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法院后的流程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该怎么办啊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该怎么办啊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该怎么办啊
法院审理民事诉讼案件超过时间限制的,可以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检察院投诉。
相关法律:
【第一审审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审审限】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再审审限】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简易程式审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第一审审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审审限】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阶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再审审限】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简易程式审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适用简易程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民事诉讼案件二审,在哪一级法院审理?
民事诉讼案件二审,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民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六十九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普通民事诉讼案件,法院审理需多长时间?我的一个普通民事诉讼案件从2015年交的诉状,2016年做了
审查立案在7日答复,移交到审判庭然后送达起诉状大概需要一周,被告答辩期15天。也就是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差不多。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否调解?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是否可以收取诉讼费,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则上不应收取费用。这是因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多数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如果收取诉讼费用,就应由他们预交,这样不仅会限制他们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不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不合乎实际情况。其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大多是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也是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而诉讼费用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败诉者一般也是刑事被告人,他们的财产多数不足以赔偿被害人。因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应收取诉讼费用。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也有例外。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吗
法院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法院是如何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
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则是,先民事后刑事,如果民事部分解决了,刑事责任可以适当从轻。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和规定
1、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范围: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3、受理民事诉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有详细介绍,建议查阅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后迟迟不开庭
法院的受案范围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该法院不能以地方干扰为由拒绝受理。

法院有权在此段时间不受理民事诉讼案件吗?
没有这种说法。律师是骗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