实婚姻的效力,历来是法学界争论的重要问题。有的认为,承认事实婚,必然破坏婚姻登记制度,因此,凡不登记结婚的,应一律明确规定为无效婚姻。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前,未办结婚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如同居时或者起诉时一方或者双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应认定为非法同居关系。”“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1994年10月1日)起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修改婚姻法时认为,目前不登记“结婚”的人不少,未办理登记的原因很复杂,有的是不符合结婚条件,更多的是符合结婚条件,因收费过高或登记不便利造成的。对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应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对违反结婚实质条件的,婚姻法已规定为无效婚姻;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只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一律简单宣布为无效婚姻,对保护妇女的权益不利,应当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和完善登记制度等工作,采取补办登记等办法解决。因此,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八条增加规定:符合本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这一规定从积极角度重申了办理结婚登记的必要性,那些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举行了结婚仪式或已经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应尽早补办登记,以使自己的婚姻行为合法化。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我哭了,我可不可以把我哭的照片发给她看

不行,她已经和你分手了,所以她不会在乎你的,相反,如果你哭了,她会觉得你很没志气

请问我和我丈夫没有离婚,我可不可以把户口迁走

当然可以啊
但必须有一定的理由
和权威部门的盖章证明

我和我女朋友同居4年,在这4年里头她一直没工作,现在她因家里反对和我分手,我可以向她提出赔偿吗

当然不能!

我可不可以吐槽一下男盆友和我分手的理由

难道他和你分手的理由很奇葩吗,如果是这样那说明他不爱你,和他分手也好!

请问我的商品被自动下架,我可不可以把这些下架商品重新上架?

如果是系统自动下架,应该是可以的。
如果是处罚下架,看懂规则,按规则来比较好。

我和老婆离婚了,我可不可以把她付口下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援。
(一)协议变更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但是如果对抚养权变更协商不一致产生争执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但是,在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后,希望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一般需要提交自己的收入情况以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收入证明所指收入包含工资、奖金、房租收入、股票收入、分红收入等项。收入证明应加盖公章或人事部门章,工资条加盖财务部门章。 上文就是关于如何变更离婚子女抚养权的简单介绍。
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因此父母在对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上一定要谨慎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一致的,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请求,但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起诉人提供相应地证据以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所以我们建议您最好可以委托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处理这类诉讼案件,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以顺利争取到子女的抚养权。

同居分手 我和女友同居十一年,她突然和我分手,请问我可不可以把这些年花在她身上的钱

女朋友把病传给了我,先在跟我分手我可不可以起诉她

你好亲, 你跟她在一起的时候
知道她有病吗。知道的话,你情我愿的
你还起诉什么呢
要是之前不知道她有病,还能传染的话
那么就可以起诉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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