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外管证》在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未向税务机关缴销外管证,依据那条规定进行处罚?
《外管证》在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未向税务机关缴销外管证,依据那条规定进行处罚?
《外管证》在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未向税务机关缴销外管证,依据那条规定进行处罚?
外管证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外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的管理,纳税人应在《外管证》有效期限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外管证》开具后在有效期限内工程完工或工程未实施不能按期缴销,以及外出经营合同期限超过《外管证》有效期限,纳税人不能按期缴销;可视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和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资料等违规行为。
可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二条处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条的法律责任前面是“可以”,所以说,税务机关可处罚,也可不处罚。你应该积极向税务机关解释清楚未能及时缴销的原因,争取不要处罚。
问:外管证到期后多少时间内必须到税务机关缴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外管证上异地税务机关意见填写什么内容
大概是这样的,XX工程专案已完工,XX税已申报缴纳XX元,所得税回原地申报。
外管证有效期为多少天?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
税务登记主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外管证超过有效期如何办理
咨询问题:对于在外经营的专案,按规定在180天内的开具外管证明,但超过时间如何办理咨询办税人员说现安徽省规定超过时间的在经营地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请问临时税务登记证如何办理,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后所得税应如何交纳,是在经营地交还是回机构所在地缴纳现在外省税务局说国家没有相关档案,要求回机构所在地续办,否则要在经营所在地交所得税,请问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档案及规定谢谢。
答复: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管证》原则上不得超过180天。鉴于某些行业管理的特殊性,如建安行业等,确需超过180天的,应当先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后,再由原开具《外管证》的主管税务机关为其续开新的《外管证》。
法院判处罚金 税务机关是否还能进行行政处罚?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折抵刑罚的问题是需要在特定条件下才会发生的,这一特定条件是:首先,这一行政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和刑事法律规范,根据这两个法律规范的规定都要给予处罚;第二,行政机关不认为这一行为触犯了刑律而认为只触犯了行政法律规范,因而对这一违法行为依照行政法律规范给予行政处罚,而后又发现该行为触犯了刑律,司法机关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第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的行政处罚,且这一处罚决定已经开始执行。只有以上几种情况同时具备,行政处罚与刑罚折抵的情况才会发生。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在一定情况下可以折抵刑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规定,同时也是为了解决行政处罚和刑罚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实践中,由于实施行政处罚和刑罚的主体不同,因而在对一个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认定问题上,可能会有差异。例如: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先发现,并认为该违法行为触犯了某个行政法律规范,尚不构成犯罪,于是对该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此时司法机关了解到有关情况,认为这一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要对违法者施以刑罚,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同时受到两个处罚,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法就对这种处罚的执行作出了规定。即如果行政机关对一违法行为先于司法机关作出了行政拘留或者罚款处罚,司法机关在这之后又必须对同一行为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处罚,对前一个处罚的执行就可以在后一个处罚执行时相应折抵。这一规定是考虑对同一行政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原则上只应作出一次处罚,适用了刑事处罚,对于同种类的(如人身罚、财产罚)行政处罚就不宜再适用了。但由于实践中存在对同一违法行为先于刑事处罚而进行了行政处罚的情况,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行政处罚法便规定了在特定条件下,同一种类的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同一种类的刑罚,即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罚款可以折抵罚金。
关于刑期的折抵问题,刑法规定,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行政处罚法关于刑期折抵的规定同刑法的这一规定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计程车在车站附近揽活被运管处处罚依据那条规定
地方的管理条例。没有法律依据。在我国,有许多的地方条例,没办法,政府制定的。
进口付汇未核销外管如何处罚
1、如果确实存在合理原因,可以向外管局提交说明
2、如果是由于误差的话,是有一个比例的,如果在比例范围内的话,可以提交说明,说明未核销情况,(大部分会得到批准)具体比例咨询当地外管局
3、如果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话,那有很大可能就得移交外汇管理的检查机关了。
但大部分情况都是可以说明白的。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给你带来帮助!
在地税局外管证已经缴销了还能开票吗
外经证是你外出才需要的,你在省内开票不需要的,省外才需要
原来是可以的,但是现在9月底税务系统升级后,就不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