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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以为自己很聪明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

火烧 2021-11-19 18:15:38 1064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北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

北宋元丰年间,饶州有位神童,叫朱天锡,因从小就能熟读经书而做了官。民间的百姓都羡慕他。于是,当地所有孩子不管怎么样,大致能念书时,人家全都逼着家里的小“神童”熟读《五经》。但孩子生性好玩,不肯好好背记。让孩子坐在竹篮里,挂在树上,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不少家长还请来家教,孩子背完一本经,先生就能得到孩子父母的若干铜钿,作为酬劳和奖励。结果,饶州的许多孩子因为不具备神童的料性而被活活逼死。

仲永变成普通人的故事 (300字)

版本一: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家的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内容,传送全乡的秀才观赏这首诗。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仲永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此感到惊奇,渐渐地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人用钱请仲永题诗讨取仲永的诗作。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见到了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当。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来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达聪慧就是先天得到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很多。他最终成为常人,就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成为常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平凡就人,又不接受后天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版本二:大家都知道在我国古代有一个叫方仲永的人,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显示出了在诗歌方面的才华,被人们赞誉为神童。
那些有钱人家经常邀请方仲永到自己家来,一方面是为了目睹一下这位神童的才华,另一方面也是显示一下自己爱惜人才。当然,每当方仲永走的时候,那些有钱人家都会给一些钱以表心意。
方仲永的父亲是一个十分爱钱的人,他把方仲永当成了一棵摇钱树。当没有人邀请的时候,他就领着方仲永主动登门拜访,以求得人家给点小钱。
由于整天跟着父亲东家进西家出,方仲永的学业荒废了,他在诗歌方面的才华,由于没有选择一个正确的方式加以培养,也渐渐地枯萎了。
方仲永长大后,人们从他身上再也看不见一点当初神童的影子。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你没有选择一个正确的人生方向,即使你一身才华,不但不能成功,甚至会使自己的才华像方仲永那样渐渐地枯萎,最后使自己成为一个没有作为的人。
在这个世界上,有才华而与成功背道而驰的人,比比皆是。这是因为选择的错误,致使他们不是毫无意义地浪费了才华,就是使自己的才华渐渐地埋没了。

有关笃实的小故事,最好是名人事例

“胡雪岩在他的胡庆余堂,当年挂着两个字‘戒欺’。要多予少取,先予后取。不搞一锤子买卖,丁是丁、卯是卯,一件是一件。就是要有这样的步步为营、稳扎稳打的‘品牌项目’。
钱钟书进入清华后,目标是“横扫清华图书馆”,最能代表他学术成就的《管锥编》,引述4000多位名家的上万种著作中的数万条书证,汪洋恣肆,博大精深,他说:“越是聪明人,越要懂得下笨功夫。”
还有百年历史品牌的“同仁堂”,之所以走这么远的路、得如此隆名,靠的也是实在、笃实。

伤仲永差不多的故事(江郎才尽)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写好,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自己以为自己很聪明 有关原来很聪明,后来因为自负而变成普通人的事例。和伤仲永差不多的例子。最好是名人或有哲理的小故事。

