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成精神病了 婚后女方才患有精神病,男方想离婚,可以离婚吗
婚后女方才患有精神病,男方想离婚,可以离婚吗
婚后女方才患有精神病,男方想离婚,可以离婚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或者双方协议离婚。

男方患有精神病,女方可以离婚吗
没有办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就不是真正的合法夫妻!
想办离婚证需要结婚证。
没有结婚就不要离婚什么的。
儿子会给男方抚养的。
一日夫妻百日恩.
请问女方想和患有精神病离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收入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割,但实际处理中应适当照顾生活有困难一方,子女都已成年,不存在抚养的问题。
男方婚后患有精神疾病,女方要求离婚,请问可以离婚吗
可以的。男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婚后男方因女方致患有精神病女方要求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男方有精神病,女方提离婚
协商。
结婚后女方才患有精神病,男方一直照顾她,但很痛苦,可以申请离婚吗
以感情破裂为由,没什么不能离的,经济补偿是肯定会要的,关键是离婚之后你所要面对的,你是不是都考虑好了。一审一般都是不会判离的。
女方婚后患有精神病,这种情况男方可以提出离婚诉讼吗?
不可以的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能离婚吗?
不可以
女方有精神病男方要求离婚可以吗?
首先,该案例提到女方患有精神类疾病,那双方显然显然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的离婚,因为精神病人属于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没有独立甄别事物的能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2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其次,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那么该案例的男方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