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法律风险浅析 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创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除了商业风险外,法律风险主要有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智慧财产权,产品质量等等,必要时联络你们当地律师详谈帮助。祝好运
企业并购过程中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您好:
1、企业并购前决策阶段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之前,并购方需要了解国家规范性档案对并购的限制性或禁止性规定,被收购目标公司所在地域的政策性规定,获取目标公司与并购有关的一切资讯,从而对并购方式作出决策,这是保证并购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
(1)主体风险
简单看来,似乎并购法律关系涉及的主体往往是并购双方,然而并购双方的确定却并不那么简单。
通常情况下,股权并购应该是股权的转让方、受让方,然而在并购实践活动中,股权并购很多则是由双方的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而且通常是先由实际控制人签署框架协议,逐步落实到细则性协议,才会由法律意义上的交易双方签署。
那么,在这一系列的交易合约中,如何安排各方的法律关系,既满足实践层面的需求,又满足法律效力要件,需要针对不同的并购案例予以合理安排。
在交易主体安排中,还存在着目标公司的签约地位问题,仅从法律效力层面,似乎目标公司不应成为交易主体,但考虑到尽职调查的资讯披露义务以及并购失败或终止时责任承担主体扩大等方面,可以将目标公司作为交易合约的一方主体。
不过在实践中,股权并购合同不与股东签署却仅与目标公司签署的“法律笑话”并非个例,某个法院领导甚至告诉笔者这种签约方法是他的资深庭长认可的。
(2)资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
资讯不对称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和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给并购带来法律责任上的不确定因素。
(3)并购方式决策的法律风险
实践操作中,我国企业的并购方式主要为股权式收购、资产式收购。股权式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肌权收购后,并购方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仍然由目标公司承担,但因为目标公司的原有债务对新股东的收益有着巨大的影响,且对于目标公司的或有债务在并购时往往难以预料,因此,股权收购存在一定的负债风险。资产式收购是指并购方以有偿对价取得目标公司的全部或者部分资产的民事法律行为。资产收购的标的是目标公司的某一特定资产,一般不包括该公司的负债,因此,并购方只要关注资产本身的债权债务情况就基本可以控制收购风险。
(4)保密性风险
并购交易通常自始就存在保密要求,而且不仅仅是交易资料、资讯保密,甚至交易本身、交易主体的真实身份也需要保密。
保密责任条款不仅是框架协议的重要组成,也是正式协议的必要条款。
(5)尽职调查风险
尽职调查是并购前最为重要的内容。一方面尽职调查并不能发现全部问题,尤其对于并购障碍、或有风险和隐形债务、责任,往往并不能穷尽发现;但另一方面,仅通过索赔制度设计而忽视尽职调查是极其危险的。理性看待尽职调查非常必要,虽然不能穷尽一切问题和风险,但对于风险的评估和把握却极为重要,只有建立在充分的尽职调查基础上,才有可能作出正确的商业判断。
尽职调查需要根据具体的专案,要求目标公司及相对方完整披露交易所涉的债务、责任、风险的全面资讯,以及资产、财务、争议纠纷、公司治理、劳动事务等全面资讯,从而在该等资讯中扫描风险、设计控制方案。
2、并购实施阶段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方式确定之后,并购方与被并购方即进入并购实施阶段。在并购实施过程中,双方通过制订严密的并购协议保护交易的安全;通过合理安排融资方式,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
(1)并购交易的法律风险
并购协议是并购交易的法律表现,严密的并购协议条款是主动防范各类已知和未知法律风险的重要保障。并购协议中应当设立陈述与保证条款,被并购方对与目标公司并购有关的任何资讯作出真实而详细的陈述,并明确虚假陈述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以保护交易的安全。
(2)并购融资的法律风险
一般情况下,并购方企业很难完全利用自有资金完成并购过程,并购中往往需要注入大量资金,并购方在筹资过程中所采取的筹资方式会导致自身的财务结构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财务或经营风险的发生。并购方企业能否利用企业内、外部资金渠道按时足额筹集到资金,即企业是否具备融资能力,是关系到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
(3)财务风险
A、财务资料完整性风险。由于财务资料归属于目标公司,但老股东往往会顾虑于财务资料包含的“不利”因素,往往会隐瞒或甚至毁损部分财务资料,从而导致财务资料、财务档案不完整,造成目标公司可能遭受处罚。
B、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附注风险。审计报告是公司财务事项的第三方审视,往往会披露一些风险事项,而财务报表附注通常都是需要关注的财务事项,在这些资讯中尤其是保留意见、强调事项中都会包含目标公司的财务瑕疵资讯。
C、利润归属确定。如果并购交易主体中涉及到上市公司,存在利润归属节点的界定问题,这种归属约定之际关系到上市公司的业绩。
D、期后事项风险。由于并购交易活动都会持续一段时间,而目标公司通常又不可能终止经营等待并购完成,双方据以交易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都是基于一个暂定的基准日,从基准日到实际交割日所持续的时间是不确定的,该期间所发生的事项如何调整、经营盈亏如何承担或享有都需要予以明确。
