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人工关节可以换几次 人工关节详细资料大全
人工关节详细资料大全 关节软骨损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节软骨一旦损伤,关节运动功能将受到影响。随着比赛对抗程度的明显增强,导致运动性关节损伤有上升趋势。运动性关节软骨损伤必要时需要接受人工关节置换。随

人工关节详细资料大全
关节软骨损伤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节软骨一旦损伤,关节运动功能将受到影响。
随着比赛对抗程度的明显增强,导致运动性关节损伤有上升趋势。运动性关节软骨损伤必要时需要接受人工关节置换。
随着医学的发展,人工关节的需求量会越来越大,人工关节要替代关节的功能,所以对材料要求非常高。虽然人工关节材料种类很多,但使用的人工关节,其质量并没有达到临床理想效果,这些材料的运用都存在一定的限制性。
人工关节从开始设计到临床套用已经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人工关节的先导为人工髋关节,随着临床上的技术套用不断娴熟,推动了腕关节、肩关节、膝关节等人工关节的设计、套用及改进。
基本介绍
中文名:人工关节外文名:joint prosthesis治疗:关节强直、关节畸形等包括:膝、髋、肘、肩、指、趾关节假体 常见部位,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骨科资质,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的手术室资质,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医师资质,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基本要求,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医疗机构基本要求,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骨科资质,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手术室资质,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医师资质,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管理的基本要求,常见部位
人工髋关节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包括骨水泥和非骨水泥型人工股骨头置换、全髋关节置换、髋关节表面及部分置换等髋关节重建技术,不包括髋部肿瘤切除后的假体重建技术。 人工膝关节
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包括全膝关节置换及部分膝关节置换技术,不包括膝部肿瘤切除后的假体重建技术。
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原则上在三级医院开展。 (三)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骨科诊疗科目及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骨科资质
开展骨科临床诊疗工作8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设有关节外科专科病房或专业组,关节外科床位不少于10张。 可独立完成髋部创伤及髋关节骨病手术,每年完成各类髋关节外科手术量不少于200例,其中人工髋关节置换50例以上。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的手术室资质
有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100级层流、周边区1000级)。 手术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 配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满足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需要的手术器材。 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资质 设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及康复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具备全身合并症、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具备CT、床边X线摄影机、术后功能康复系统。 符合下列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仅限于开展初次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 符合本规范规定的人员、科室、设备、设施条件。 符合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 有人工髋关节置换诊疗需求。设区的市以区为单位,区域范围内无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县域内需要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急诊手术时无法及时到达有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的医疗机构。 由有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资质的三级医院帮扶至少1年。 帮扶1年后通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临床套用能力评估。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医师资质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 有8年以上骨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3年每年作为术者完成髋关节相关手术不少于30例。 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免培训考核条件。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骨科相关疾病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由2名以上具有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套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套用能力的本院医师担任。制订合理的治疗方案和术前、术后管理方案。 实施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前,应当向患者、被授权人或法定监护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可替代治疗方案、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完成每例次人工髋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体,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髋关节置换质量标准应达到卫生部《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卫办医政函[2009]425号)中“髋关节置换术质量控制指标”和《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的相关规定,如实记录各项指标。 建立人工髋关节置换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进行公示。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医疗机构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三级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骨科诊疗科目及其他相关科室和设备。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骨科资质
开展骨科临床诊疗工作10年以上,床位不少于50张,设有关节外科专科病房或专业组,关节外科床位不少于20张。 每年完成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 50例以上。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的手术室资质
有至少1间手术室达到I级洁净手术室标准(手术区100级层流、周边区1000级)。 手术室使用面积3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 配有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满足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需要的手术器械。 配备符合放射防护条件的C臂X线机。 设有麻醉科、重症监护室、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及康复科等专业科室或专业医师,具备全身合并症、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具备CT、床边X线摄影机、术后功能康复系统。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医师资质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外科专业。 有10年以上骨科临床诊疗工作经验,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近3年每年参与完成膝关节置换手术至少20例。 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免培训考核条件。 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经过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管理的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骨科相关疾病的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判断,因病施治,合理治疗,科学、严格掌握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由2名以上具有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套用能力的、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具有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临床套用资质的本院医师担任。制订合理的治疗方案和术前、术后管理方案。 实施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前,应当向患者、被授权人或法定监护人告知手术目的、手术风险、可替代治疗方案、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在完成每例次人工膝关节置换病例诊疗后10个工作日内,使用卫生部规定的软体,按照要求将有关信息报送至卫生部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质量标准应达到卫生部《第一批单病种质量控制指标》(卫办医政函[2009]425号)中“膝关节置换术的质量控制指标”。 建立人工膝关节置换手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医疗机构和医师名单进行公示。 很赞哦! (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