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被刑事拘留今天30天了,办案人员还没把案子移交检察院,是不是要放人啊?
我老公被刑事拘留今天30天了,办案人员还没把案子移交检察院,是不是要放人啊?
我老公被刑事拘留今天30天了,办案人员还没把案子移交检察院,是不是要放人啊?
您好!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三十天,办案部门要在三十天内申请批捕,检察院在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也就是说,要等到第三十七天,如果检察院没有批捕的话就要释放。如果批捕了,就要按照刑事案件程式走下去,一直到法院审判。当然也有其他情形,如不起诉,撤销案件,判无罪等情形。希望能帮助您!
附:整个案件办理过程要五个月左右的时间。
1、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二个月。
2、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是否起诉,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到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第一百五十四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拘留30天了,办案人员没把案子移交检察院是什么情况啊。
涉嫌犯罪的要按照刑事诉讼程式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因此,在属于法定期限。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具体包括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期限和侦查期限、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限及人民法院审理判决期限等。
(1)刑事拘留及批准逮捕阶段:《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侦查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已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审查起诉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4)法院审判阶段:《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多久能分到具体的办案人员
七天呢法院有七天的审查期限。但像危险驾驶这种案子由于办案期限短,所以一般两三天就分到承办人手里了
检察院的一线办案人员是做什么的?
我就是检察院的,有很多部门。公诉负责起诉,侦监批准批捕,反贪局、反渎局、控申科(控告申诉)、监所科(驻看守所)、民事行政监察科、办公室、档案室、调研室等等,我隶属于反贪局,负责贪污贿赂案件的查处。
县医院院长被外县检察院办案人员带走是不是没有救了
活该,早该抓了不知道贪了老百姓多少钱。

检察院办案人员可以随身携带手铐吗
最高人 民检 察 院关于转发《中华 人民共 和 国人 民警 察 使用警 械和武 器条 例》的 通知
《条例》对检察系统的司法警察和按规定配带枪支的其他干警完全适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因此,检察院办案人员即执行公务时正常情况可以携带手铐。
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平时胸口佩戴什么标志
检徽
检徽的基本图案由盾牌、五颗五角星、长城和橄榄枝图形构成。盾牌和五角星象征著司法机关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担负着法律保障等重要职责;长城象征著中国,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国家属性,也象征著国家对司法工作顺利开展的坚强保障力;橄榄枝代表着和谐,象征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已经考取了检察院的办案人员 这属于什么级别
参加公务员考试考取的都属于国家干部级别,如果没有通过司法考试,则是书记员,不同于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是属于公务员性质,如果通过了司法考试,则需要任命为助理检察员,见习2年,经过同级人大任命后,成为检察员
冉建新死亡案巴东检察院两位办案人员何许人也?
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办事员,其中谭运龙还是一个才上班三个月的见习人员!替罪羊啊!连一点分量都没有的替罪羊啊!
人被刑事拘留了然分局二十多天才把案件移交检察院!会有什么结果?
人被刑事拘留的话,说明已经涉嫌犯罪了。
公安机关在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后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正常情况下是由公安机关向检察申请批捕。
至于是否批准逮捕,则还需要由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所取得的犯罪证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来决定:如果符合批捕条件的,就会被批准逮捕;如果不符合条件,就不会批准逮捕,可由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或予以撤案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