E、价款支付风险。交易价款的支付,需要根据具体的交易结构合理安排,既要考虑相应的节点控制,还要考虑相应的风险控制,并且一定要留有尾款在交易完成后一定期间后支付,以防范交割、交接后风险的释放。
(4)股权交割风险
基于不同的目标公司,股权交割的要求、主管机关不尽相同,办理股权交割的流程以及所要一并办理的变更事项也不相同,有些股权交割还需要前置审批(如外商投资企业),有的需要办理鉴证手续,对于各种特殊法律规范的特别性要求要予以特别的关注,以免存在程式或效力瑕疵。
(5)公司交接风险
股权交割只是对目标公司实际控制的前提,但并不意味着对公司的实质性控制,对公司的交接,包括法律交接(各机关的更换、相应证照的变更等)和实时交接,才是对公司控制的现实层面。该等交接可以在股权交割前、交割后或交割中实施。
在公司交接中,一方面要注意目标公司的平稳交接,另一方面要完善各种交接手续,制定完善的交接文书,以界定责任、储存证据。
在公司交接前,通常都会存在过渡安排,以体现交易各方对公司的共管安排,避免目标公司处于单方控制下的变动风险。
3、并购后整合阶段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后,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资产、业务、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文化、管理模式、组织机构等多方面进行整合,整合方案可能涉及战略、财税筹划、债权债务处理、供销渠道、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人力资源、组织机构、管理模式、智慧财产权、企业文化、市场营销等诸多问题,企业并购完成后能否很好地进行整合,将直接决定并购的成功与否。
(1)财务整合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和其他任何商业竞争方式一样,只有资本不行,还必须要有卓越的财务监控能力。财务整合是企业并购重组整合中最为核心的内容和重要环节,不仅关系到并购战略意图能否贯彻,而且关系到并购方能否对被并购方实施有效的控制。财务整合涉及财务管理的衔接和调整问题,应针对并购特点有的放矢地解决相关财务整合内容,以顺利实现财务整合的目的。如采用财务人员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企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体系;执行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制度等。
(2)资产整合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后,通过资产整合,可以剥离非核心业务,处理不良资产,重组优良资产,提高资产的运营质量和效率,使企业组织机构更完善、资本更充实、负债比例更合理、财务更健全、生产成本更低。企业资产的整合包括有形资产整合和无形资产整合。企业有形资产的整合,包括对优良资产的使用以及对不良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的清理和处置,是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重要补充,是并购重组后企业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手段。企业无形资产的整合,也是企业并购不能忽视的问题,应充分重视无形资产的整合,避免因无形资产的流失和运用不当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3)业务整合的法律风险
企业并购后,目标公司应根据实际需要放弃、合并、增加一些业务活动。在业务整合中,一般涉及客户关系维护、市场营销开拓、多元化发展等方面的法律风险。并购后需要重视原有客户关系的维护问题,采取积极的客户维护措施,重视包括营销手段、策略、营销计划和任务等在内的营销整合,防止企业原有市场份额或优势的降低;衔接好生产、市场、营销等相关环节,重视现有客户关系和供应链维护问题,以有效降低多元化发展的法律风险。
4、特殊并购专案的法律风险
除了前文基于一般并购专案的风险梳理外,特别的并购专案由于受到特别的法律规制而存在着特殊的法律风险,而这些特殊的并购专案风险控制可能都会自成体系,需要另外予以研究。
这些特殊的专案主要包括:
(1)外资并购
我国对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制不断随着我国的外资政策在调整,这里面不仅要关注10号令所规定的具体流程和特别要求,还要关注其他相关规定,如外资准入政策、外资审批政策、外资间接并购的管制、外资并购房地产的特殊规制、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外汇及外债管理以及视同外资的特殊主体规制(外商投资的创投企业、以投资业务为主的中外合伙企业)等。
(2)房地产企业并购
房地产专案由于投资基数大、流转审批程式繁琐、涉及主体多等因素,通常都会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进行,而且目标公司如果不是所交易专案的单纯性专案公司的话,还会先进行公司分立等相关的重组安排。
在房地产专案公司的并购中,最为重要的是税务风险、专案涉及第三方的合同风险、或有风险、专案权属和手续风险等。其中仅税务风险就非常复杂,在并购交易的本身程式中,不仅包括股权转让涉税风险、个人股东的个税风险,还包括视同土地转让纳税的风险;在并购完成后,涉及到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风险,因为股权交易的相关成本并不能进入目标公司自身的成本,这就意味着对于接手方来讲交易价款不仅不能进入土地开发成本,也不能进入专案公司经营成本,而只能是目标公司新股东方的投资成本。
(3)涉及国有资产的并购
涉及国有资产的并购交易,不仅要关注国家的国有资产管理法律规范和政策,更要关注目标公司所在地的区域性国资管理政策。不仅仅是改制并购要关注,股权并购也同样要关注。
(4)上市公司并购
