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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是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火烧 2022-02-09 04:10:20 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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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第一,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综合治理类、专业技能类、行政执法类三类职位的特点,各单位举行职位设定的依据与要求。第二,职务设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务序列设定的依据和有关职务型别、职务层次、职务名称的规定。第三,级别设定的主要内容。包括级别内涵、作用,级别确定与提升的依据,职务与级别对应的原则。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笔者解答: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基本原则有:ABDE

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制度特点

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型别,二是职位设定。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职位分类的基本内容包括:第一、进行职位设定;第二、制定职位说明书;第三、确定职务;第四、确定级别。
我国公务员职位设定的要求
(一)确定职位职责
职位设定必须在政府批准的职能范围内,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进行。从上至下,从部门至内设各机构、直到每一个职位,层层明确其职责。
(二)确定职位的设定层次
职位的设定必须与机构规格相符,不得超过其机构规格设定职位或搞变相升格。
(三)确定职位设定的数量
职位设定数量应遵循严格、高效、精干的原则,必须严格按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的职数、编制和《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定办法》执行。
(四)确定职位名称
职位名称必须简明、规范,能体现出该职位的特点和所处层次。
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公务员 职位分类制度的特点应该选A(但现实归现实,我们这要的是理论)

我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不敢说肯定是这样的哦,不过根据规定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gcdzg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市(地)级以下政府工作部门的文化程度由省级录用主管机关规定。
五、报考省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的须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六、身体健康,年龄为三十五岁以下。
简而言之应该是,中国国籍;爱党爱国;守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限制
我也只是自己认为啊...觉得不对别骂

国家公务员的分类与职位分类制度的异同

品位分类与职位分类的区别在于:
(1)从物件和依据上看,品位分类(Rank Classification)是以人为主要物件的分类,其依据是公务员个人所具备的条件(如资历,学历)和身份(如官职高低,所的薪俸的多少).职位分类(Positional Classification)是以职位为主要物件的分类,其依据是国家公务员职位,按照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四个因素,分为不同类别和等级,为国家公务管理提供的人事分类制度.
(2)从分类的方式看,品位分类是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国家公务员职位作粗略的分类(横向),再根据职务的职责和公务员资格条件作粗略的分级(纵向),并根据职务作精细的分级.职位分类是先根据工作性质将公务员职位作精细分类,形成职系,职组和职门(横向),再根据职位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作精细的分级,形成职级和职等(纵向),形成规范的人事分类制度.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是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什么是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智慧财产权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务院资讯化工作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气象局
中国社会科学院 中国科学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地震资讯网 新华通讯社 中国工程院 国家行政学院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海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航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
国家菸草专卖局 国家粮食局 国家测绘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 国家原子能机构 国家档案局
其他国家机构及社会团体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中国国家图书馆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机经网 中国轻工业资讯网 中国建材资讯总网 中国有色金属资讯网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国煤炭工业网
中国纺织经济资讯网 中国供销合作网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国家资讯中心 中共中央编译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
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 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中国消费者协会
市政府部门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教育局 市经济委员会
市新闻出版局 市人事局 市审计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法制办公室 市交通局 市农业局 市规划管理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商务局 市卫生局 市科学技术局

