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天奖励产假公司不让怎么办 178天的产假,其中80天的奖励假企业可以不
178天的产假,其中80天的奖励假企业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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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单位奖励产假或者延长产假属于地方性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同样应当依法执行,给足产假,否则违法。
但不给30的奖励假,只让休98天的产假可以仲裁他吗
国家统一规定与地方规定相结合。 1、家统一规定,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加配偶的护理假。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延长假标准不同,一般为60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6年始30天的奖励产假工资怎么算
延长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照发。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包括基本产假和延长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支付。
国务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员工休完产假就离职,还需要企业支付生育津贴和80天的奖励
产假结束就辞职的可以领取生育津贴。若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则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若未参加生育保险额,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法》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浙江省女职工产假是不是有30天的奖励
申请产假需要的资料有:申请书,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医生开的怀孕周数的证明,有些单位还要求B超结果显示胎儿周数的证明等等。
一般规定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产假未休完,山东新政已出,能否享受延长60天的奖励?
1、符合晚育条件的,可以增加六十日的产假。
2、《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3、第二十九条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正常产假90天+晚育奖励产假30天+难产假15天,135天产假,是不是私营企业也符合只要交了生育险的?
1、这是国家法律赋予女职工的法定权利,与用人单位性质无关。2、生育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假期。3、单位是否交纳生育险,仅决定女职工的生育待遇由单位承担,还是由保险基金承担。
产假的奖励假是强制性的吗
各省制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奖励产假是强制性的。
二胎30天的奖励假公司不给休,可不可以去劳动局
国家统一规定与地方规定相结合。 1、家统一规定,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另加配偶的护理假。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延长假标准不同,一般为60天。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节选)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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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给予奖励。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在逆战里签到了4天,但第二天的奖励没领,如果领第四天的奖励,会不会覆盖掉第二天的奖励
不会,会一起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