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入的福利费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怎么转出
开入的福利费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怎么转出
开入的福利费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怎么转出
纳税人将用集体福利的专用发票进行了抵扣,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钱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请教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一票两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试点纳税人按照余额征税的规定可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如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同时还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则一旦选择了余额征税“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不得一票两用。因此,对纳税人来说,就有一个选择适用的问题。
政策规定:财税[2016]36号明确,试点纳税人取得“经纪代理服务”等七项收入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能抵扣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销项税额么?
是的,不管你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税都是一样的,所以进项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税额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吗
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税额当然可以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购进商品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出的增值税是是进项税额么
进项税额,还是销售税额都是相对的:同一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开出方的销项,是接受方的进项。
B单位从A单位处购进商品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金额100元,增值税17元,价税合计117元。
那么:该张票对A单位来说,17元的税款是销项税额,B单位持有的是发票存根联(黑色);
该张票对B单位来说,17元的税款是进项税额,B单位再转卖给二批商C单位时,该进项税可以抵扣,B单位持有的是发票的发票联(红色)和抵扣联(绿色)。
汽油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
汽油属于可抵扣专案,公司的车辆加油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票,可以作为进项抵扣企业的应交增值税。
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购买服装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但是,如果购买的服装属于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可以减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项税吗?
增值税的普通发票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所以是不能减增值税的专用发票的销项税的。
购进免税药原料,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根据以上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进项税额抵扣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由于销售免税货物,购货方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就不能抵扣增值税税额。
实物返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部分收入,按照以下原则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1.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络,且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不属于平销返利,不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应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2.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不征收营业税。因此,上述公司从供货方取得的实物返利及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