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企业干部遗留2020解决 军转企业干部退休待遇
军转企业干部退休待遇
军转企业干部退休待遇
企业干部和个人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没有区别,但因为个人情况不同会有区别。
养老金计算涉及到退休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当事人缴费年限、退休年龄、退休时个人账户余额、历年缴费基数、当地历年社平工资等诸多因素,企业不因干部和个人身份养老金有所区别,但因每个人情况不一样,养老金自然有差别。当前,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构成:1、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国发[1997]26号档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国发[2005]38号档案实施后退休的参保人员属于“中人”。由于他们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很少,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计算。
以四川省为例: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缴费年限×1.3%(计算系数)。
军转企业干部为什么不享受干部待遇
1、计划分配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职务等级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分配到企业的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3、军转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的连续工龄,享受相应的待遇。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连续计算,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什么是军转企业干部
指的是2000年前转业到企业的部队转业干部
2015退休企业干部去世待遇
无论是干部或工人职员,去世后所享受的待遇都是一样的。抚卹金企业单位为20个月、机关事业单位为40个月。丧葬费都是3个月!

企业干部和企业工人退休待遇有区别吗?
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后,企业的干部和工人好像是一样的,工资都是按照职位、工龄、职称来定。
目前我国好像单位只有公务员和工勤人员两种,企业只有管理人员、技术工、普工之分。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退休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企业部队军转干部(军转企干部)退休死亡后,是没有军转企干部方面的任何待遇的。
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因为同样在90年代以前转业到机关、企业的军队干部,随着改革开放和机关公务员制度后,薪资或养老金大相径庭的差别,所以就有了军转企干部按照转业前在部队级别,由社保局每月予以一部分“军转企干部补贴”的。这也就是军转企干部唯一的待遇了(有的省市还没有此项补贴的)。
军转企干部事实上就是普通干部、公民,军转企干部补贴只是对于军转企干部自身的待遇,就和残疾军人抚卹金、离休干部待遇一样,不荫及家属和子女的。
95年企业干部按工人待遇退休怎么处理?
根据1978年6月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企业干部退休后工资待遇如何计发?
到社保局按你所交社保和社保改革前工龄计算你退休工资,(在办退休手续时会办好的).每月退休工资会划到你个人银行账户上.
现是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