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常年不在一起会怎么样 法律是不是规定夫妻两人两年不在一起就自动解除婚姻了
法律是不是规定夫妻两人两年不在一起就自动解除婚姻了

法律是不是规定夫妻两人两年不在一起就自动解除婚姻了
离婚只有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如果分居两年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协商达成一致,必须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没有自动离婚这种规定。
请问一下夫妻两年没在一起是不是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了
领取结婚证的夫妻只有通过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或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才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否则就是合法夫妻关系
夫妻两人分居两年婚姻就自动解除了?
没有这样的规定,况且只能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才是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离婚条件之一,如果你无法证明是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法院也很难判决离婚。
如果我们两年不在一起,是不是婚姻关系就自动解除?
婚姻解除的方法:
1、合法的离婚程式
2、一方死去
3、一方失踪或各种其他情况,一定年数后依然不明生死的。自动解除婚姻。
楼主的情况也就是俗话的分居而已。如果两年了对方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就另当别论。
现在不是说夫妻2年没在一起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吗
不可能吧?呵呵,哪有这么没保障的事?那还办理离婚干嘛?分居两年就行了呗
听说新婚姻法,两年夫妻俩人不在一起共同生活就自动解除婚姻…是真的吗?
不是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要提出离婚申请和离婚诉讼,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分居两年法律上是否自动解除婚姻关系
不是的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所以,经常有咨询者提问: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全面把握。
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们感情尚好,也不愿离婚,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二、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三、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对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四、“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却着实不易。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援。要想证明夫妻分开居住容易,但要证明夫妻之间连续满两年未有性生活,却谈何容易。特别是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坚持不离的情形下,这种个人隐私性极强的证据,就更难举出。所以,对于那些想依靠婚姻法“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而希望法院判决离婚的人,着实需要三思而行,慎之又慎。
如果老婆和你分居两年,法律是不是会自动解除婚姻
我国目前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由法院依法调解或判决。所以,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式办理手续,不会因分居而自动解除。分居满两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无论双方分居多久并不会导致婚姻关系自动消除,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即构成重婚罪。如果决意要离婚,则必须经过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程式,才能解除当前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