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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不续约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约,这种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有,该怎么算?

火烧 2021-05-02 18:46:54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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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约,这种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有,该怎么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续约,这种情况下会有经济补偿金吗?如果有,该怎么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是按照你在干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公司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续签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如果公司提出不低于或者高于之前工资水平的续签书面通知,员工继续坚持拒签,则不需要做出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1、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合同有继续工作,按照为签劳动合同处理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续签合同的从续签日起算。
3、在该单位工作多久?

劳动合同到期2008年前经济补偿金有吗

 你好,这个不可一概而论,视你所在单位的性质而定,请看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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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以口头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不续约合同。请问有䃼偿吗?

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明文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还有法律问题,可以到“问之网”咨询

公司劝退员工,这种情况下公司如何赔偿经济补偿金?

一、公司“劝退”员工,实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逃避责任的一种形式。劳动者遇到劝退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
2、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年限内,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祕密和与智慧财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与劳动者签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单位提前一个月通知不再与劳动者签合同,补偿金按2008年1月1人起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项、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元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不予续约应支付补偿金;
企业不愿支付的话就到当地劳动仲裁去要求自己的权益;
如果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么合同到期自然解除,
企业不用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告知,到期当天告知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不需要提前告知,因为合同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但是无论告不告知,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11年7月14号入职、合同2013年7月13号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约、有经济补偿吗?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年补偿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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