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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规范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1.适用范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见第二条)。 2.保护原则和要求 历史文化
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
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1.适用范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保护,适用本条例(见第二条)。
2.保护原则和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见第三条)。 3.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见第五条)。 4.保护规划的基本要求(见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 5.保护范围内的建设活动 (1)整体保护 (2)符合保护规划的要求 (3)历符合保护规划确定的建设控制要求 (4)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 (5)禁止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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