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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没有能力偿还法院怎么执行 朋友欠债,法院能否执行她的退休工资。执行多少?如果在执行中欠债人资金到位,法院能否继续执行这笔资金

火烧 2023-04-08 03:47:42 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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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债,法院能否执行她的退休工资。执行多少?如果在执行中欠债人资金到位,法院能否继续执行这笔资金  

朋友欠债,法院能否执行她的退休工资。执行多少?如果在执行中欠债人资金到位,法院能否继续执行这笔资金

可以执行,需保留生活必须的费用。
债务人清偿完毕,执行终止。

单位欠债法院能否执行职工工资

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保证,涉及基本生活权,单位之间的债务只是财产权。这是两个不同权重的权利。法院做法明显错误,建议抓紧时间与法院和政法委沟通。

欠债法院好执行吗?

有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不过一般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去央行查对方的央行账户然后查封,其他的财产需要你提供财产线索,房子如果只有一套也不能执行,车子除非你知道他车在哪儿并且告诉执行法官,让法官去扣押,否则法院找不到他的车也白搭

法院执行完欠债人的工资后怎么取出来

法院会告知你什么时间给你工资;
一般是当面发放给你,你签字领取。

请问欠债人有一套住房法院能否执行呢?

如果是唯一的住房估计就比较难执行,不过你可以申请给他租一套房子一年的,然后把他那套唯一的住房执行卖掉还钱。只要他没有孩子和老人在那个房子里住就行。

法院可否发函欠债人单位财务执行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债务人的工资等收入进行冻结,法院可以要求债务人所在的单位予以协助。

不是发函,而是向债务人的单位送达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债务人的单位必须执行。如果不执行,法院会对债务人的单位进行罚款,对相关直接责任人进行拘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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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执行人债务己执行完法院有权继续执行吗

如果被执行人的债务已经执行完毕那么一个执行案件就应该结束了,当然如果被执行人还有诉讼费没有付清,法院也是可以依法执行的。

法院执行欠债未还枸留一个月能否连续

《民事诉讼法》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所以法院司法拘留最长应为15天,谁告诉你可以拘一个月的。

欠债人无财产法院怎样执行

被执行人确无财产的,法院会做出执行终结的裁定,待其有财产后可申请恢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4)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5)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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