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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

火烧 2022-03-06 03:42:42 1188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如果是93年以前是可以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

如果是93年以前是可以的以后都得交社保,才能算工龄。

现在临时工都能缴纳养老保险吗?

通常情况下,临时工是收入最不稳定的群体,也是权益普遍得不到保障的群体,为此,政府推出了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 临时工都能缴纳养老保险吗是可以的,临时工养老保险是针对临时工人推出来的一种养老保障。自新劳动法实施以来,为了保障外来工的切实利益,已经取消临时工这一说,雇佣单位也一定要按照规定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虽然我国推出了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但是临时工养老保险仍难保障。因此临时工要想保证晚年无忧,最有投保商业养老保险。投保时可以参考以下几点:
1.商业养老保险的购买原则是越早购买越好。因此,建议您尽早购买。
2.传统型养老产品:到期开始领取,您可以根据您现在的经济水平以及收入情况合理选择保额。
3.理财型养老:每年固定存入4800元或每月存入400元,做为您的养老金的准备。55周岁或60周岁开始部分领取做为您的养老金,剩余的还可以继续做理财。 养老保险是最基础的保障,但是临时工很难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此临时工购买养老保险,一定要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养老保险产品,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浪费。 太平守护一生终身年金保险 保障内容:* 灵活交费,终身养老*年年领金,八十祝寿*身故返还,财富传承,身故全额返还已交保险费 最低每月花:164元 泰康e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 保障内容:* 终身养老, 领取一辈子*特有分红保障,抵御通货膨胀 *月领额等于月交额:交的多,得的多 最低每月花:200元

我原来做过民办代课教师,现在买养老保险可以向前买吗?

养老保险一般情况下很难向前买的,基本上都是从办理日起购买。

原民办代课教师补缴社保政策 我原来是代课教师十年未缴养老保险,现在是在企业当临时工一直缴养老金。能续上以前的工龄吗?

不可以 只能继续买,如果到退休年龄养老未缴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

我妈妈年满60周岁,原来是一家国企的临时工,现在是否可以领取养老金。

要看你妈妈是否有参保,参保满15年退休后可领取养老保险金,未满15年的只能领取一次性津贴,当然,这也要看你们的当地社保政策是怎么样的

代课教师的教龄和企业养老保险能接到一起吗?

代课老师,不属于国家劳动部门录取的正式固定职工,不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只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如果被用人单位录用,依然从事教育工作的,代课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在企业工作的工作年限和实行缴纳养老保险制度之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我在多家企业干临时工,一直没交养老金,请问我咋样要求他们为我缴纳养老金

临时工是无法要求缴纳养老金的,因为你是流动的不是固定的,如果你要求五险一金就要把人事关系固定在一家企业,该企业的人事才会去帮你办理这些事项,你不固定那谁也不会帮你办的,因为无法分摊。

你如果是临时性质的,无法缴纳养老保险,相对固定的工作,才能缴费,你要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具备劳动关系,才可以。

临时工转正后以前的养老保险用不用用补缴

1、养老保险中间是可以间断的,养老保险必须缴费满规定的最低年限(一般是15年),到退休年龄(男职工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才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也就是说你如果算到最后累计年限能达到十五年,临时工的时间段可以不交。
2、如果你想交临时工时间段的,公司是不是和你有约定前面的可以帮你补,因为你自己交8%,公司20%.

养老金并轨后教师辞职成为自由人养老保险怎么交?以前的工龄怎么算?

养老金并轨后,教师辞职到退休年龄后能领退休金。
国务院2015年1月释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该《决定》的第四条明确规定: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本人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本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
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决定》明确,本次改革应遵循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原则。立足增量改革,实现平稳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人员,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人员,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通过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决定》提出了改革应遵循的五大基本原则,即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前与改革后待遇水平相衔接;解决突出矛盾与保证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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