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有哪些

1、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2、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科员。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定。
3、职位类别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将所有公务员职位划分为若干类别。划分职位类别,是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的需要。根据本法的规定,目前我国的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4、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我国公务员的分类制度的主体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2.本条是对职位分类制度的规定。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是两种基本的公务员分类方式。职位分类,通常是根据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和所需资格条件等进行分类。品位分类,通常以人的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和应获得报酬的多少为标准进行分类。两种分类方式互有长短。品位分类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侧重人的资历条件;职位分类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两种分类方式近年来有相互相容融合的发展趋势。
3.本条指出:“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明确了职务、级别设定的指导思想,即以职位分类为导向,并吸收品级管理的合理因素。可以说,公务员法规定的分类制度是一种以职位分类为主,职位分类和品位分类相结合的分类制度。职位分类制度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划分职位类别,二是职位设定。本法分别在第十四条、十八条作了规定。
分类必须符合标准的统一性与类别的排他性原则,必须能够涵盖所有公务员。根据公务员分类制度设计的立法思想,划分类别的标准,不仅要依据职位的性质和特点,还要取决于管理的需要。按照以上标准,这里采取举例的方式提出三个类别。当然并不是只有这三个类别。
(一)行政执法类职位。指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这是行政执法类职位的本质特征。与政府机关的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相比,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下列特点:一是纯粹的执行性。只有对法律法规的执行权,而无解释权,不具有研究、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的职责。这一点,与综合管理类职位的区别尤为明显。二是现场强制性。依照法律、法规现场直接对具体的管理物件进行监管、处罚、强制和稽查。行政执法类职位主要集中在公安、海关、税务、工商、质检、药监、环保等政府部门,且只存在于这些政府部门中的基层单位。
设定行政执法类职位,有利于为基层执法公务员提供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安心在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基层一线行政执法队伍将近200万,是社会管理与市场监管职能的直接履行者,是政府形象的视窗,是老百姓接触最多的特定公务员群体。基层执法部门的机构规格低,绝大多数处于科级以下,根据统计,70%左右的基层一线执法公务员只有办事员和科员两个职业发展台阶,但公务员队伍的基数较其他部门要大得多,这就导致了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职业发展空间狭小,影响他们的积极性。设定行政执法类职位,还有利于加强对一线执法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执法岗位职责,严格其任职资格条件,可以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提高一线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准,更好地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设立行政执法类职位具有现实可行性。一些执法系统比较健全的岗位责任体系与不断成熟的资讯化管理手段为设定行政执法类职位提供了基本条件。对行政执法人员特有的管理制度,如持证上岗制度也为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专门的管理创造了条件。
(二)专业技术类职位。指机关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履行专业技术职责,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专业技术支援和技术手段保障的职位。与其他类别职位相比,专业技术类职位具有下列三个特征:一是具有只对专业技术本身负责的纯技术性。二是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相比具有不可替代性。三是技术权威性。这种权威性体现在技术层面上,为行政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和支援,最终的行政决策权仍属于行政领导。如公安部门的法医鉴定、痕迹检验、理化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国家安全部门的特种技术、特种翻译,外交部门的高阶翻译等职位。需要指出的是,机关工作大多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许多职位还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但并不是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都是专业技术职位,专业技术职位与需要专业技术知识的职位,不是一个概念。
划分和设定专业技术类职位主要是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提供职业升降阶梯,吸引和稳定不可缺少的相关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他们立足本职岗位,成为本职工作的专门家。设定专业技术职位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加入世贸组织后,关税壁垒逐步取消,“技术性贸易壁垒”这种非关税措施将成为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政府中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从一个方面体现了一个国家保护本国经济利益的政府能力。有关部门前一段在公安、安全机关进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制度的试点工作,为专业技术类职位的设定积累了经验。
(三)综合管理类职位。指机关中除行政执法类职位、专业技术类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这类职位数量最大,是公务员职位的主体。综合管理类职位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需要说明的是,目送公务员队伍中除上述三类职位外,还有法官、检察官职位。该类职位分别行使国家的审判权与检察权,与其他类别职位的性质、特点存在明显区别。法官、检察官在等级、义务、权利、资格条件、任免程式、回避等方面的管理也是与其他类别公务员有所区别。本法第三条规定,法律对“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虑到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官、检察官的职务设定已有原则规定,故这里没有单独将其列出来。
以上类别并没有穷尽公务员的职位类别。以后根据实践的需要,还可能划分新的类别。因此,本条明确规定:“国务院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作出这样的授权,是为进一步完善职位分类制度预留制度空间。同时还规定,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这里的“国家另行规定”,是指中央层面的规定,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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