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人头掉了吓人图片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你的车属于营运车辆,可以要求其赔偿停运损失。可把交警催紧一点。
对方的责任大;
你直行出巷子口,对方左转弯进巷子口;
你们双方出、入巷子口,都缺乏瞭望没有让行,对方左转弯,应该让直行摩托车,所以对方责任多一些。

事故中有一人死亡即为重大事故,在重大事故中负有主责以上就可判有期徒刑3-7年。
由于肇事方已得到你们的谅解,你们如果还能写谅解书,那么他得处罚会大大降低。
首先说明:现在没有全保的说法!你也保不了全保,别以为全保就好像什么都保了一样,请拿上保单看一看,保了什么发上来。
还有所有理赔都要在治疗完成以后才能进入理赔程式的。
对于车辆事故责任的划分很重要,事故后不存在对方是否有牌无牌。只看当时的事故情况,和交警责任划分情况来确定,如果你负全责,可能有点麻烦,因为人家要不出院,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如果事故责任为三七开,所有的医疗费用对方也要分担一部分的时候,那这人可能就不会长期不出院了,所以当时事故的责任划分很重要的。
这个事故中,能起作用的保险就是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如果你自己的车辆有损,车辆损失险也有点用,其他的保了也没有用。
以后买保险谁再告诉你给你买了全险,你可以鄙视他的!
如你说的情况,就看保险合同约定专案内容是否有赔偿,按合同约定专案内容和金额赔偿。发票已收走,没有得到报销的发票应该要回。
报警了吗?根据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比例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对方有责,那对方肯定是要赔偿的。交通事故是稳赢的案子。
为了保险起见,是报交警,让交警划分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好的。现在的情况可以:tieba.baidu./p/4330691871请问下律师
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再到法院起诉。
不考虑红绿灯,摩托主责或全责,客车次责或无责,车上人员无责。
交通事故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后果的严重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轻则损物受伤,重则残废、家破人亡,甚至数十人一起遭殃,会对亲人带来撕心裂肺的痛苦,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损失,故有“交通事故猛于虎”、“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之说。从一定角度讲,除了战争,道路交通事故对人类生命财产的危害最大。
二是行为的违法性。分析交通事故的原因,绝大多数都是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的,诸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载、超限、超员行驶、违法超车,还有不按规定会车、避让、占道、抢道等都是发生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三是事发的突然性。道路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在一刹那间——在极短的1秒钟甚至0.1秒钟内发生,在事主认为不会发生的时候发生了,让人猝不及防。
我国的交通事故又有以下特点:
1、公路交通事故多,公路交通的事故死亡率远高于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据统计,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而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公路上平均每5起事故死亡1人,城市道路上平均每12起事故死亡1人。
2、道路交通事故基本逐年增加,呈现恶化趋势,除了万车死亡率外,其他各项指标基本上逐年增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和万车死亡率高。交通事故致死率是事故死亡人数与伤亡总人数之比。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高于发达国家,2008年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达到10%%以上,而发达国家保持在1%%至4%%之间,万车死亡率虽呈下降趋势,但远远高于工业发达国家的1.2至1.9人/万车的水平。
3、道路交通事故按全年、全天成时间不均衡分布,除了在常规的早、中、晚高峰出现明显外,在凌晨零至1时也是一个高峰时段。据统计,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以6月份为最低谷,而最高峰集中在1、2月份,4、5月份和11、12月份。同时,我国的道路交通事故在时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即在季、月、周、时分布上具有周期性即交通事故受伤人数和事故次数整体上从月初至月中稍有回落,此后明显上升,到24、25日时降至谷底后开始反弹,26日升到本月的最高点后又开始回落,以此规律月复一月。
4、经济发达地区较不发达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沿海地区较内陆地区交通事故相对较多,死亡人数多。据统计,广东、浙江、山东、江苏与四川五省道路交通事故数量位于全国前五位,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于前五位的是广东、山东、江苏、浙江与河南,全国除四川、河南外,其他省份均属于我国沿海及经济发达省份。
5、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由于交通违法而引起的。据统计,因疏忽大意、超速行驶、措施不当、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让行、违规占道行驶、酒后驾车造成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一半以上。
6、摩托车驾驶人、脚踏车骑车人和行人因交通违章造成的伤亡严重。全国交通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占死伤总数的五分之一和四分之一。同时,由于脚踏车骑车人和行人在交通事故中常常处于弱势地位,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受到伤害。脚踏车骑车人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占总数的三分之一。
7、因大货车、摩托车肇事致死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因小货车、农用运输车肇事致死人数略有增加。
8、农村人口、进城农民工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人员。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城市范围不断扩大,道路不断延伸,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农民出行大幅度增长,交通参与活动日趋频繁,但同时由于这部分人口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伤亡。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