上市公司由于其广泛的公众性,目前我国对于上市公司并购的立法和政策规定虽然并非单独立法,但已经自成体系,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流程的特殊性和资讯披露的特殊性,不仅上市公司实施的收购需要履行特别的程式、满足特别的要求,对于上市公司实施的收购更是如此。
网购合同订立过程中,因主体引起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网签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第一,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第二,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字,并按照文字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第三,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第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第五,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什么是网签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另外,在什么是网签时时需要注意,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
商标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问题:
一、商标权权利本身存在瑕疵
在这里的“权利瑕疵”是指任何可能对转让商标之权利完整性造成损害的法律事实,可能使得受让人在使用转让商标时遭遇各种各样的限制,有的甚至会导致受让人难以取得商标权利,主要包括:
1.权利状态不稳定
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成功再到期满等待续展,会经历多个阶段,在这些时段里,商标极有可能会经历诸如驳回、撤三、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争议程式,如果被转让的商标处于上述行政争议程式中,其权利即处于不稳定的状态,商标权面临着灭失的风险。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任何人就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都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对于注册已满三年的商标,受让人在受让商标之前对于被受让商标在前三年内的使用情况应进行较为充分的调查,以防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请。
此外,还应明确被转让商标是否正处在诸如商标异议、无效宣告等行政争议程式之中,防止转让过来的商标最终落入无效的状态。
二、商标转让程式中风险重重
现行商标法第42条,集中规定了商标转让的形式要件,但面对实际生活中的出现的各种法律纠纷,现行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转让制度仍然不够完备,这导致在商标转让过程中,程式性风险层出不穷。
1.商标转让手续采用形式审查难以避免实体权利错误
《商标法》第42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质量。”
商标局在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查时要求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申请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基于效率的需要,商标局对签字或盖章的审查主要是形式上的审查,审查签字或盖章是否一致,对于伪造的签字或盖章往往难以通过形式审查及时发现,从而造成非法转让的行为发生。
2.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利正式移转存在时间差
商标权虽然是私权,但是商标的交易往往与公共利益紧密联络,因此,商标的自由流转必须受到一定的限制,《商标法》第42条第三款规定:“对于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第四款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该这几个条款可知我国对于注册商标的转让并不采取完全的意思自治原则而是采用了核准制,即商标的转让必须经过商标局的核准,并自公告之日起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移转。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与商标权的实际移转并非同时发生,合同生效与商标权实际移转之间其实存在着一定的时间差,在双方向商标局申请转让之后,商标局公告之前,还需要经过一个核准程式。
因而,在签订商标转让合同之后,如若转让申请未通过商标局核准或者虽然通过核准但未进行公告或转让人签订协议之后不进行登记就极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
1.一并转让的范围如若界定不清不利于受让人未来发展
《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商标法》将一并转让的范围限定为“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在实际情况中商标转让人分割转让其商标的行为也屡见不鲜,某些商标权人保留被转让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或者是关联性极强的商品上的注册以便于日后搭附他人苦心经营的商誉。
2.无权处分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商标转让人在处分权受到限制的情况下仍然与受让人订立商标转让协议,从而出现权属纠纷。例如未得商标共有人的同意而签订转让、许可合同。