和晏子使楚差不多的小故事

《唐雎不辱使命》
《战国策》
秦王使人谓安陵君曰:“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安陵君曰:“大王加惠,以大易小,甚善;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秦王不说。安陵君因使唐雎使于秦。
秦王谓唐雎曰:“寡人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不听寡人,何也?且秦灭韩亡魏,而君以五十里之地存者,以君为长者,故不错意也。今吾以十倍之地,请广于君,而君逆寡人者,轻寡人与?”唐雎对曰:“否,非若是也。安陵君受地于先王而守之,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
秦王怫(fú)然怒,谓唐雎曰:“公亦尝闻天子之怒乎?”唐雎对曰:“臣未尝闻也。”秦王曰:“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唐雎曰:“大王尝闻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xiǎn),以头抢(qiang) (读一声)
地尔。”唐雎曰:“此庸夫之怒也,非士之怒也。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kuǐ)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jìn)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gǎo)素,今日是也。”挺剑而起。
秦王色挠,长跪而谢之曰:“先生坐!何至于此!寡人谕矣:夫韩、魏灭亡,而安陵以五十里之地存者,徒以有先生也。”
译文
秦始皇派人对安陵君说:我想要用方圆五百里的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一定要答应我!安陵君说:大王给予恩惠,用大的交换小的,很好;即使如此,但我从先王那里接受了封地,愿意始终守卫它,不敢交换!秦王不高兴。于是安陵君派唐雎出使到秦国。
秦王对唐雎说:我用方圆五百里的土地交换安陵,安陵君不听从我,这是为什么呢?况且秦国已经灭了韩国亡了魏国,而安陵君却凭借方圆五十里的土地幸存下来,是因为我把安陵君当作忠厚的长者,所以才不打他的主意。现在我用十倍于安陵的土地,让安陵君扩大领土,但是他违背我的意愿,难道不是轻视我吗?唐雎回答说:不,不是像你说的这样。安陵君从先王那里接受了封地并且保卫它,即使是方圆千里的土地也不敢交换,何况仅仅五百里呢?
秦王勃然大怒,对唐雎说:您也曾听说过天子发怒吗?唐雎回答说:我未曾听说过。秦王说:天子发怒,使百万尸体倒下,使血流千里。唐雎说:大王曾经听说过普通平民发怒吗?秦王说:普通平民发怒,也不过是摘掉帽子赤着脚,用头撞地罢了。唐雎说:这是平庸无能的人发怒,不是有才能有胆识的人发怒。那专诸刺杀吴王僚的时候,彗星的尾巴扫过了月亮,聂政刺杀韩傀的时候,一道白光直冲到太阳;要离刺杀庆忌的时候,苍鹰突然扑击到宫殿上。这三个人都是出身平民的有胆识的人,心里的怒气还没发作,上天就降示了征兆。现在,专诸、聂政、要离同我一起将要成为四个人了。如果有才能和胆识的人一定要发怒的话,就要使两个人的尸体倒下,使血只流五步远,天下百姓都是要穿孝服,今天就是这样。于是拔出宝剑起身做要同归于尽状。
秦王变了脸色,直身而坐向唐雎道歉说:先生请坐!何必到如此地步!我明白了:为什么韩国、魏国灭亡,然而安陵却凭借五十里的土地却幸存下来,只是因为有先生啊。
本文介绍:《唐雎不辱使命》是一篇传统课文,也是一篇经典的古代文学作品,出自《战国策》。唐雎是一个有胆有识的谋臣。文中虽然只有他的两段话,却不难看出他对秦王的阴险狡诈是有认识的,如何应付也早已成竹在胸,因此,在这场面对面的交锋中,他不为秦王的谎言所动,也不为他的威胁所屈,始终处于主动的地位。当秦王以“轻寡人”相责难时,他立即坚决予以驳斥:“否,非若是也。”不仅如此,为了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他有意激怒秦王,以“虽千里不敢易也,岂直五百里哉”进一步揭穿秦王的骗局,表达维护国土的强硬立场。当秦王恼羞成怒,以“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相威胁时,他毫不惊慌,而是以非凡的机锋转问秦王是否听说过“布衣之怒”,再就秦王的答话点出“士之怒”这个要害,然后慷慨陈辞,历数专诸、聂政、要离三个刺客,以“怀怒未发,休降于天”歌颂他们的壮举,在气势上完全压倒了对方。待到最后说出“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并且“挺剑而起”时,秦王就只剩下“长跪而谢之”一条退路了。这一场斗争,表现了唐雎的凛然正气和不畏强暴的布衣精神。
在文中,秦王骄横狂暴和阴险狡诈的形象也被刻画得很鲜明。他开始向安陵君提出“易地”要求时,就用了发号施令的口气,所谓“其许寡人”,就是一定要服从他,不得违抗,实际上是把一个明显的骗局强加于人,表现出十足的骄横。在会见唐雎时,劈头就是严厉的质问,而且不容对方分说,就立即炫耀起自己“灭韩亡魏”的武功来,透露出他完全可以用武力来吞并安陵的意思,但由于还想兜售“易地”的骗局,又虚情假意地称安陵君为“长者”,用“不错意”来麻痹对方,显得极其狡诈。这样软硬兼施之后,又进一步向唐雎施加压力,以所谓“逆寡人”“轻寡人”大兴问罪之辞。短短的几句话,其盛气凌人之态触目皆是。待到唐雎表示了“不易地”的强硬立场后,他不顾刚刚说过的好话,立即进行战争恫吓。但他错误地估计了这个小国使者的反抗程度,所以当唐雎反过来问他什么是“布衣之怒”时,他还说什么“免冠徒跣,以头抢地”,依然是一副骄态。直到最后唐雎“挺剑而起”,他才气焰顿减,“色挠”,“长跪而谢之”,并极力称颂唐雎的胆识。
可见,在文章中,唐雎和秦王的形象是互为衬托的,它们共同构成了这正义与非正义间拼死较量的一幕。

