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被告夫妻证明 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原告胜诉被告能上诉吗
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原告胜诉被告能上诉吗
房屋买卖合同一案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原告胜诉被告能上诉吗
您好,只要在上诉期限内,当事人任何一方都是有权上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夫妻是作为同一被告还是两个被告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将夫妻都列为被告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夫妻两人都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同一方当事人,发生纠纷可以起诉夫妻两人。
原告能否通过行使撤销权撤销被告与商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为什么
1、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的。
2、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 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
3、具有合同撤销权的一定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合同撤销权制度的目的是维护意思表示有瑕疵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撤销权是在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有瑕疵,且已成立的合同应撤销的情形下行使。撤销的原因只能是由法律规定。
4、《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5、《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在行政诉讼中 原告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原件?
证据不一定要原件,不过有的话最好拿原件,复印件的效力会大打折扣,不仅被告会因此提出质疑,法官也有可能不与采纳。如果要提供复印件要详细说明原因。
原告诉讼被驳回是指被告胜诉了吗?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在没有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情况下,被告确实是胜诉了
原告和被告是什么关系?
原告是指民事诉讼中向法院起诉的人。被告是指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人。
原告和被告介绍:
原告,是指为维护自己或自己所管理的他人的民事权益,而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争议,而由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原告和被告是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立,是民事诉讼得以存在和继续的前提。
原告和被告的类别:
(1)公民作为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民事争议时,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
(2)法人也是民事主体,在与他人发生争议后,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或应诉,成为当事人。
(3)其他组织也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4)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无论其为自然人还是法人,在我国都可以作为民事主体开展活动,因此也可以成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

离婚案中,原告诬赖被告的娘家欠其钱,若原告胜诉,被告需要还钱么?
您好,没有证据不需要偿还。
我想保全被告楼房但又怕被告写个假的房屋买卖合同就说房屋已经卖了只
1、只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被告的,即使他说卖了,即使房屋买卖合同是真的,只要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法院照样可以查封。
2、所以,放心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楼房,毕竟只是估计对方会提供假的买卖合同。如果确实提供虚假的合同,法院查明后,会对被告进行处罚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诉原告、被告是否就是本诉的被告、原告,对于原告被告都是数人的,能不能漏掉一两个呢?
不可以漏掉。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作为出卖的夫妻一方死亡时如何确定被告
追加死亡一方的继承人作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