3.在权利之上设定各种权利负担
商标转让过程中的权利负担主要包括他人在被转让商标上设定了优先受偿权、过长的许可使用时间或者是质押权、抵押权等妨碍受让人顺利使用、取得转让商标之完整权利的权利负担。
一般而言,在被转让商标之上所设立的权利负担会剥夺受让人对此商标所享有的最重要的利益,因而,受让人在转让之前需要对被转让商标之上的权利负担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
记者可能遇到哪些法律风险
干什么都会遇到风险。记者最大的风险:一是因报道负面新闻受到人身伤害; 二是因讯息来源把关不严给他人造成负面影响,被追究民事责任; 三是为消除不利影响,被报道的人或单位向记者行贿。
外国人在中国创业有哪些法律风险
1,用人风险。用中国员工,要熟悉中国劳动法等相关法规。用外国人,要注意及时办理工作签证等相关手续。
2,税务、财务风险。涉及两个国家的不同税务、财务规定。建议前期聘请两个国家的专业财务公司,进行税务财务规划。等运营一两年后,熟悉了,再自行做。
3,经营风险。中国一些经营专案有门槛,这是经营的政策风险。而由于文化差异,刚进中国的外商,有些会坚持按自己所在国的模式交流,导致业务受阻。而有些,又过于适应,把一些文化习惯片断,理解成中国文化的全部,反而被骗子欺诈。
如何认识并防范就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就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想要防范其实很难的,因为想要提前发现并控制风险一定要有一定的法律功底或者对劳动法比较熟悉才有可能,普通人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去了解学习。所以建议找学习法律的人咨询,最好是执业律师~
创业过程中财政的风险有哪些
1、信用风险表现为创业企业自身信用不足而招致经营失败的可能性。由于创业企业自身信用不足,在交易过程中不得不承受较高的交易条件;创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由于自身信用等级低,缺乏抵押资产而艰难筹集到资金。这些都是因为创业企业信用缺乏造成的。
2、资产结构风险自有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的比例关系称为企业的资本结构。不同的资本结构形成不同的企业价值和财务风险。过高的债务融资或者自有资本严重不足可能导致创业企业承受较高的融资成本,在创业初期现金流出量过大,偿付不能。
筹资组织的风险筹资组织的风险是指创业企业组织资本所产生的风险。企业筹集资金时要统筹考虑投资形式形成的资产的流动形态,考虑资金收付的时间性,如果企业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发生出现严重的不同步,就会造成临时性的资金紧张,使得创业企业处于捉襟见肘、难于应付的风险境地。
3、资金占用的风险创业企业的资金占用形成企业的资产,企业的固定资产与流动资产的比例取决于生产技术特点和生产经营状况。在流动资产中,如果货币资产的比重过小,就会减少资产的流动性,较弱的流动效能够增加创业企业清偿债务的风险。存货的比重如果过大,可以增大流动比例,减少企业不能偿还短期债务的风险,但如果是企业生产周期长、产品积压造成了储备超占,就会形成降低存货的周转速度,招致经营损失。在创业企业的资产结构中,如果信用政策过宽,就会使得应收账款的比重增加,企业就会面临较大的坏账风险。
4、投资风险投资专案是决定企业报酬和风险的首要因素。追逐高额利润是创业企业经营主要目标,而保持资产流动性,又是企业必须注意的因素。然而如果企业缺乏严格的市场调研而盲目投资,就会影响投资收益,影响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
5、分配资本的风险创业企业对剩余收益的分配具有一定的选择性,如企业的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比例和留存利润的比例等。如果创业企业剩余收益全部分配给投资者,没有留存或留存的比例过低,都会导致企业后续资本不足,影响企业的筹资能力和经营能力。
6、汇率风险创业企业如果从境外取得贷款或有进出口业务,就会拥有一定数量的外汇存款、
外汇债权或债务,而外汇市场变幻莫测,汇率的波动导致企业的汇率风险。
采购、生产开发、销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采购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双方未签署合法有效的采购合同;2)供应商无生产资格或资质、供应商恶意欺诈;3)供应商无法按期交付;4)供应商交付数量质量不符合约定;5)采购物运输、仓储过程中出现失灭、变质、损坏等。6)供应商出现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生产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未遵照法律法规确定的规则生产;2)产品未取得行政部门的生产许可或质量检测证书档案;3)侵犯他人智慧财产权;4)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技术、装置、软体未得到合法授权;5)生产厂房、装置、工艺、管理流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6)缺乏必要的检验检测流程,导致产品质量瑕疵等。
销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产品未取得合法销售的批准;2)销售合同未经过评审;3)无法满足交付期;4)质量瑕疵;5)客户违约;6)不正当竞争之行为;7)释出违法或虚假广告等。
企业如何防止招聘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招聘过程中存在诸多法律风险,主要有:
1、招聘歧视;2、招聘广告任意许诺;3、滥发求职申请表;4、面试过程中没有保障劳动者知情权;5、劳动者提供虚假资讯缺少相应证据;6、劳动合同中英文文字不一致;7、背景调查不完整或未履行;8、体检未履行;9、滥用试用期权利;10、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的风险。
不同企业、不同职位、不同风险,防范措施也不尽相同,因此不能一一阐述。