伤仲永为什么后面变成普通人了

因为他是一个天才,然而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他的爸爸一天到晚总是拉着他走亲访友,耽误了学业,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像钟永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会变成普通人,何况是我们了

古今中外普通人经过努力成才的例子(5个)和天资聪颖的人后天不读书最终成为普通人的例子(3个,伤仲永不算)

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二、题目意义
伤,是“怜惜”的意思。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不过从历史宏观的观点来看,只能说方仲永他爸太蠢,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巡回演出,可你瞧瞧人家。
《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三、原文及注解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作者交代了方仲永的籍贯、姓名、身份、家世。)仲永生五年(这是虚岁,他其实四岁),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为意,传一乡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观之。自是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省略句。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省略句。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指王安石)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意义: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四、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五、作者介绍
王安石(1021~1086) 北宋大臣。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字介甫,号半山。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居不去,江宁成为第二故乡。幼随其父遍历各地,见多识广,深谙民情。庆历二年(1042)举进士,出任潍南东路(治今江苏扬州)判官。庆历七年(1047),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东南)知县,遍访东西14乡,部署水利兴修,创导贷谷与民(为“青苗法”之发端),政绩有声,且对理财必须“资之天地”(即靠发展生产)有独特的见解。皇佑三年(1051)再调任舒州(今安徽怀宁)通判。时在京名人范仲淹、富弼等闻其文辞政事有声,交表推荐,均以“家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尽其才”。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次年移任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波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次年改元熙宁。由江宁知府改任翰林学士,应神宗之召,力主变法。熙宁二年(1069)二月,出任参知政事,入主制置三司条例司,准备变法。吕惠卿亦于同时被任为条例司检详文字,成为王安石变法行政副手。是年颁行均输法、青苗法与农田水利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任宰相。神宗罢制置三司条例,权归中书。颁行保甲法与募役法(先在开封府试行)。此后三年内渐次颁行贡举法、市易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与置将法;免役法在开封府试行次年即推行至全国。熙宁七年(1074),因外有文彦博、司马光,内有三后(仁宗后、英宗后与神宗皇后)激烈反对新法,郑侠献《流民图》危言耸听,又加新法要员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封爵荆国公。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是年四月病逝。谥“文”,故史称“王文公”。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六、重点词句解释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感到奇怪;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或:有人;
16.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
17.邑人:同乡人;
18.乞:讨;
19.利其然:贪图这样;
20.扳:强要;
21.环谒:到处拜访;
22.使:让;
23.从:跟从;
24.称:符合;
25.泯然:消失的样子。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就近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实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事后写上了名字,他的诗把奉养父母、和谐的相处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着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辞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乞讨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贪图这样,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七、人教版教参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一乡”,全乡。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伤仲永从神童变成普通人的故事,给了我们怎样的启示

一个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后天教育也是十分重要的。
神童和天才,如果没有适当的环境和不断努力,就不能成才,甚至堕落为庸人。

天资高,但不接受后天教育,后来变成普通人的人的例子

我~~

跟《孙权劝学》差不多的小故事

《送东阳马生序》。
《送东阳马生序》是明初宋濂送给他的同乡浙江东阳县青年马君则的文章。在这篇赠言里,作者叙述个人早年虚心求教和勤苦学习的经历,勉励青年人珍惜良好的读书环境,专心治学。文中生动而具体地描述了自己借书求师之难,饥寒奔走之苦,并与太学生优越的条件加以对比,有力地说明学业能否有所成就,主要在于主观努力,不在天资的高下和条件的优劣,这种认识在今天仍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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